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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省政协“着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为科技自立自强贡献湖北力量”
重大专项民主监督建言材料的通知

2022-08-05 17:3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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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各级政协委员:

根据《省政协党组2022年工作要点》安排,省政协今年将围绕“着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为科技自立自强贡献湖北力量”开展重大专项民主监督。重大专项民主监督是省政协年度重点协商议政活动,是省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责,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献计出力的重要途径。全省各级政协委员要完整、准确、全面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围绕“着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为科技自立自强贡献湖北力量”开展调研,撰写监督性建言材料,为助推我省在科技自立自强上取得更大进展,更好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贡献政协力量。


建言材料有两种类型,一是针对调研了解到的具体情况,认真开展对比分析,找准问题,瞄准湖北未来发展,提出清晰明了、有可行性的建议,字数控制在2500字以内。二是简明扼要指出我省有关科技创新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难点和堵点,最好能提出相关对策建议,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省政协委员主要提交第一类建言材料,各市州县政协委员主要提交第二类建言材料。


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所属政协组织、职务、联系方式。稿件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jkwb@rcsw.hbzx.gov.cn,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


参考选题附后。 


特此通知。


联系人:罗丹

联系电话:027-87235968  18607185131


政协湖北省委员会办公厅

2022年8月5日


附件:

省政协“着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为科技自立自强贡献湖北力量”

重大专项民主监督建言材料参考选题


(一)建设科技创新平台方面

1.加快进度、提高水准、创新机制建设光谷科创大走廊,使其成为全省创新发展的策源地

2.聚焦方向建设高能级大科学设施,推动与湖北实验室融合创新,增强科学发现和原始创新能力

3.加强全省重点产业链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开放创新资源,促进产业链协同创新


(二)培育企业技术创新主体方面

4.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十百千万”行动,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5.将“允许鼓励为常态,禁止限制为例外”明确为制定政策的准则,开展高校院所科技人员服务企业5年行动

6.开展支持企业创新转化行动,按照“达标即准”原则,支持企业建设省级研发机构


(三)优化创新环境方面

7.推动重大装备首台(套)、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并给予适当保费补助

8.科技创新工业项目可享受地价优惠政策,在确定出让底价时可按所在地土地等别对应工业用地最低标准的70%执行

9.强化对国有出资企业技术创新的考核激励,在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对企业研发费用视同利润,推动设立独立核算、免于增值保值考核、容错纠错的研发准备金制度

10.对购买先进技术成果并在鄂转、产业化的企业,省市财政按其技术合同实际支付额给予10%补助、单个企业最高100万元


(四)其他


全省各级政协委员可结合本地实际、本职工作、履职实践、关注方向另外提出选题进行调研,撰写建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