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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应当做到“四化”

2016-04-06 09:2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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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8月,国家教育部将1981年发布的《小学生守则》、1991年发布的《中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1994年发布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合并修订、印发了新的《中小学生守则》,共九大准则、282个字。《中小学生守则》的颁布标志着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步入了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一、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是学校对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重视不够。一部分中小学校存在重智育、轻素质的现象,对中小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教育重视不够,开展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活动不经常、不规范,对《中小学生守则》的宣传、贯彻力度不够,教育、引导中小学生严守《中小学生守则》的措施不力。


    二是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衔接不够。一部分中小学校没有建立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体系,学校对中小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教育自成一体,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脱节,导致中小学生在学校与在家庭、社会的日常行为表现“大相径庭”。


    三是对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考核、评价机制不优。一部分中小学校没有建立学校、家庭和社会目标一致、相互衔接、统一行动的联动考核、评价机制,对中小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考核、评价不全面、不到位,家庭和社会对中小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的考核、评价缺失。


    二、加强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的建议


    一是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要制度化。中小学校应当高度重视中小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教育,要制定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教学计划,要科学设置、开设专题课程,认真组织实施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要组织中小学生牢记《中小学生守则》九大准则和282个字的具体内容。同时,在考察中小学生的德育时,应当将《中小学生守则》作为重要考察内容。


    二是中小学生日常行为引导约束要规范化。中小学校应当加大《中小学生守则》的宣传、贯彻力度,要围绕九大准则的具体内容,通过教师课堂教学、专题讲座、国旗下演讲、少先队和团组织活动等方式,强化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切实引导中小学生严格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培养中小学生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在考察中小学生的现实表现时,应当重点考察中小学生遵守《中小学生守则》情况。


    三是中小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要经常化。中小学校应当按照《中小学生守则》的具体要求,认真拟定工作计划,定期组织中小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通过法制教育活动、革命烈士纪念碑前的宣誓活动、爱国卫生运动、交警执法观摩活动等一系列社会实践活动,引导中小学生养成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积极做新时代的优秀青少年。


    四是中小学生行为规范考察、评价要社会化。中小学校应当围绕九大准则,切实完善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考察、评价体系,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考察、评价机制,定期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考察、评价活动,并吸纳中小学生家长和所在社区干部群众代表参。同时,考察、评价结果应当反馈中小学生的家庭和所在的社区。


(钟祥市政协  武永成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