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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在区、乡镇建立道路交通协管员制度

2015-12-02 10: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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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工作的重视,农村基础设施整体得到了明显改善,尤其是湾湾通水泥路,村村通客车工程实施以后,农民出行难的问题解决了,增收致富的渠道也多了起来。群众高兴地说,过去乘座客车要赶几里甚至十多里路到集镇上去,现在在家门口抬脚就能坐上客车,真是方便多了,然而,据某区5个乡镇77个行政村统计,全区村湾道路总长达700多公里,沿路沿村沿湾站点共有140多个,区交通运输部门因人手少鞭长莫及,难以跟踪管理,同时,一些区交通运输部门缺少村级道路交通运输机构(科室),无专人人员、无专项经费、无专门人员,导致庞大的村湾道路运行网络有名无实。据调查,近年来,农村村级公路不同程度的交通事故频发,而且逐年呈上升趋势。笔者走访一些乡镇、村,出现了因村湾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村民摔伤和摔骨折的现象;同时,抢客源的也多起来了,有的村村通客车为了抢客源,互相抢线路、抢客原源,使村村通客车有时挂了“空档”,影响了广大干部群众出行;村民做生意的多起来了,有的村民的以村村通客车为便车,到集镇上携带鞭炮、汽油、煤气等易燃易爆物品,给村民们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为此,笔者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是省市交通运输部门成立应村级道路交通建设专班,研究制定村级道路管理政策和方案,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政策依据。

 

    二是县(区)要设立村级道路交通专门科室,每年从财政列入专项经费,负责指导本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工作。

 

    三是在县市(区)、乡镇建立道路交通管理站,做到有专门机构、专项活动经费和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可由省交通部门按每月人均发放2000元的补助,采取全省统一登记造册、县市(区)统一管理使用的原则,聘用一批道路交通协管员,每年一考一聘,其职责主要是负责区域内道路建设项目的申报、道路交通工作的管护和安全、贯彻和落实上级交通部门的有关精神等,使上下联动的网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鄂州市华容区政协委员  陈庆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