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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改革行政体制建制,建立新型模式
一是改革镇村组行政建制模式,建立镇村社区自治模式。按照“地域相近、产业趋同、利益共享、规模适度、群众自愿”的原则,创建农村社区,形成村委会-社区理事会-互助组-基本农户为架构的新型农村社区自治组织。社区理事会是负责日常管理的群众性自治组织,互助组是社区内的基本活动单元。二是改革地域型党组织设置模式,建立“党总支-专业党支部-功能党小组-党员中心户”的功能型设置模式,把支部建在产业带上,党员嵌在产业链中。三是改革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模式,建立双向交流的社区服务模式。村党组织、村委会通过主动为社区服务,帮助社区理事会排忧解难,促进社区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创新基层组织建设,提高执政水平
调整村级党组织设置模式,改革村级行政体制结构,缩小运行单元,建立社区服务网络,形成一套群众自治组织架构和党组织架构平行运行、交叉作用的运作机制,变农民群众被动接受管理为主动自我管理,切实增强党对农村的领导能力和执政水平。
三、整合农村有效资源,加快经济发展
农村社区建设,就是通过把产业大户、经营能人和“双带”能力强的党员等先进群体吸纳进来,促进人力、技术、信息的互通互享,推进资源合理开发、有效配置,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源整合优势。理事会应立足实际,聚集群众智慧,对社区产业发展实行分区化种养、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管理,提高农民市场经济组织化程度,更好地激发社区农民生产积极性。
四、理顺农村社会秩序,推行共建共享
农民作为新农村建设的直接参与者和受益者,社区建设应充分尊重他们的需求。在社区中,建立互助组,实行“科技互学、产业互帮、困难互助”的“三互公约”,密切群众联系,强化利益关系;建立纠纷调解党小组,及时发现化解群众矛盾,促进群众关系和谐,维护社区秩序稳定,为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提升服务水平
新农村建设既要发挥好农民的主体作用,也要发挥好政府的主导作用,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缺一不可。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应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服务效能,通过加强规划引领,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完善社会服务网络,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打破原有的村民小组模式,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水平不断迈向更高水平。
六、加强先锋模范带头,提高组织程度
农民组织化程度是衡量一国农业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也是提升一国农产品竞争力的主要途径。强化基层组织的引导功能,就是要整合农村党员和农村能人这两支先进队伍力量,充分发挥他们的模范带头作用,通过社区的平台载体,带领更多的社区农民融入市场经济,开展统一的生产经营销售活动,从而不断提升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七、推动基层民主政治,提高自治程度
社区理事会由全体社区农民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代表了社区群众的自主自治意愿。首先,在一届任职期内,社区理事会成员,积极热心为群众服务,受到群众公认和拥护的,可在换届中连选连任;工作不称职的,将在换届中自然落选;有违章违纪的,社区内群众可随时予以罢免。其次,社区理事会在村党组织、村委会的领导下,以议事恳谈的方式组织社区农民群众,共同商议社区事务,是否办、怎么办,完全由村民自己决定说了算,真正体现村民自治。
八、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发挥补充作用
非政府组织同政府之间存在共同的治理空间和功能性的合作关系,将相对独立的非政府组织引入农村社区管理中,有利于化解社会纠纷、减轻政府负担,构建安定和谐的农村社区环境;有利于促进农业发展、培育新型农民,推进新农村建设多元化发展;也有利于改革社区管理、均衡社区利益,建立“小政府、大社会”的公民社会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