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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少奇在红都瑞金的日子里

2014-09-15 21:4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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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金是江西南部的一个小县城。20世纪30年代前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首都就设在这里,故有红都之称。
   
    瑞金城外,有一个叫做枣子牌的地方,起伏的山峦之间,坐落着一片民房,门前塘水清澈,四周田畴交错,一派田园风光。中华全国总工会苏区中央执行局就在这里办公。

    1933年1月,刘少奇跋山涉水来到瑞金,住进枣子牌,担任了全总苏区中央执行局委员长。陈云是这个机构的中共党团书记。同年4月,刘少奇被任命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人民委员部副部长。

    由中华全国总工会与全总苏区执行局合并成立的中华全国总工会苏区中央执行局,下设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青工部、女工部、福利部、社会救济部、文化教育部、国家企业部等部门。每部工作人员不多,如国家企业部,部长加干事共3个人,都是年轻小伙子。其他部门也大致如此。干部既年轻,又没有从事工会工作的经验,刘少奇就手把手地教,言传身教,并经常在执行局创办的《苏区工人》上发表文章,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对工会工作加以指导。

    刘少奇是经过福建汀州到瑞金的。他对汀州工运中存在的“左”的问题有着深刻的印象。同时在1932年春,中央苏区搞了一次教条主义的工会组织整顿,把没有脱离土地的乡村手艺工人和分得土地的雇农、搬运工人统统排斥在工会组织门外,苏区本来就没有多少真正意义的产业工人,如果要搞清一色,那只好停止工人运动。

    1933年2月6日,刘少奇主持召开中华苏维维埃国家机关全体职工会议,准备建立国家机关工会。他在会上报告了组建这个工会的意义及其组织系统。2月17日、27日,分别主持召开了中国店员手艺工人工会筹备会、苏区苦力运输工人工会筹备会。4月上旬,主持召开了中国农业工人第一次代表大会,他在报告中要求各地广泛吸收各种农业工人加入工会,同时在白区也要建立农业工人工会。5月1日,他主持召开中国店员手艺工人第一次代表大会。9月上旬,又主持召开了中国苦力运输工人第一次代表大会,正式宣布手艺工人、雇农、苦力、短工也是工人阶级队伍的一部分,过去把他们拒之于工会门外,并将已入会的清出工会,是完全错误的。通过这些工作和各地工会工作者的努力,据1934年3月全总向赤色职工国际报告,除鄂豫皖和川陕苏区未统计外,全国苏区工会会员已达到25万人以上。

    1931年12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这对于确立劳动者的主体地位,保护工人的利益,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它的一些条文,是根据大都市、大生产的条件,照抄照搬苏联的政策法规而制定的。在会员成分、劳动时间、工资待遇、改善劳动条件、提高职工福利等方面,所作出的种种脱离苏区实际的规定,既不利于生产、生活,也不利于苏区的稳定。例如,1933年5月1日,中共苏区中央局机关刊物《斗争》第10期发表张闻天的《五一节与〈劳动法〉执行的检阅》一文中说赣东北横峰县16岁青年陈克思,同雇主订立的劳动合同规定,每日工作6小时,不挑40斤以上的担子,工钱从8元增到16元,而他的“老板”却是贫农;另外有个15岁的牧童吴树德,每日工作4小时,工资由4元增到10元,挑担子不得超过30斤,而“老板”又是贫农,汀州恩格斯路恒丰烟店共有资本毛洋4000角,刨烟工人李振光从头年11月8日起至次年4月20日止领工资1458毛,而这个工人并没有在店内做过一天工,他大约是在苏维埃政府或其他地方做事或开会去了。因为根据《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的明文规定,成年工人每天工作8小时,青工6小时,童工4小时,若多做时间,工资加倍,星期日不做工,不得克扣工资,工人有病要师傅诊治,药费、工资由师傅发给,工人去当红军,要师傅发3个月平均工资,工人参加机关工作,要师傅发给1个月平均工资,开除工人须经过劳动部及工会同意,并发给3个月平均工资。这些不切实际地做法或者要求缩短工时、增加工资、增加福利、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定,都与《劳动法》的“左”的指导思想相关。只有修订《劳动法》,才能从政策方面清除“左”的源头。

    刘少奇在作了一番细致的调查研究,并与陈云等工会领导人反复交换意见后,建议临时中央和中央政府对《劳动法》作必要的修改。1933年3月下旬,中央召开的有关会议,决定修改《劳动法》,并成立了专门机构。同年10月,修改后的《劳动法》颁布,一些不适合苏区实际情况和暂时无法执行的条文被修改。

    工人运动中出现“左”的问题,带有普遍性。不只是在瑞金、汀州,刘少奇在安源、广州、武汉就经历过。形势越好,这个问题越容易发生。这说明除了领导机关指导失误的原因以外,还有它自己产生的土壤。

    上世纪20年代中期,刘少奇在武汉工作的时候,就已经思考这个问题。后来,他得出一个结论,认为工人运动中常出现“左”的倾向,除了政治、经济的原因以外,还与流氓组织在工人中长期存在有一定关系。在工人一旦得到解放就随心所欲地采取些不考虑将来与前途的行动。工会干部没有估计到这些,常常不能控制工人,而为这种潮流所屈服或者冲倒。要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对工人加以教育和引导。

    为此,1933年6月,刘少奇写了《在两条战线斗争中来改订合同》、《在改订合同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停止“强迫介绍”与救济失业工人》等文章,陆续在《苏区工人》上发表。刘少奇指出:“我们要纠正工人中那些过高的要求、狭隘的习惯和行会的偏见,同时要反对牺牲工人阶级利益的右倾机会主义,最大限度地来保护增进工人群众的利益。”他批评了那些使企业非倒闭不可的要求,蛮不讲理地要雇主雇佣工会强迫介绍去的工人,过早消灭私人资本,以及在订立合同时逮捕资本家等做法。他推荐运输工会制定的《关于江西木船工人的要求纲领》,认为它虽然也存在不够精当之处,但没有照抄《劳动法》,称得上是根据工人与企业的实际情况创造性运用《劳动法》的典型。要求各地像这个工会那样,根据工人的切身要求、本地的生活程度、雇主的营业情形,以及本产业的特殊劳动条件等,创造性地运用《劳动法》。他要求各地订立集体合同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办事。

    刘少奇还认为,应当允许群众的觉悟有一个过程,如果不是直接妨害红军的行动与苏维埃政权的巩固,对于群众某些过高的要求,经过说服无效,可以作出暂时的让步,以便有更多的时间,更多的力量去说服他们。群众接受了失败的教训,对工会的正确领导自然就会更加信服。

    贯彻《劳动法》也好,发展工人运动也好,都离不开正确对待私人资本。1933年9月28日,刘少奇在代表全总苏区中央执行局写给湘鄂赣省总工会的信中指出:苏维埃在目前阶段,应该尽可能地利用私人资本,发展苏区生产,活跃苏区经济。只要资本家遵守苏维埃的法律,不从事反革命活动,就应该允许私人资本有营业自由,某些工厂、作坊、矿山,应尽可能地出租或出卖给私人经营。

    由于进苏区以前,刘少奇就戴上了“右倾”的帽子,所以对于那些司空见惯的“左”的东西,开始他并没有立即反对。时过不久,又公开批“左”,这与张闻天的态度有一定关系。1937年2月,刘少奇在天津给张闻天写信,谈及在中央苏区纠“左”的往事时,写道:

    最后在苏区汀州又遇到这个问题,在我已经见惯了。但历史上都说工人这样做是“对的”。所以我不打先锋来反对工人,看来你们比我以前还要反对得激烈一些,我暗中感觉奇怪。我故意不提出办法,想看看你们是否提出好的办法,但你们提出的办法,比我以前提的更激烈一些。

    刘少奇在张闻天对苏区工运“左”的错误的批评中,既得到了支持,又受到了鼓舞。于他抛开顾虑,公开向工运中的“左”倾错误宣战。

    中央苏区建立了一批以军工企业为主的苏维埃国有企业。兵工方面有机械厂、弹药手榴弹厂;军需方面有被服总厂,鞋袜等分厂;另有卫生材料厂;其他的还有印刷厂等。大大小小一共20多家,二三千人。这些工厂的工会工作,由全总苏区中央执行局国家企业部领导。苏区中还有一批合作社企业连同各县建立的铸铁、造纸、制糖、烧石灰、熬硝盐等生产合作社,总共100多家,从业工人3万余人。

    在苏维埃制度下,国有企业和合作社企业的工人、职员,社会地位和工作性质发生了根本转变,他们不为地主资本家劳动,而为工人阶级自己、为建设和保卫红色政权而劳动。这个转变是史无前例的。但是,人们对这个转变的意义并不是一下子就认识到了,有的人仍然想少做些工,不求做好,私拿公家的东西,随便损坏公家的东西,不守厂规等等,以旧的观点、旧的态度对待工厂、对待工作。

    事实上,主人翁思想不可能自发地产生,这其中也存在一个教育和引导的问题。
针对这种情况,刘少奇发表了《用新的态度对待新的劳动》。他指出:

    在苏维埃政权下,苏维埃的工厂与合作社企业,是工农大众所共有的财产。它不是为着剥削工人、生产利润去供养一部分寄生虫,而是为着供给战争,为着供给工农大众的需要,为着创造人类最大的幸福而生产。因此,国家企业与合作社企业中的工人、职员,应该爱护自己的——民众的工厂企业,把自己所有的技能与天才贡献出来,为着发展和巩固苏维埃企业与合作社企业而斗争,而努力生产。

    国有企业刚刚起步,工人主要来自农村,一部分来自城镇,还有少数是从俘虏兵中挑出来的。在地域上,大多来自广东、福建和江西,都有一些乡土地域观念。他们大多数参加革命不久,要在较短的时间内提高觉悟,树立主人翁责任感,不是一件简单事情。刘少奇便把加强工人的思想教育,列为工会工作最重要的任务。

    搞好生产,还必须加强管理。当时,国有企业的干部都是从军队中调来的,习惯于用管理军队的办法,因而管理不得法,影响到效率的提高,针对这方面的问题,刘少奇发表了《论国家工厂的管理》,就建立完备的工厂制度,实行科学管理,提出了具体意见。

    他指出:必须建立厂长负责制,由厂长负全厂生产和行政的全部责任。在不违反《劳动法》的范围内,关于工资、工作时间、生产数量以及调动、处分和开除工人、职员等,厂长有全权决定并执行。不过,厂长在决定各种问题时,必须事先与党的支部书记和工会的主任商量,用这种“三人团”的方式进行管理。工厂的各科科长、各生产部门的主任,也必须规定相应的权力与责任。还应当制定完备的厂规,严格劳动纪律,组织与提高工人的劳动生产热忱,科学地制定生产计划,进行经济核算,采用计件与计工相结合的劳动考核制度。

    为了把管理落到实处,1933年6月下旬的一天,刘少奇冒着暑热亲自出席了军工干部大会。那天,他上身穿一件对襟短褂,下身穿一条过膝短裤,兴致勃勃地来到会场与大家见面。

    他首先表扬了军工生产的成绩,鼓励大家好好工作,接着,就当前存在的问题发表了意见。他说:“工厂不像军队,它不是战斗组织,而是一个劳动生产组织,比军队的民主范围要广泛些,用管理军队的方法来管理工厂是行不通的。”接着又说:“我们苏维埃政权是工人阶级领导的政权,工人要管理天下,工人是工厂的主人,应当尊重工人的民主权利,并在物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关心工人的福利,鼓舞工人的生产情绪。”

    他耐心地告诉大家应该怎样深入到工人群众中去和工人打成一片,帮助工人提高阶级觉悟。他告诉工人代表要认识新旧社会是两种不同的社会,在资本家的工厂劳动是受剥削受压迫的,我们应当反抗;在苏维埃政权的工厂劳动,工人已经成为工厂的主人了,应当自觉地积极生产。工厂就是家。他谈到办工厂首先要认清目的是什么,指出军事工厂是直接为革命战争服务的,不仅产量、质量要提高,成本要降低,还要保证及时供应,生产应当有计划性,要有成本核算的概念,工人的工资应按技术高低来评定。他号召干部和工人密切合作,共同管理,积极生产,完成支援前线的任务。

    当时主持会议的军委总供给部干部杨至成说,刘少奇的这个讲话,“讲得深入浅出,大家思想豁然开朗,无限兴奋。”

    经过这一番整顿,军工企业生产和管理的面貌大为改观。

    军工会议以后,刘少奇又适时提出开展劳动竞赛。1934年7月初,他在苏区国家企业工人代表大会上再次提出把竞赛变为一种群众运动。各厂的生产任务都交给工会组织工人讨论,干部经常到车间和工人谈心,这样,干部和工人更加团结,关系更加密切,工厂就像一个大家庭,这样生产才能不断上升。

    1934年3月,军委一位负责同志在一篇文章中提到关于供给工作的情况,反映了改进管理和开展竞赛以后,供给大大改善的事实。其中写道:“春夏季的衣服,我们已经有了百分之八十的保障;步枪弹的生产二月份比一月份增加百分之百,三月份可增加百分之五十;手榴弹生产二月份比一月份增加百分之百,三月份可增加九倍;卫生方面能够自己制造药品、器材,有些自制药品比西药的效力还好些。同时,我们生产的药品能及时保证部队的需要。今年要使每个红军战士能够种上牛痘。”

    在当时条件艰苦、物资匮乏的情况下,能够形成这个局面,是很不容易的。这里面既有广大工人和管理者的辛勤劳动,也包含着刘少奇为之付出的大量心血。
刘少奇还把开展工运与武装工人结合起来。

    1933年2月,他先后主持召开中国店员手艺工人工会筹备会、苏区苦力运输工人工会筹备会,分别决定成立中国工农红军店员手艺工人师、苦力运输工人师。4月上旬,他主持召开中国农业工人第一次代表大会,决定成立农业工人师。3月21日,全总苏区中央执行局召开全体委员紧急会议,号召工人行动起来,参加红军,保卫中央苏区,保卫苏维埃政权。7月5日,又发出紧急通知,指示各地用一切力量完成工人师的建立,在8月1日前正式组建,誓师出发;发动群众慰劳红军和工人师,在8月1日前征集5万双草鞋、套鞋。8月1日,工人师在瑞金宣告成立,被命名为中国工农红军中央警卫师。全师12800多人,分编为3个主力团和1个预备团。

    1934年7月,刘少奇奉调到汀州,担任中共福建省委书记,从而结束了一年多在中共苏区的工作。

    瑞金的生活是艰苦的。为了度过粮食短缺的危机,刘少奇和后方军事机关、政府部门普通工作人员一样,在食堂吃“包包饭”。“包包饭”就是用当地一种长阔叶的野草织成草包,每人每天按定量把大米放在包里煮,包上写上名字,吃饭时各人取自己的饭包。有时一天只吃两餐。菜也少,铁制的小盆连底都盖不住,油更是没有。宿舍也很简陋,唯一与众不同的,只是他的书籍、文件比别人多一些,白天忙一整天,晚上照样继续工作或学习到深夜。小窗前闪烁的灯光,映着星空,也感染着周围的同志们。(转载《湖北文史》第七十二辑,本文作者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