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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武汉市围绕大学生创业就业保障各环节的“痛点”,以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组合拳,通过改革创新不断破解制度障碍,先后出台“留汉九条”“三个专项”等政策举措,树立“大学生最友好城市”的鲜明形象,在“科教培养人才、人才引领创新、创新驱动发展”探索上走在全国前列。2017年大学毕业生留汉创业就业达30.1万人,在汉新落户14.2万人,分别是2016年的2倍、6倍,两项数据均创历史最高纪录。
一、前期工作进展
2017年以来,我市坚持系统集成、精准施策,围绕让大学毕业生留汉快落户、好安居、能就业、易创业,大力推进政策创新、载体创新,探索发展“菁英经济”,努力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保障大学生“快落户”。实行“零门槛”落户政策。紧盯“门槛最低、手续最简、机制最活”目标,在全国同类城市中最早放开大学落户限制,实行大学生落户“零门槛”,大学生凭毕业证即可办理落户,真正做到大学生落户与就业创业政策“全脱钩”,户口迁移“全自由”。加强城市配套公共服务。扩大优质教育供给,建设国家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全面实施幼儿园配建政策,实施教育国际化三年行动计划。提升医疗健康供给,创建区域性国家儿童医疗中心,加快市、区儿妇幼保健医疗机构建设,大力发展高端精准医疗,加快建设国际医院。
二是保障大学生“好安居”。争取让更多大学生“以低于市场价20%买到安居房”。积极探索建立“租购并举”为核心的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体系。坚持以敢为人先的勇气、改革创新的思路和互联网思维,加快推进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需求侧抑制投机,通过降低房地产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产业链成本、鼓励企业奉献让利“三条途径”,实现“低于市场价20%买到安居房”。去年12月启动首个“长江青年城”项目,规划面积1000亩,可解决5万大学生住房需求。争取让更多大学毕业生“以低于市场价20%租到租赁房”。通过“新建一批”“改建一批”“配建一批”以及调整已建在建的部分公租房房源等“四种来源”,实现“低于市场价20%租到租赁房”,真正让房子回归居住属性。加强保障性住房资格准入、租赁循环退出等机制,确保轮候有序、公平善用。全年共筹集配租大学生租赁房8430套。
三是保障大学生“能就业”。出台最低年薪标准。把握依法依规、合理引导、适度可行、竞争优势的原则,在全国率先出台大学毕业生指导性最低年薪标准,提出“专科生4万元、本科生5万元、硕士生6万元、博士生8万元”的初次就业薪酬标准,总体水平在同类城市中位居前列。联合龙头骨干企业响应号召,地毯式排查用人单位薪资标准,进一步提高大学毕业生的工资待遇水平。举办巡回校招活动。统筹各相关资源,系列化、分众化举办20场大型校园巡回招聘活动,成批次发布“高薪优岗”,实现了“供岗数量全国有影响、高薪优岗全国有影响、参与规模全国有影响”。市委书记、市长担任“宣讲员”,每场都有市领导宣讲,供岗数量超11.3万个,到场大学生超10万人,校招主题“有梦想、留武汉、一起创”成为校园传播的高频词。今年将继续举办23场大型校园巡回招聘活动(其中春季3场,秋季20场)。
四是保障大学生“易创业”。提供创业教育培训。依托在汉高校,支持社会力量建设公益性创业学院,达到要求的每年给予10万元奖励补贴。支持创业导师到创谷、创新街区、孵化器、大学生创业特区、大学生众创空间等开展创业辅导。在交通区位优越地带,建设大学生众创空间,提供免费创业工位。加大创业融资支持。设立大学生创业贷款担保基金,为大学生创业企业提供无抵押担保贷款,额度最高达200万元。扩大“青桐基金”等政府性创业基金规模,引导其他各类创业投资基金积极参与,加大向大学生创业企业投资力度。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年是实施“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的深化之年,我市秉承“不拼资金拼环境”理念,从百万大学生“用户视角”出发,着眼痛点,制定清单式、易获得的政策。
(一)着眼于“留下来”,让大学生获得感更强
武汉将筹划向在汉全日制普通高校新生发放“大学生市民卡”、向留汉创业就业大学生发放“武汉人才卡”,提供大学生专属优惠;组织开展春秋两季校园巡回招聘会、暑假寒假实习(实训)双选会;成立“武汉大学生最低薪酬联盟”,调高中心城区最低年薪指导标准,推动国有企事业单位及龙头民营企业落实大学毕业生指导性最低年薪标准。
(二)着眼于“好安居”,大力推进落实“两个20%”
全市大学生安居房建设规划将研究出台,黄陂区年内高标准建成“长江青年城”,逐步启动东湖高新区、武汉开发区、临空港开发区“长江青年城”建设,启动中心城区“青年苑”建设;组织系列大学生租赁房配租现场会,向留汉大学生现场发放钥匙;建立以“入住率”“认同度”为核心的租赁房筹集考核评价体系,推进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红色物业”全覆盖,定期开展明察暗访活动,让大学生租得放心、住得满意。
(三)着眼于“易创业”,让大学生距离梦想更近
校地筹划共建“校园众创孵化平台”,为大学生提供免费创业场地及孵化服务,对入驻社会资本建设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按入驻年限给予场租补贴;推动各区(开发区)设立天使投资基金或种子基金,组织开展天使投资评价奖励活动,整合社会资源、金融资源共同解决大学生创业融资瓶颈等。
(四)着眼于“配套好”,做好留汉大学生服务保障
今年,武汉将计划新建光谷、沌口儿童专科医院,新扩建江汉、武昌、江夏3家区妇幼保健院,全市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全部开设儿科病房和与产科规模相适应的新生儿病房,提供24小时儿科门急诊服务。全年新改扩建公益普惠性幼儿园40所,新增幼儿园学位1万个;完成20所中小学配套建设,新增学位2.2万个,确保凡已办理落户的留汉大学生,其子女均可在汉接受义务教育。
三、对更好实施“我选湖北”计划的建议
(一)大力开发全省基层工作岗位。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统筹实施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和农技特岗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大力开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完善基层工作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险等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建议省属国有企业50%以上新增岗位面向留在湖北应届大学毕业生招聘。全省事业单位50%以上新增岗位,应在基层服务的留在湖北的大学生志愿者中招聘。
(二)建立全省大学毕业生指导性最低年薪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收入增长水平,适时提高大学毕业生最低年薪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大学毕业生最低年薪标准。发动省属国有企业及龙头民营企业成立“大学毕业生最低薪酬联盟”,发起最低年薪公约,签订最低年薪集体合同,推动最低年薪标准向在湖北企业全覆盖延伸。
(三)畅通“我选湖北”参与渠道。发挥高校、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重要作用,对推动“我选湖北”中贡献突出的高校、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根据其促进、吸引大学生来湖北工作的数量,给予一定引才奖励。根据吸纳大学生就业情况,授予排名前100位的用人单位荣誉并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