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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14次对家庭建设作出重要论述,特别是2015年在春节团拜会上的讲话和2016年在会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的讲话,深刻论述了家庭建设的重要性,对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全国掀起了家庭建设的热潮。
一、当前我省文明家庭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1.家庭领域发生新变化,文明家庭建设面临新挑战。一是家庭问题日益复杂。目前的核心家庭关系是以夫妻为主轴,然而,据统计,我省自1999年以来离婚率不断上升,从0.66‰上升到2015年的4.9‰,涨幅超过了7倍,严重影响了家庭的和谐稳定。加之隔代家庭、单亲家庭、留守家庭的大量出现导致夫妻关系、亲子关系、代际关系发生变化,这些家庭在生产、养育、消费、养老等方面面临重重困难。二是家庭教育问题突出。一些家长过分关注孩子应试教育的分数,而忽视思想品德教育;过分注重孩子的物质需求,而忽视心理需求;注重孩子身体成长,忽视人格养成。农村的空心化导致的家庭教育困难比城市更为突出。三是家风传承遗失严重。价值观的多元化及市场条件下对个性自由的追逐使一些家庭家风失范、家规失效,未能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家风传承之中。
2.文明家庭建设的工作机制不健全,工作合力还没有形成。家庭文明建设工作覆盖面广、涉及部门多,需要统筹规划,协同推进。但从目前运行机制上看,既没有总体上的顶层设计,也没有一个明确的工作模式。政府各部门之间缺乏联动,涉及支持家庭建设的政策呈现碎片化的特点、没有形成体系。各地出台的政策也是各自为阵,标准互不相同。社会力量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工作合力尚未形成。法制建设步履沉重。
3.群众参与文明家庭建设的积极性不高,覆盖面不广。大多数家庭仍将增加收入作为家庭建设的主要任务,主动参与文明家庭建设的意愿不强。农村家庭受时间精力、经济水平、文化程度等因素的影响,在参与文明家庭建设的程度上与城镇有着明显差异,城乡文明家庭建设工作的开展存在较为严重的不平衡。
4.文明家庭创建力度不大,效果未充分显现。不少地方还停留在GDP思维模式,对文明家庭创建的重视程度不够,积极性不高,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社会整体合力还远没有形成。创建活动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创评形式和手段不新,吸引力不强,考核体系有待完善。舆论宣传、文艺作品未能配合文明家庭建设,有时甚至起到了消极作用。
二、推动我省文明家庭建设的对策建议
1.加强统筹谋划,完善家庭支持政策
一是针对家庭、家教及家风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出台文明家庭建设意见或总体方案,进行全面的安排部署。二是健全家庭照料政策。探索在儿童特定养育阶段通过减免家长个人所得税来减轻家庭负担,为幼儿养育、儿童发展提供保障;出台政策支持子女照顾老人;建立家庭照料者保障制度、照料津贴和误工补贴制度。三是健全家庭与工作平衡政策。关爱生育期女性,延长男性带薪护理假;完善就业政策,缓解职业女性在工作和家庭之间的冲突。
2.整合工作力量,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建议把文明家庭建设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成立文明家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文化厅、省卫计委等部门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就推动湖北文明家庭建设面临的新情况和主要问题进行研究并协商解决。充分发挥城乡社区和村级组织在组织、凝聚、服务家庭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学校、社区、家庭(家长)联动教育机制,促使各教育因素在学校的统一协调下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文明家庭创建中的领导作用,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在家风建设中的带头作用。
3.加大经费支持,健全创评管理机制
坚持抓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并举,将创建活动经费列入当地年度财政预算。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实行文明家庭评选与家庭信用贷款挂钩,鼓励广大文明家庭创业致富。进一步细化文明家庭创评标准,探索设立多种符合不同家庭特点的单项文明家庭评选内容。坚持创建是根本、评选是手段,不断扩大创建活动的参与度与覆盖面。加大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考核权重和力度,并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
4.加强示范引导,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加大宣传力度,把文明家庭建设贯穿到日常宣传之中。运用报纸、电视、电台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通过专题、专栏、视频等宣传文明家庭的感人事迹,引导人们增进对文明家庭建设的认同。围绕家庭伦理、家庭教育、家风传承等推出一批思想性与艺术性相统一的精品力作,制作一批家庭文明建设公益广告。广泛开展接地气、贴生活的活动,让群众在活动中体会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