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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委员会走访检查十一家承办单位  提案办理工作进展顺利

2014-09-15 21: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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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上旬至中旬,省政协提案委员会会同省人大代工委、省政府督查室,联合走访检查部分承办单位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本次活动从6月4日开始,先后到省扶贫办、省科技厅、省司法厅、省地税局、省民政厅、省物价局、省编办、省民宗委、省电力公司、人行武汉分行、武汉铁路局等11个承办单位进行了走访检查。主要检查了解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提案办理及答复情况,二是与提案者见面沟通情况,三是在办理过程中有哪些好的措施和做法,四是需要协商解决哪些具体困难和问题,五是对提案工作有什么意见和建议。省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邹成贵、副主任彭尤弟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了本次走访检查活动。

    从检查情况看,承办单位切实按照年初建议、提案交办会的要求,高度重视办理工作,把办理提案过程,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拓宽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措施,改进工作方法,促进工作发展,提高部门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努力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目前,已完成大部分提案的答复、见面工作,按照总体时间要求,进展顺利,效果较好。综合各单位办理工作情况,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年初交办会后,按照李鸿忠省长关于各单位主要领导对提案办理工作负总责的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挂帅,认真安排和部署提案办理工作。如省扶贫办、省民宗委、省编办、人行武汉分行等部门主要领导亲自安排,分管领导认真组织,迅速传达交办会精神,修订和完善提案办理的有关规章制度,明确每件提案的负责领导、承办处室、办理程序、时限和有关要求。二是认真做好答复和沟通工作。承办单位在办理提案时态度认真,把办理提案与本单位实际工作结合起来,认真起草答复文稿,并做好与提案者的沟通工作。有的承办单位领导主动前往委员驻地与委员见面座谈,共商解决办法。如武汉铁路局、武汉电力公司目前在答复过程中已全部与提案者见面,从而提高了办理质量。省民宗委、省电力局、省编办等承办单位办前征求意见,详细了解提案者提案意图和具体要求;办中邀请提案者一道调查研究,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办后反馈办理结果,跟踪办理提案者反馈意见,尽量做到提案者满意。通过畅通见面沟通渠道,在沟通中增进理解,在协商中达成共识,实现双方的良性互动。三是注重部门协作,规范办理。由两个以上单位承办的提案,主、会办之间能够加强联系与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答复工作。部门内部各承办处室之间能够自觉协调,共同协商办理。四是深入调研,注重实效。承办单位认真研读提案内容,了解提案意图,结合工作实际,积极采纳提案中好的思路和合理建议,尽可能将提案意图体现在解决实际问题中,努力解决提案者关心、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如省民政厅、省地税局、省物价局、人行武汉分行等单位一把手深入基层调研,率队督办,同时积极发挥提案的导向作用,不断扩大办理工作辐射面,努力做到办理一个提案,解决一类问题,推动一个方面的工作。五是注重培训,提高承办人员的素质。承办部门把承办人员的培训工作作为办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如地税局、科技厅、司法厅等单位对本系统的办理人员集中起来以会代训,专题授课,交流办理工作经验,并制作了办理答复提案的范本,明确办理原则、程序、时限、方式方法等规范,提高了提案办理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为提高办理质量奠定了工作基础。

    提案委员会主任邹成贵、副主任彭尤弟对受访单位的办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就进一步做好全年的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了意见。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将办理工作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作为部门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创新办理工作方式,提高办理工作质量。二是要进一步做好与委员的见面沟通工作。要尽量做好上门征求意见工作,承办领导、承办人员要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征求提案者的意见,坚持把每一件提案办成提案者的“满意工程”。三是要进一步注重办理实效。完成书面答复只是办理工作的第一步,有些提案的办理需要更长的时间去完成,提案答复后要继续抓好落实工作,把办理提案工作的最终落脚点放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促进发展上,切实办出实效。四是要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制度,使办理工作形成高效有序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办理工作水平。

    承办单位对提案工作提出了一些较好的意见和建议,如要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使建议更具有可操作性,提案的承办单位应该确定更准一些等,提案委员会领导表示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提案委员会办公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