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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2009年工作报告

2014-09-15 21: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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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18日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2009年,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在常委会、主席会议和分管主席的领导下,在秘书长班子、相关部门和各地政协的大力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打造“责任政协、务实政协、创新政协、和谐政协”的目标,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广泛动员和组织政协委员围绕中央提出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战略举措和省委提出的“两圈一带”重大决策及省政协常委会工作安排,以农民工问题和维护社会稳定为工作重点,深入开展调研视察,积极建言献策,为促进湖北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一年来,共组织专题调研5次、立法协商3次、视察考察2次,举办委员活动日2次、界别活动3次,召开专题座谈会1次,提出提案69件次,大会发言9人次,处理涉法涉诉信访7件,政协《议政建言》用稿5篇,《各界反映》用稿1篇,《世纪行》用稿10篇,《中国政协》用稿1篇。现将2009年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以农民工问题为重点,为促就业、保民生积极建言献策
    农民工问题是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中最突出、最迫切、最困难,必须解决而又难于解决好的问题,对于农业大省的湖北来说更是如此。我省农村人口基数大,人均耕地少,工业底子薄,城乡差距大,农业剩余劳力总量较大,2008年末全省外出务工农民已达901.2万人。有效转移农业剩余劳力,解决好农民工问题,既是加快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我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环节。这都与我们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的职能密切相关。专委会对此进行了分析研究,并形成了共识,决定把农民工问题作为本届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的议政重点,五年抓住不放。按照这一思路,去年,我们就“创业带动就业”进行专题调研、组织学习考察,召开研讨会,侧重点是促进解决农民的就业问题;今年,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农民工大量失业返乡,给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根据省政协十届八次常委会关于“促就业,保增长”的议题安排,我们就农民工问题组织了两次专题调研,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次是由李宗柏副主席率队,于3月9日至19日赴黄冈市、麻城市、团风县和孝感市、云梦县、应城市就“农民工就业培训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就业培训工作的建议》,针对就业培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就业培训的领导协调,建立市场主导、政府统筹的资源配置机制,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进一步加强对培训资金的监管的意见和建议,由黄佑安副主任在省政协十届八次常委会上作了大会发言,《议政建言》第五期向省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作了专报。

    一次是5月19日至24日组织部分委员和专家,赴荆门、京山、荆州、松滋、石首等5市县就“农民工法律援助”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了《关于农民工法律援助的调研报告》,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为农民工法律援助提供有力法律保障;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形成农民工的维权合力;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提高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县乡两级法律援助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农民工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等建议,由孙益山副主任在省政协十届九次常委会上发言。赵斌副省长对调研报告作了重要批示,“该调研报告深入、细致、详实。……请省司法厅认真研究,将建议转化为下一步的实际工作步骤。先把通过我们自身努力能够做好的事情做好,如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等。关于增加人员、加大投入等问题,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逐步解决”。

    二、以综治视察为载体,打造政协维稳履职的活动品牌
    在省政协十届四次常委会和十届二次全体会议上,委员们比较集中地提出了希望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更加关注和重视社会稳定问题。新年伊始,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召开主任会议,结合常委的评议意见和委员的建议,认真领会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要求和胡锦涛、贾庆林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人民政协要充分发挥联系广泛的优势,着力维护社会稳定的指示精神,深深感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是社法委义不容辞的责任,必须有所作为。经主任会议研究,确定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社法委今年的两项重点工作之一,并开展了一系列活动。

    1、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视察为抓手,加大了促进维稳工作的力度。
    从7月下旬开始,至9月下旬,李宗柏副主席连续三次率队赴浠水、黄梅、孝感、孝南、孝昌、咸宁、崇阳、嘉鱼等市县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调研和视察。20多位政协委员参加了视察,他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饱满的政治热情,深入到社区、乡村、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与广大干部群众座谈,听取意见和建议,为做好综治工作积极建言献策,推动了省委12号文件的贯彻落实,促进了各地国庆安保工作,受到当地干部群众的称赞。根据视察情况形成的《关于孝感、咸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视察报告》,分析了当前逢死必闹、信上不信下、信访不信法、毒品犯罪增多、基层政法后备队伍不足等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严格依法行政、对普遍性问题的处理要统筹兼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加快出台手机和网络实名管理政策、完善城乡非正常死亡补偿政策、加强重点区域综治工作等建议,受到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李鸿忠省长批示“我们在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维稳综治的襄樊会议精神时,要结合省政协孝、咸两市视察时提出的意见认真加以解决”;常务副省长李宪生批示“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政协的建议很好。我们的确应在基层基础工作方面下功夫”;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永文批示,政协视察“所反映问题和建议、省综治办要会同相关单位认真研究,不断改进,推动工作落实。”省综治办对调研视察活动发了两期通报,并将视察报告全文印发省综治委全体会议参阅。

    省政协连续四年组织委员视察综治工作,对推进我省综治维稳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省委、省政府和省综治委领导的高度评价,省综治委将其作为经验在全国综治工作会议上作了介绍,并要求省政协每年都要对综治工作进行视察,而且将其写入了与省政协办公厅签订的综治责任书。如今,组织政协委员视察综治工作,已成为省政协维稳履职的活动品牌。

    2、积极推进“法务前沿工程”实施,推动维稳机制和方法创新。
    在省政协十届二次全会上,王国强、孙益山、蔡学恩、李犁、欧阳云清等委员联名提出关于“关于实施法务前沿工程”的提案。所谓“法务前沿工程”,是罗田县司法局根据当前农村社会矛盾多发的新情况,在县政协大力支持下创立的一种基层维稳新机制。具体来说,就在当地党政领导和司法机关的指导下,以村(居)组织为依托,整合司法所干警、村(居)干部、社会志愿者等多种力量,在村(居)一级建立法务前沿工作站,面向人民群众全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扶、法律维权等工作。为推进“法务前沿工程”实施,9月上旬,孙益山、殷勇等委员与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赴罗田进行专题调研。通过调研,我们认为“法务前沿工程”是基层法律服务机制的创新,是村、居维稳工作的创举,值得认真总结和推广,并写出了《创新司法服务,维护社会稳定——罗田县实施“法务前沿工程”纪实》的新闻特写稿,在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与中国社会科学院联合举办的“新形势下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研讨会”上交流,在《中国政协》、《湖北法治》、《世纪行》上发表。“法务前沿工程”也受到省委领导的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罗清泉、省政法委书记吴永文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司法厅认真总结推广。

    3、认真做好涉法信访工作,努力化解不稳定因素。
    一年来,我们接待和处理了7件涉法信访案件,既有各级政协委员的,也有普通群众的。对这些信访案件,我们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并视情况请律师顾问组的法律顾问对案件进行分析,提出法律意见,然后转送有关部门,大都得到妥善处理;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我们耐心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宣传法律知识,引导他们增强法律意识和大局意识,劝其息诉罢访。

    三、以立法协商为抓手,着力促进法治湖北建设
    新形势、新任务,更加迫切需要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和推进法治湖北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对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保障和促进作用,依靠法治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种矛盾,协调和规范社会利益关系。今年,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把促进法治湖北建设作为一项事关全局和长远的重要工作着力推进,主要在三个方面开展工作,发挥作用:
    1、在法治湖北总体设计方面发挥作用。
    《法治湖北建设纲要》是省委实施依法治省方略、统揽法治湖北建设全局的指导性文件,《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是省委省政府保证《法治湖北建设纲要》贯彻落实的一个基础性文件。在这两个关系法治湖北建设总体要求和顶层设计的文件制定过程中,我们积极参与,建言献策。“纲要”从起草到正式出台,我们先后三次组织政协委员和律师顾问组成员对征求意见稿进行座谈讨论,提出的法治湖北建设必须坚持公平正义和法制统一的原则,必须体现“两型社会”建设的要求,必须突出湖北水资源、科教资源丰富等特点,必须抓住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等重点的意见和建议,受到省委办公厅、省司法厅的高度重视和采纳。对“指标体系”,我们认真研究准备,在省政府法制办先后两次征求省政协及社法委意见时,社法委都认真组织讨论,充分发表意见,所提不少建议被省政府法制办采纳。
   
    2、在地方立法协商方面发挥作用。
    对拟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法规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是贯彻落实“协商在决策之前”的具体体现,也是促进法治湖北建设的重大举措。这项工作自去年启动以来,今年继续扎实推进。一年来,我们组织相关省政协委员和律师顾问组成员召开了三次座谈会,对《法治湖北建设纲要(征求意见稿)》、《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武汉城市圈改革试验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湖北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修订送审稿)》等4件法规草案进行讨论,提出了很多有见地的意见和建议,受到相关单位的重视和采纳。如大家充分肯定了制定《武汉城市圈改革试验促进条例》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也指出了征求意见稿的不足,即对“改革试验”的深刻内涵把握不够,立法的指导思想不明确,重点不突出,操作性不强。建议突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特点,体现大资源、大环境的概念,打破现有行政体制的条块分割、加快城市圈一体化发展;委员们还就《条例》的体例、条款设置、责任和义务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受到省政府法制办的高度重视,并组织专家进行认真修改。《武汉城市圈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促进条例》于7月31日在省人大十一届十一次常委会上顺利获得通过。再如,《湖北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修订送审稿)》送来我们征求意见时,正逢《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出台,参加座谈的委员指出,《意见》有很多创新和突破,对医疗机构的管理也会有新的政策措施,建议《湖北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暂缓修订,等相关的配套政策出台后,再作进一步修改完善。这一意见被省政府法制办采纳。
   
    3、在促进政策法制环境建设方面发挥作用。
    一是积极推动立法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农民工法律援助的调研表明,现行的“湖北省法律援助办法”由于层级低,对现实生活中许多新问题、新矛盾难以解决,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因此,我们在调研报告中建议对其进行修改完善并上升为《湖北省法律援助条例》。

    为促进我省旅游业快速发展,我们于7月上旬在通山召开座谈会,组织武汉等九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就“优化武汉城市圈旅游业一体化政策法制环境”进行了专题研讨;于8月中下旬组织部分委员就旅游开发与生态保护问题赴内蒙、宁夏进行专题考察。通过研讨和考察,我们深切感到,湖北旅游业要快速发展,必须进一步解决思想,敢于突破一切妨碍发展的思想障碍,敢于打破一切束缚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充分利用中央赋予先行先试的改革试验权,学习借鉴外其他省市区的先进经验,抓住机遇,加快立法,为旅游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法制环境。因此,我们在《关于促进武汉城市圈旅游业一体化的政策建议》和《关于内蒙、宁夏生态旅游开发的学习考察报告》中都呼吁尽快出台《湖北省旅游促进条例》。据了解,《湖北省法律援助条例》和《湖北省旅游促进条例》都已纳入省政府法制办2010年立法计划。

    在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来我省的调研座谈会上,孙益山等委员关于加强民主监督、网络立法、农民工司法救助和完善法官责任制、刑事审判监督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受到调研组的高度评价。
    二是积极推动政府规章的贯彻落实。《湖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于今年3月8日正式实施,为促进这一政府规章的贯彻落实,我们与省总工会联合组织省、市、县三级政协工会和妇女界政协委员进行视察,有效促进了这一规定的贯彻落实。

    四、以“四个一”为推手,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
    一年来,我们十分注意以合适的主题吸引委员,以多彩的活动联系委员,以热情的服务感动委员,为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创造良好条件、营造良好氛围。各位委员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和无私的奉献精神,按照《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关于委员要努力做到“四个一”的要求,积极参加政协活动,认真履行政协职责,较好地发挥了在本职工作中的带头作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和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

    1、积极提出提案。一年来,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共提出提案69件次,其中,集体提案1件、个人提案16件、联名提案52件,提出提案的委员有32名。许多提案针对性强,见解独到,对党和政府及相关部门改进和加强工作,对促进湖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如梅钢委员关于“坚定信心,发挥优势,化危为机,打造船舶千亿工程的建议”、褚玲等委员“关于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制度”、李仁真委员关于“危中寻机,实现我省企业健康发展”、孙益山、蔡学恩、汪厚川、李犁、欧阳云清等委员“关于实施法务前沿工程的建议”、容月林委员关于“积极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殷勇委员关于“加强高校制度建设中权利制衡的几点建议”、闵捷、姚义勇等委员“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等7件提案被评为2009年度优秀提案。

    2、积极参与大会发言。黄佑安、褚玲、刘景旺、孙益山、邬剑刚、蔡学恩、陈晓芳、李犁等委员在省政协十届二次全体会议上和常委会会议上积极发言,受到委员的好评和领导的充分肯定。如陈晓芳委员“关于加快武汉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的思考与建议”的大会发言,受到省委书记罗清泉的高度重视,现场作出重要批示:“请杨松同志阅示,陈晓芳委员的建议很好,请引起重视,进一步解决留学人员创业中的突出问题。”

    3、认真履行监督员职责。邬剑刚、杨少杰、李犁、陈晓芳等委员今年继续受聘担任省政风行风监督员,他们有的是单位主要领导,有的是部门业务骨干,本职工作都很忙,但他们表示这是政协委员应尽的责任,宁可少做自己的业务,也要搞好行风评议工作。他们参加行风评议的时间跨度达4个多月,占用工作日多的达1个多月,少的也有20来天,没有一人有怨言。他们深入基层走访群众,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在评议时敢于直言、善于建言,充分体现了“荣辱与共、肝胆相照”的合作共事精神,为促进党风政风行风的好转,促进民主政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孙益山、石文先、殷勇、刘卫国委员分别担任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地税局、省人民检察院监督员,都较好地发挥了民主监督作用。

    4、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取得了突出成就,较好地发挥了在本职工作中的带头作用和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主任蔡学恩获全国优秀律师称号、司法行政机构恢复重建三十周年英模(全省律师仅一名);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石文先被授予第三届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荣誉称号;省群艺馆副馆长付群刚被中国文联、中国曲协授予新中国60年全国优秀中青年曲艺家称号;武汉所市皮肤病防治所皮肤科主任蔡维立被评为中国中医结合学会2009年度先进个人(全国仅5名);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政委周道裕荣获2009年度全军优秀党委书记称号;武汉钢铁公司工会主席马启龙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湖北经济学院会计学院院长李长爱获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称号;汪厚川委员所主管的武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被评为2008年度全国先进单位;姚义勇委员所主管的军转工作被评为全国军转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等等。这里展示的仅是部分委员获得的全国性荣誉。由于我们掌握的情况有限,加上篇幅限制,无法对所有委员的风采一一展示。

    五、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1、加强制度建设。新年一开始,我们就起草了《湖北省十届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湖北省十届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关于建立委员履职情况通报制度的暂行规定》两个制度性文件,并在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经全体委员审议通过。《意见》从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社法委工作的重要意义,需要把握的原则、进一步提高调研视察质量、推进工作创新、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加强专委会及办公室自身建设六个方面,提出了26条具体意见和明确要求;《暂行规定》对建立委员履职情况通报制度的目的、通报的对象、通报的内容、通报的方式、通报的实施作出了明确规定。省政协领导对这两个文件给予了高度评价,分别以鄂协厅\[2009\]40号、41号文件转发,并在按语中指出: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的制定,对于发挥专门委员会在履行政协职能中的重要基础作用,不断提高专门委员会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具有指导意义”,“《关于建立委员履职情况通报制度的暂行规定》的制定,对于加强委员管理,提高履行职能实效,具有指导意义”。一年来,我们按照“意见”和“规定”运作,实践证明,这两个制度对于激发委员积极性、增强责任感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2、加强创新实践。一是创新界别活动的形式,实行部门联合、上下联动,扩大社会各界有序政治参与,增强活动实效。4月初,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与省总工会联合发文,请各市州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与各市州总工会联合组织所在地工会界和妇女界委员对《湖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视察,得到各地的热烈响应和大力支持。在十堰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及总工会于6月中旬联合组织工会、妇女界30余名政协委员对十堰太和医院、十堰供电公司等4个企业进行集中视察;接着又以十堰市政协办公室、十堰市总工会、十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名义,将委员分成三个组,对五县一市四区、市直各产业行业工会和75个企事业单位进行了专项视察检查,涉及女职工12万人。11月10—14日,省政协社法委、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和省政协工会及妇女界10多位委员共同组成视察团,由李宗柏副主席率领,分三路分别赴宜昌、荆州、襄樊、十堰、黄石、咸宁市对《湖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有力地促进了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这次界别活动实行部门联合,上下联动,共吸收了省市县三级政协200多名委员参加活动,扩大了有序政治参与,规模较大、作用和影响也较大。

    二是探索委员参与调研的新形式。“鼓励和支持委员结合本职工作,发挥自已的专业特长,以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或委员名义独立或领衔开展有关专题的调研”,是我们在《湖北省十届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中提出来的创新思路。省政协常委、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主任蔡学恩,在深入调研和思考的基础上向常委会提交了“农村产权交易的‘武汉实验’——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调研情况报告”和“关于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政策一体化的思路和对策”两篇发言稿,并以个人名义分别在十届九次和十次常委会上作了大会上发言。

    三是完善与对口单位的联系和协调机制。年初,李宗柏副主席和梅钢主任带队分别走访了省总工会和省团委、省妇联、省残联等部门,就建立对口联系联动机制,联合开展界别活动达成了共识;年末,我们邀请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法制办、民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单位负责人,召开联席会议,相互通报工作情况,并就下一年工作安排进行沟通协商,形成了在工作上相互协调,合力推进的共识。通过走访和双边对接会,各单位明确了联系领导、部门和联络员,规范了联系内容和方式,初步建起对口联系的网络和机制,为社法委开展活动营造了良好氛围,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是积极参与协商办理提案活动。6月2日,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孙益山及办公室负责人参加潘志明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尾矿综合利用,促进‘两型社会’建设”的提案办理座谈会,与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负责人交换了意见,对提案的办理落实起到了较大的促进作用,受到了委员和承办单位的欢迎。

    3、加强学习活动。一是积极支持委员参加办公厅统一举办的委员培训班,全面提高委员履职能力和水平。如殷勇委员去年已经参加过政协委员培训班并介绍学习经验,今年他虽未接到培训通知,但我们告诉他这一消息后,仍主动报名参加,受到了省政协有关领导的特别表扬。

    二是开展丰富多彩、有意义又有意思的活动。3月27日,在武汉市职工疗养院举办委员活动日,开展委员联谊活动,特邀省政协常委、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刘冬姣作了《国际金融危机及影响》的专题讲座,受到全体委员的好评和欢迎。12月18日组织委员考察奥山集团城中村改造项目,参观新落成的武汉火车站,委员们为武汉城市建设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倍感振奋。省政协委员、武汉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雷腾芳和省政协常委、奥山集团董事长为这两次活动作了精心安排,使大家在联谊交流中加强了沟通和了解,进一步增进了友谊。

    4、加强办公室建设。按照省政协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和谐型”机关的要求,着重加强办公室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一是按《意见》要求,坚持每周例会制度,集学习、工作研究、思想交流于一体,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打造团结和谐的工作团队。
    二是坚持工作的高标准和责任制。要求办公室既分工明确、又相互合作,既要会做、又要会说会写,努力为委员履行职能提供高效、优质服务。不管是会议,还是调研视察,都要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搜集整理相关背景资料。为使委员更好地知情知政,提高参政议政针对性和实效,我们于10月份两次召开委员座谈会,当面听取委员意见,并向全体委员发出通知,书面征求意见;于11月份分别召开了社会和法制两个对口联系单位座谈会,听取了省直11个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并将这些意见和建议整理为三个方面54条,连同7个部门的情况通报一起印发给委员,供委员在大会发言、撰写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选题时参考。
    三是坚持委员联系制度,通过书信、电话、走访、座谈等形式与委员保持密切联系。逢年过节时,给送上一声问候;委员取得成就时,送去一个祝贺;委员有了困难,给予一点帮助;委员生病了,上门看望慰问……。在年初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日盛时,我们邀请李宗柏副主席带队走访看望政协委员中的部分民营企业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尽力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并勉励大家团结互助,共度难关,彼此拉近了距离、加深了感情,增进了友谊。而今,许多委员亲切地称办公室为“家”。

    回顾2009年,我们深深感到,以上成绩的取得,是领导重视、部门支持和全体委员无私奉献、共同努力的成果。虽然取得这些成果,但仍与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对人民政协工作的要求有差距,专委会活力和成效有待进一步增强,履职质量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委员作用和界别优势有待进一步发挥,等等。

    2010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战略部署,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我们要牢记使命,克难奋进,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工作全局,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和省政协常委会工作部署,紧扣社会发展和法制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以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为重点,积极开展有关民生问题的专题调研,为制定“十二五规划”积极建言献策;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农民工法律援助、司法公正与效率等问题开展视察和调研,着力促进以公平正义为核心的法制建设;以自身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做好立法协商、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等项工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基础作用和委员的主体作用;以机制创新为工作着力点,积极探索政协社会和法制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努力开创政协社会和法制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