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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小艳
湖北全省上下历经3年多的艰苦努力,精准扶贫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在现阶段,有2大问题急需引起省委省政府的重视 :一是如何打通最后一公里,解决尚未完成的深度贫困问题;二是如何防范已经脱贫地区和人群在未来因遭遇市场失灵、产业过剩、项目落后而再度返贫。对此,笔者建议在总结过往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从推进“助人自助”入手,来制定下一步的工作计划;通过构建解决贫困问题的长效机制,来尽可能降低返贫率、彻底打赢扶贫攻坚战。
1.尊重贫困发展规律,长远谋划、“助人自助”。贫困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即一旦落入贫困,便很难跨越贫困陷阱、甚至会代际传递;只有让贫困人口具备了摆脱贫困的决心和勇气、立足市场谋求生存和发展的能力,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因此,我们应充分认识深度贫困地区脱贫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高度重视已脱贫地区在未来可能会出现的返贫问题,提前谋划、早作安排。对此,我们建议在本轮精准扶贫工作结束后,设立政策过渡期、并保留部分扶贫工作队伍,以完成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确保脱贫工作的扎实稳定和可持续。
2.扶贫须“扶志”,要斩断贫困人口对政府的依赖。惰性和依赖是人性使然。贫困户以前没有遇到现在这样“干部上门帮扶,政府要他脱贫”的外部环境;以致扶贫工作中,出现了“政府动而群众不动”、“靠着墙根晒太阳,等着政府送小康”、甚至“争当贫困户”的现象。解决这些问题,重在做好“群众动员”和“扶志”工作、努力营造“脱贫靠自己”的氛围。否则,很难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甚至有可能越扶越穷。一些贫困户在获得“金融扶贫”贷款后,优先用于消费或拿去盖房子、娶媳妇并因此而背上沉重债务,就是典型案例。
3.“扶智+扶业”,提升脱贫致富的内生发展力。贫困户有了依靠自己脱贫的决心和勇气、通过发展产业找到了赚钱的路子、具备了立足市场谋求生存和发展的能力,才能真正形成脱贫致富的内生发展力。因此,应将“扶智(能力)”与“扶业(产业)”相结合。鉴于农村产业发展受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等自然因素的影响较大、在农产品总体“供给过剩”的背景下,要注意加强农民市场意识、管理水平和品牌塑造能力的培养;同时,也要做好进城务工农民的专业技能培养及知识更新工作,避免其被市场竞争淘汰而返贫。对此,我们建议强化“扶智”工作、构建“能力帮扶的长效工作机制”。另外,建议加强健康教育,帮助贫困地区群众提升自我保健和防病抗病的能力、减少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
4.建立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及农村产业发展相融合的扶贫工作机制。习总书记曾强调指出,“中国人的饭碗要端在自己手里,饭碗里要装自己的粮食”;但现在农村普遍面临着日趋严重的“种地难获利”、“老人难种地”、“空巢难解决”的“新三难问题”。即农民靠一家一户种地,很难获利、甚至还有可能亏钱;农村青年都不愿种地而选择到城市打工、留守农村的多是空巢老人,并因此而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老人农业”现象。在这样的国情下,要保障粮食安全、实现乡村可持续发展,地方政府的首要任务是由上而下地抓乡村振兴、通过产业发展来带动农民致富。与之相应,精准扶贫必须与乡村振兴、农村产业发展融合,即乡村振兴要注重产业发展、精准扶贫需靠产业拉动、用产业带动农户脱贫致富。比如,广水市某红薯加工企业,从手工作坊发展成为大型工业企业、全部采用自动化流水线进行生产,因为需要大量的红薯源而把周边县市变成其原料基地、且收购价格比市场价还高,因此而带动1000多户农民致富;年迈的留守老人也能通过种红薯获得收入,很好地解决了贫困问题。
5.优化扶贫工作考核机制。一是建议对“流于形式的、旨在让扶贫干部‘证明自己做了事’而与群众脱贫毫不相干”的监督考核措施,进行集中清理,以解决扶贫干部和贫困户被形式主义绑架、不堪其扰的问题。二是要改变不看“成效”看“指标”的评价导向,强化对实际工作成效的考核、并因地制宜地制定相关指标体系,以确保扶贫工作真正落实在“扶持贫困地区的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激发贫困户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等方面。三是要用制度化方式,解决扶贫任务层层加码、不切实际地要求限时限量“完成指标”的问题,避免“精准扶贫”变成“指标扶贫”;规避扶贫干部为完成上级任务而不得不“突击”花钱、匆匆忙忙拍脑袋上项目所带来的风险,减少因此而造成的扶贫资源浪费及引发的矛盾冲突。
(发言人单位及职务:省政协委员、省委党校社会与文化教研部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