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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份,我随肖旭明副主席率领的调研组到武汉、咸宁,就康养问题进行调研。调研中的几个案例给我很大触动。在江夏一家社会养老机构随机走访时,在电梯间里,我们碰到一位80多岁的老太太,正拿着饭盒和另外几个老人有说有笑地去食堂,她说要早点儿吃饭以免错过十九大的重要新闻。交谈中得知她是一位在职正部级领导的岳母,来这里养老已经十多年了。院子里,我们又遇到一位老将军,老两口放弃北京的将军楼,选择离子女不远的养老院颐养天年。将军的隔壁左右住的是武汉市的退休教师、退休工人,大家在一起没有任何隔膜。在咸宁嘉鱼一个用旧厂房改建的养老院,退休的老县长和公安局长与当地普通群众一起在那里养老。这些案例颠覆了我们对传统养老观念、养老行为、养老方式的认知。我们认为,康养产业是面向“夕阳”人群的朝阳产业,大有可为,当前的任务重要而且紧迫。
目前,我省包括康养在内的养老产业方兴未艾,但是,蓬勃发展势头的后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各级各部门的重视程度和社会公众的认知水平不够。今年上半年,全国政协就康养问题到我省一个大市调研时,当地政府很犯愁:找哪个市领导来汇报呢?因为康养问题涉及多个领导的分管工作,没有抓总的领导。事实上,问题不仅存在于市州,省级层面也一样,牵头部门不太明确,没有建立跨部门的协调沟通机制,部门制定政策的边界不清晰。同时,社会公众对于养老的认识还很传统、片面。有的认为把老人送到养老院是甩包袱,是不孝之举;有的认为医养结合就是“养老院+医院”,重医轻养,甚至以“医”养“养”。
二是顶层设计不够。作为政策的制定者、实施者和服务的提供者、监管者,政府在养老事业发展中既是教练员,也是运动员,还是裁判员,政府、社会、市场在职责定位上不太明确,在资源配置上边界不清,政策的碎片化特征明显。养老产业严重滞后于市场的发展变化。比如恩施利川的苏马荡,市场走在了政府的前面,市场为我们上了生动一课。
三是对养老需求的科学分析和精准定位不够。养老产业发展的原动力和出发点,大多还停留在吃饱穿暖上,对精神养老、有质量有尊严的养老关注不够。在规划和政策的制定与实施环节,缺乏对养老需求层次的科学分析、区别对待、精准定位。
四是社会化养老的作用发挥不够。一方面,我省社会化养老面临行业标准不统一,养老企业用地难、融资难、利润薄、后劲差、人才匮乏等发展难题。另一方面,养老企业因为追求利润,一窝蜂扎堆中高端养老,与普通民众经济水平相适应的中低端养老场所严重缺乏,导致大量经济条件一般的老人无缘机构养老。
五是相关配套不到位。首先是政策配套不到位。这些年国家和省里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但是这些政策多数是原则性、指导性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和配套政策,尤其是对于民办养老机构补助、优惠扶持的具体政策,都分散在各地规章以下的文件中,地域差异大,而且更迭很快,稳定性和可预期性差。其次是设施配套不到位。与东部发达地区比,我省公共资源明显不足,各类养老机构以及配套的生活服务、医疗保健、文化活动和安全保障等设施建设滞后,在县以下特别是农村情况更加严重。第三是服务配套不到位。我省养老护理人员多为农村打工妇女或城市下岗女工,身体、技能等都难以满足专业化的服务需求。
“银发浪潮”汹涌而至,未富先老,未备先老,解决养老问题迫在眉睫。调研中,一位同志感叹地说,“什么时候我们像重视家里的孩子一样重视老人,那就好了。”假如一个社会是“孩子的天堂,中年人的战场,老年人的晚景凄凉”,这种社会肯定不是我们想要的。从研究工作的角度,我们认为,要聚焦需求端,聚力供给侧,多管齐下、综合施策。
一要加强顶层设计,从战略上高度重视康养产业发展。我们认为,银发浪潮“危”中有“机”,抓好了,完全可以成为湖北新的经济增长点。建议将发展包括康养在内的养老产业作为重大公共建设,在战略上高度重视。明确由常务副省长负责康养产业,并指定牵头部门,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工作统筹力度。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导向,在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同时,通过规划引领、政策导向、措施驱动,充分利用市场力量解决养老难题。
二要整合政策资源,增强政策的协调性,促进政策落实落地。建议完善养老产业政策体系,利用省级层面部门联席会议的平台,统一研究出台我省医疗、社保、体育、文化、旅游、家政、信息等相关子领域的专项政策。加强与国家政策的衔接,以及各项政策之间的统筹协调,并细化政策措施,提高可操作性,确保政策协调配套、落实到位。
三要坚持因需施策,确保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选择。建议加强对我省不同层次、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养老服务需求特点的研究,实行区别对待、因需施策。明确养老机构定位,突出公办机构的兜底作用,引导民办机构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精准化的服务。采取措施引导养老产业从投资驱动型向需求驱动型转变,在全省范围内建立梯次合理、覆盖城乡的分级、分类养老服务体系。
四要着力补齐短板,全面提升能力。完善以湖北地方标准为主、行业标准为补充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立统一市场准入机制。建立政府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性监督以及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的养老服务行业综合监管体系,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养老服务队伍业务培训和资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专业化水平。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重点加强基层及农村地区养老设施配套建设。完善医养结合政策,做好医疗和医保与养老服务行业的对接工作。切实帮助各类养老机构解决好用地、融资难题,促进我省康养产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