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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
根据省政协《2018年协商工作计划》安排,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和省致公党联合省商务厅组成专题调研组,先后赴武汉、宜昌、襄阳自贸片区和广东省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自贸片区实地考察,走访了武汉汉欧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宜昌生物产业园、襄阳保税物流中心等工厂和企业园区,在省内外召开座谈会十余次,听取了省商务厅、武汉海关、各自贸片区管委会等有关部门情况通报,与湖北和广东两省商务部门、外贸企业、有关专家学者深入研究探讨,形成23份调研成果。同时,通过楚天都市报等媒体网络进行线上调研,全省三大自贸片区近1400家企业参与了问卷调查,并于7月30日举办网络议政厅,组织省市政协委员、自贸片区企业家和专家学者进行远程协商,逾8000网友在线参与讨论,形成调查问卷分析报告和网络议政建言精选2份。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设立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重大战略举措。湖北自贸区运行一年多来,扛起全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大旗,先后出台多项政策制度,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投资、贸易、金融监管制度,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贸易转型升级等领域大胆探索,培育出多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其中,21项改革试点经验在全省推广,5项改革创新举措走向全国。湖北自贸区以占全省0.065%的国土面积实现了全省31.4%的合同利用外资、29.6%的进出口总额。1万多家新增市场主体入驻自贸区,自贸区正成为我省高端人才聚集地、高技术产业的密集区和改革开放试验田,澎湃出日益强劲的高质量发展动能。
通过调研,我们发现,由于我省自贸区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三大自贸片区仍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共性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创新改革的系统性和整体性难度大。当前,改革进入深水期,改革创新任务多是硬骨头。湖北自贸区需要完成的工作和170项改革试验任务涉及39个中央部委、56个省直和中央驻鄂单位、3个市、3个片区,地域分散、范围广、部门杂、层级多,工作协调量大,因此由单一部门牵头的涉及中央、省级事权和跨部门、跨层级的改革推动难度大,系统性的效应未得到有效发挥。
2.部门放权的充分性与合理性有待加强。相较于邻省全面实施“应放尽放”“证照分离”的改革(河南省下放事权450余项,广东省下放事权270余项,陕西省下放事权200余项),我省仅有60余项事权下放,不但数量较少,而且少数部门本位思想比较严重,对自贸区的了解认识不够,把自贸区管委会当成传统的开发区管委会,而不是半开放型制度创新机构,放权不彻底,未明确权利如何对接,需要进行流程再造,有的事权只是形式性下放,没有实质性下放,放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强,与各片区的需求有一定差距,不利于工作的整体推进。
3.自贸区与高新区联动发展存在瓶颈。我省三大自贸片区和当地高新区在区域位置、政策制度、运行机制上高度重叠,且三个片区均为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由于工作要求的差异性,以及职责的不同,自贸区专业人员配备不齐,两者在战略目标、管理体制、政策配套等方面整体协调度不高,有些工作还缺乏前瞻思考和统筹布局,条块分割、权责不明、资源分散等问题不同程度的存在。
4.总体外向度不高,招商引资政策尚需完善。就我省“全面改革开放试验田”和“内陆对外开放新高地”的战略定位而言,自贸区最终的目标是实现投资贸易的高标准、高规格、国际接轨,所以外商投资额和进出口总额是自贸区发展水平很重要的指标,然而湖北自贸区现行的还是当地高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缺乏自贸区专属的招商引资政策,存在市场主体不足,外企占比较少,外商投资额增长缓慢等问题,与邻省尤其是广东省相较,无论是外资企业数量,还是增长速度都有较大差距。
5.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缓慢,高端产业聚集度不高。自贸区不仅要吸引已经发展成熟的大企业,还需要搭建相应的空间和平台去容纳、培育新兴业态。尽管湖北自贸区内已有多个新兴产业项目正在酝酿和崛起,然而由于自贸区产业链配套发展不成熟、国家层面政策创新驱动力不强、高端人才供应不足等原因,自贸区内高端产业聚集的持续动能不强,新兴企业成长较为缓慢。
针对上述问题,立足我省实际,调研组建议:
1.理顺管理体制,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省、市、区三级协调沟通,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衔接配合,重点推动省级职能部门和三个市政府落实湖北自贸区2018年行动方案,确保2018年年底完成80%以上的改革试验,尽快使改革的任务方案从文字转化为真正推动工作的力量。同时,密切横向协调,强化各级自贸区工作机构的权责,把专业人员配备到位,给予专项工作经费,让牵头单位有权力、有责任,让配合单位有压力、有动力。
2.切实做到“精准放权”,确保有效对接。加强简政放权的整体性和系统性设计,建议参照其他地区自贸区发展先进经验,结合三个片区管委会的实际需求,由省编办牵头协调各相关省级职能部门,对自贸片区开放业务系统接口,打通与自贸片区信息系统数据壁垒,与自贸片区主动对接联动、数据共享、加强业务指导,逐步将工作重心由规范市场主体资格为主向规范市场主体行为转变,由事前审批为主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真正实现“点单式”放权和实质性放权。
3.激活改革创新动能,推动自贸区与高新区联动发展。建立自贸区与高新区联动发展协同机制,形成包括区域空间、人才、资本、制度等多方面的一体化战略布局。明确联动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权责,促进自贸区制度创新、金融创新、贸易便利化、营商环境管理与高新区科技创新的多维度融合,实现优惠政策的深度叠加和改革创新功能的有机整合,形成“1+1>2”的放大效应。
4.充分释放政策红利,推动高端产业集聚。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拓宽产业融资渠道,吸引投资机构在自贸区集聚,同时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委对湖北自贸区的政策支持力度,提升区内企业获得感,激发投资创业的热情,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成长。创新科技体制机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支持企业面向全国乃至全球吸纳高端人才,以智力集聚推动高端产业发展。
5.用足用好国家级平台,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在已批准设立的海关特殊监管区的基础上,坚持按需设立、适度控制增量、整合优化存量、规范运行管理的原则,切实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加快推进中国(武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在自贸区内积极培育壮大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支持襄阳、宜昌积极申报综合保税区,强化规划统筹,明确功能定位,以重大项目为支撑,一手抓申建、一手抓招商。加强自贸区与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经开区、高新区互动融合发展,共享政策优惠和制度创新成果。(发言人单位及职务:郭志高省政协常委、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