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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8-12-04 14: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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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3月,沙市第六中学党总支委员、校工会主席朱礼益安排该校工会女工委员彭信霞,以组织“三八”妇女节活动的名义,用公款组织76名在校职工赴襄阳唐城一日游。朱礼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彭信霞受到警告处分。


2、2017年7月,洪湖市府场镇卫生院原副院长王建家为逃避监管和检查,在监利县网市镇某农庄为儿子操办“升学宴”,邀请同事参加并收受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该镇卫生院刘彩玉、李光祥、陈红、苏艳、颜永常、昌琼、李元高、谢飞等8名干部职工参加“升学宴”并送礼金,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因履责不力,该院党支部书记、院长颜永平,党支部副书记、副院长潘泽银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行政记过处分。


3、2013年11月至2016年2月,公安县农业局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原主任桑茂宏,多次公车私用。此外,桑茂宏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撤职处分。


4、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松滋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新江口分所所长曾晓洪安排本单位报账员覃士勇以虚报员工报酬和补助的方式套取资金,用于单位租车、超标准超范围接待、违规购买烟酒等支出。曾晓洪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覃士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2015年4月至2017年1月,监利县环境卫生管理局以值班加班费、春节慰问费等名义,违规为机关工作人员发放津补贴。该局党总支书记、局长郭益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2016年8月,监利县实验初级中学副校长李茂金,利用职务便利,为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办理入学手续,违规收受他人礼品香烟,受到行政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