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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禁鱼当禁而有止

2016-03-21 10:4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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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去长江、汉江禁鱼是每年的4至6月,今年提前至3至6月,这说明国家和相关部门,保护水族生态环境的力度在进一步加大,深入广大群众欢迎。但禁鱼应禁而有止,不能禁鱼令下了,有人收起了渔具,还有人在偷偷捕鱼,让“听话”的渔农心中有这样或那样的想法。


    造成汉江禁鱼有禁不止的主要原因:一是少数渔农唯利是图。别人都不让逮了,我可要抓住“机会”,好好捞它几网,多赚些钱。二是打击难度大。1000多公里汉江,各县的渔政人员就那几个,执法人员在这里打击,他跑到那里逮,你跑过去了,他又躲在了别处,加上捕鱼人都是夜晚进行,打击难度可想而知。三是市场监管乏力。不管你在那里捕鱼,最终都会拿到市场上出售。养的鱼和野生鱼,内行一看就知。问题是市场上基本没有监管,让非法捕鱼的人钻了空子。目前市场上出售的鱼,品种有鲫鱼、鲤鱼、黄鱼、鳊鱼、还有金枪鱼等。最小的还没有半两重。剖开后,基本上每个鱼肚子里都有鱼卵,非常可惜。


    如何让汉江禁鱼禁而有止,笔者建议:一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渔政等有关部门应唱好主角,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逐户登记上门,逐人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二是加大打击力度。不能因为有难度、困难就退缩。特别是渔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克服一切困难,保护汉江水族生态环境。三是加大市场监管力度。逮的鱼没有销路,逮鱼的人自然就少了。对抓住的犯罪嫌疑人要依法进行惩处,不能姑息。对知法犯法的人,吊销其捕鱼资格。四是领导要重视。要像抓经济建设那样,抓好禁鱼工作。领导重视是抓好禁鱼工作的最大动力。领导重视了,没有干不好的工作。


(谷城县政协  马明刚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