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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一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6-02-05 09: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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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25日在政协湖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陈天会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受常务委员会的委托,我向大会报告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提案的办理情况


    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以来,广大省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积极通过提案履行职能,共提出提案887件,经审查立案806件。这些提案分别由115个承办单位办理,截止2015年12月底,已经采纳或解决的有277件,占34.4%;仍在办理的有416件,占51.6%;列入计划办理的有84件,占10.4%;留作参考的有29件,占3.6%。通过提案办理协商,有效发挥了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凝聚共识、推动发展、服务群众的作用,为推进“五个湖北”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围绕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为了抢抓互联网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机遇,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委员们提出做大我省北斗物联网产业链的建议,为拓展我省北斗产业发展思路、完善发展规划起到了积极作用,李鸿忠书记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省委省政府大力支持、大力推进”;关于扶持家庭农场发展、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力的提案,省农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并出台文件,加大了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关于加大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力度、促进农机工业发展、深化科技金融创新、推进房屋租赁市场建设、优先发展交通物流、大力发展“新三板”业务、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加强汉江航道综合整治等提案,为推动我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新思路、新举措。关于适应旅游新常态,打造灵秀湖北的建议,被吸纳到省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之中。

    围绕形成均衡发展格局,推动区域、城乡协调发展。委员们就加快建设主体功能区、推动两圈两带协调发展、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提出提案,许多建议被纳入我省“十三五”发展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关于加强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的提案,围绕抢抓长江经济带战略机遇提出建议,省政府领导领办,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全力推进,加大了港口基础设施建设、航运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和口岸信息化建设力度。委员们提出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建设智慧城市和“海绵城市”、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等建议,为我省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提供了重要参考。

    围绕释放发展活力,推动改革开放。关于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政策、建立生态审计责任追究制度、停止征收价格调节基金等建议,省有关部门在制定改革方案或政策文件时予以吸收采纳。关于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升企业国际化经营水平、加快对外贸易优化升级、加大海外高层次创业人才扶持力度的建议,为构建我省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培植开放型经济新优势提供了新思路。有关部门结合提案办理工作,完善口岸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实现了湖北电子口岸“一次上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加快了我省口岸“大通道、大平台、大通关”建设步伐。

    围绕增进人民福祉,推动民生改善。委员们围绕实施脱贫攻坚工程、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就业创业、缩小收入差距、解决农村安全饮水问题、推进医疗和养老结合等提出意见和建议,相关部门充分肯定并积极采纳,对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发挥了推动作用。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建设的提案,王国生省长领办,省民政主管部门采纳提案建议,开展民政系统标准建设年活动,提升了养老服务和管理水平。《关于推进金融服务创新、促进扶贫开发的建议》、《关于整合对口援建与扶贫帮困资源的建议》,在省委《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中得到体现。有关提升社会救助水平、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提案,推动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湖北省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关于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

    围绕“文化强省”建设目标,推动文化繁荣发展。关于弘扬荆楚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加强地方戏曲保护传承、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建议,被我省《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性文件采纳。关于隆重纪念中国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的系列提案,推动了我省相关纪念活动的顺利开展。关于加强古民居村落保护和利用的建议,得到了省文化厅、住建厅、旅游局的积极采纳落实。

    围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民主政治建设。关于加强协商民主建设、构建现代社会治理格局、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强化公共安全保障、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建议,围绕推进“法治湖北”建设建言献策,推动了相关工作深入开展。关于加大对非法集资的打击力度、打击建筑工程黑恶势力、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医药广告秩序、规范协警管理的提案,推动省相关部门开展了专项整治。关于改进领导干部考核工作、规范公款消费、减少铺张浪费等提案,对于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进机关作风发挥了积极作用。

    围绕建设美丽湖北,推动生态环境改善。关于推动低碳循环发展、加大污染治理力度等提案,推动了生态环境源头治理和污染应急防治措施的开展,也为完善生态文明制度提供了参考。《关于加快我省循环经济发展的建议》,被确定为重点提案并由杨松主席督办,推动了循环经济上升为全省共同实施的发展战略。关于挖掘我省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减排潜力、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系列提案,推动省有关部门开展了专项治理行动。关于加快中低产林改造、促进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加强长江中游故道湿地保护与管理、将PM2.5年均浓度下降纳入地方政府考核指标的建议,省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作为重要工作予以推动。关于扶持秸秆综合利用的建议,被省物价部门列为重点提案办理,出台了对发电企业收购农林生物质燃料实行电价补贴的政策。针对多份提案提出的加强矿山环境保护的建议,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的实施意见》。

    一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政协提案工作,将政协提案办理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省政府年度督查计划,省长、副省长带头领办重点提案,坚持高位推动,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各承办单位把办理政协提案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履行职能、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办理过程有沟通、办理措施有实效、办理结果有反馈,使提案的价值和委员们的履职成果得以切实体现。


    二、提案工作的发展与创新


    一年来,省政协常务委员会坚持把提案工作作为一项全局性工作统筹协调,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着力抓好提案办理工作全程协商和多层次协商,推动提案工作创新发展。

    加强提案审查,在提案质量上有新提高。正确处理提案数量与质量的关系,按照既保障委员民主权利、又保证提案质量的原则,细化立案标准,加强对提案稿的审查。坚持多方会审,对不符合要求的提案不予立案,有的作为社情民意信息转送有关方面参阅,有的建议提案者完善内容后重新提交,有的在征求提案者意见后作撤案处理,增强立案的严谨性。

    坚持系统联动,在助推我省重大战略实施方面有新举措。积极争取全国政协支持,联合住鄂、豫、皖、陕全国政协委员,先后向全国政协提交了关于促进大别山区振兴发展、关于将武汉至西安客运专线纳入国家铁路发展规划、关于将汉江生态经济带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等多件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持续跟踪,推动了我省重大战略和重大项目的实施。2015年6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2015年12月,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武西客专开工建设。

    关注社会热点,在重点提案督办落实方面有新成效。坚持省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带头督办重点提案,坚持省政协各专委会结合自身职能参与督办重点提案,坚持将重点提案督办与专题调研、界别协商、委员视察相结合。一年来,由省政协主席和各位副主席带队,分别对部分事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重点提案进行了跟踪督办,增强了办理实效。

    开展回头问效,在跟踪督办往年提案方面有新进展。组织对十一届省政协前两年尚未办结的提案进行了跟踪督办,通过清理自查、实地调研、查阅案卷、随机抽访,推动了504件提案所提建议的采纳落实。对因政策原因和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提案所提建议仍无法解决或一时难以解决的,要求各承办单位向提案者给予客观、详细的解释说明。

    加强舆论宣传,在扩大提案工作影响方面有新思路。将民主监督与舆论监督有机结合,搭建新闻舆论监督平台。适应形势发展,突出“有事好商量”的节目理念,改版《提案追踪》栏目,使选题更接地气、节目更贴近群众,讲好提案故事,传播政协好声音。

    2015年的提案工作有创新、有进步、有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少数承办单位与提案者沟通联系不够,办理协商不充分,有的以陈述工作代替答复,有的重答复、轻落实,提案办理工作停留在拟定计划上;少数提案内容过于简单,所提建议过于笼统,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提案服务水平和提案工作信息化程度有待提高。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切实加以改进。


    三、2016年的提案工作思路


    2016年是我省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提案工作要适应新形势,抓住提高提案质量、增强办理实效、提升服务水平三个重点,推进工作理念创新、制度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创新,更好地发挥提案办理协商在政协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发挥提案工作在推动湖北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湖北改革发展大局。提案工作要始终坚持围绕省委的工作中心,服务“五个湖北”建设大局,响应时代召唤、回应社会关切、呼应委员诉求,牢固树立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理念,围绕全省工作大局中的重大问题、“十三五”规划实施中的相关问题、“五个湖北”建设中的重要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科学选题,深入调研,通过提案提出有价值、有分量的意见和建议。

    树立协商理念,将协商贯穿于提案工作全过程。推动在提交提案前就所提内容进行咨询协商,在审查提案前就能否立案进行立案协商,在办理提案前就办理方法进行沟通协商,在办理过程中就办理进展进行督办协商,在办理结束后就落实效果进行跟踪协商,力争做到办理每一件提案都先协商后办理、先协商再答复,使提案办理协商真正成为充分协商、集思广益的过程,成为发扬民主、增进共识的过程。

    强化制度保障,完善提案工作机制。贯彻执行《全国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办法》、参考借鉴兄弟省市经验、总结基层好做法,出台《省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实施办法》。按照《省政协提案工作条例》的有关要求,制定《提案审查细则》,使提案审查标准更加有理有据,推动提案质量稳步提高。

    创新方式方法,推动提案工作与时俱进。加强提案审查,实行同类提案并案处理,尽可能减少雷同、重复提案,推动提案质量进一步提高。组织提案大户和提案承办大户见面沟通,开展集体提案上门集中办理协商,评议提案承办单位,切实增强提案办理实效。完善提案管理信息系统,搭建多层次协商平台,不断提升提案服务工作水平。

    各位委员,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政协提案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空间广阔,大有可为。让我们充分运用提案履行职能,多建有据之言,多献务实之策,为加快“五个湖北”建设、早日实现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总体目标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