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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15 23:5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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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  铮


    2004年元月,林民镒被推荐为襄樊市政协委员。当他接过那象征着荣誉、责任的委员证书时,一下子感受到了肩上沉甸甸的担子和人民群众殷切期盼的目光。几年来,他利用业余时间深入社区、企业,调查研究,提出提案,为广大人民群众鼓与呼,在政府与群众之间搭建起了一座沟通和联谊的桥梁。


    上世纪七十年代初,林民镒从福建来到襄樊。在襄樊一呆就是30余年,渐渐爱上了这座美丽的城市。身为一个外地人,林民镒深知在外创业的艰难和辛苦。当上市政协委员后,他把目光首先投向了侨界和“三资企业”这一既熟悉又急待关注的领域。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投资环境不断改善,襄樊市利用外资质量不断提高,利用外资规模不断扩大,许多外资企业先后来襄樊投资兴业。外资企业带来了资金、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经验,对襄樊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还带动了全市企业的技术改造,提升了企业的管理水平、产品质量和竞争力,开拓了国际市场,“三资企业”成为拉动襄樊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许多“三资企业”富了还不忘回馈社会。如:侨资企业湖北特艺装饰工程公司是襄樊唯一一家被国家授予“甲级设计、甲级施工”的企业,在扶贫帮困中,该公司连续3年资助山区贫困学生10名,每人每年500元;资助侨界下岗职工10名,每人每月200元。侨属企业襄樊海口建筑安装公司是湖北省建筑行业50强之一,2004年初,公司听说襄樊学院有近100名学生因家庭生活困难而交不起第二学期学费时,先后两次向襄樊学院捐款75万元。林民镒在对“三资企业”的调研中发现,“三资企业”做出了这么多贡献,却没有纳入劳模评选推荐的范围,而这些“三资企业”的老板和员工渴望能在异地他乡得到认可。

    在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三次会议上,林民镒连续提出了《对为襄樊经济建设做出贡献的“三资企业”老总,市总工会要给予评模》、《建议市政府对襄樊市劳动模范评选工作要进行规范》、《建议市政府对“三资企业”老总要进行评模评佳》的提案。市劳模评选领导小组、市商务局和市总工会与林民镒见面沟通时,他再次建议说,市劳模和‘五一’奖章获得者的评选范围要扩大,要把“三资企业”老总纳入评选范围,并占有一定比例。市劳模评选领导小组认为,提案确实指出了劳模评选工作中存在的遗漏之处。

    2005年,在襄樊市劳模评选推荐工作中,市劳模评选领导小组和市总工会采纳了提案的建议,把“三资企业”纳入了评选范围,分配给“三资企业”3个名额,有3名“三资企业”的老总被评选为市劳动模范。2006年6月14日,襄樊市政府制订下发了《襄樊市劳动模范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劳模评选中的企业职工要含港、澳、台同胞和华侨在本市境内投资企业中的内地职工、本市境内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的中方职工等”。从而使劳模评选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


    襄樊兴融食品公司是香港客商郭克华先生于1994年与襄樊樊城肉联厂合资兴办的,总投资280万元,提供就业岗位500多人。2005年8月底,有职工向林民镒反映,国有企业樊城肉联厂在企业改制过程中,职工没有得到应有的补偿金,安置费偏低;改制后的企业没有与原樊城肉联厂职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被推向了社会。林民镒心里一动,全市有100多家国有企业在实行改制,是不是存在类似的问题?随后,他走访了多家已经改制的企业,证明了类似问题的存在。许多下岗职工怨声载道,声称如果问题解决不好,将采取上访或其他一些偏激行为。

    在市政协十一届三会议上,林民镒提出了《国企职工在国企改制后没有得到应有的补偿,有关部门要进行复查》的提案。建议对已经改制的国有企业进行复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市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到樊城肉联厂进行了认真调查。樊城肉联厂改制为襄樊广汇食品有限公司,国有净资产以376.6万元价格由原企业经营者收购,改制后企业承担樊城肉联厂全部债权债务;各项职工安置及政策性剥离费用779.3万元从国有净资产转让收入中支付,差额部分由收购者承担;职工安置费标准为人均1万元。市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上述情况,结合原企业一直亏损、职工的工资级别多次未调整、收入过低的实际,批复樊城肉联厂将安置费调整为人均1.2万元;职工安置费及各项政策性剥离费用调整到874.8万元,由收购方以现金形式支付。广汇食品有限公司聘用原企业的162名职工,与新企业重新签订了劳动合同,新企业依法交纳社保统筹金;对符合内退条件的职工,其生活费及社保统筹金按月发放和交纳;离退休职工和因工致残职工的安置,按襄发\[2003\]10号文件规定执行。使樊城肉联厂遗留的问题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对市直改制后的企业进行了全面复查。为加强对改制企业职工权益保障的监督,对产权转让已完成、职工安置已结束的企业,制定了改制企业资产过户审批备案表,由劳动、国土、房管、国资委等相关部门对企业职工安置费的发放,债务的落实,土地、房产资产状况等进行严格审核,对职工安置到位、债务落实、土地房产清晰的企业由市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资产过户通知,对未落实到位的企业不予办理资产过户。

    目前,市直国有改制企业的大部分职工安置已按程序落实。在复查中,严肃查处了利用国企改革侵占国有资产、损害职工权益的案件,做到了单位满意、职工满意、政府满意、社会满意。


    襄城,是襄樊市委市政府所在地,是襄樊市政治文化的中心。1983年,襄樊实行地、市合并后,襄城由办事处升格为市辖区。20多年的建设发展,襄城区人口从3万多发展到30多万,企业发展到130多家,兴建市场30多个,兴建医疗机构10多家,然而却没有兴建一处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直接排入汉江,给汉江带来大面积污染,造成汉江饮用水质下降,给百姓的身心健康带来了极大危害。

    2006年,林民镒在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交了《襄城要尽快建立污水处理厂》的提案。市建委在征求办理工作意见时,林民镒说,根据市环境保护部门和水利部门的资料:襄樊市汉江流域污水排放量每年为2.3亿吨,其主要污染物COD排放量为6.24万吨;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25亿吨,主要污染物COD排放量为3.69万吨。汉江襄樊段多年来平均流量为1207立方米/秒,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实施后,丹江口水库的下流量定为400立方米/秒。汉江襄樊段的水流量将只有调水前的三分之一,汉江襄樊段水流量下降后,水质将同时下降一个等级,由二类水质下降为三类。汉水及其支流现已均无环境容量,若不加快城市污水治理步伐,腾出环境容量空间,将影响新上项目的批准,影响经济的发展速度。

    在污水处理厂选址问题上,林民镒建议:一、崔家营枢纽工程建成后,汉江襄樊段水位将提高三米,襄城污水处理厂地址应该建在枢纽工程的下游。二、根据襄樊市城市规划,襄城余家湖将建成襄樊化工工业园区,把污水处理厂建在下游,将来化工工业园区污水可以直接排到污水处理厂。三、襄城城区污水可以通过管道直接输送到污水处理厂。市建委对提案高度重视,决心建立污水处理厂,在厂址选择上也采纳了水利专家和规划部门的意见。污水处理项目纳入了市“十一五”规划。2006年4月28日,襄城污水处理厂破土动工,项目总投资为2.6亿元。预计在2007年底完工。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行后,襄城区大部分污水将被集中收集输送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


    2005年8月中旬,林民镒到襄樊市中心医院看望一个病人,同病室有一位从襄阳区医院转来的病人,该病人在襄阳区医院住了一星期,医疗费花了几千元,因检查不出病情只好转到市中心医院治疗。按照中心医院的规定,要花好几百元重新做医学检验和医学影像检查。重复的检查,昂贵的费用,该病人很不愿意,表示承受不起。林民镒看在眼里,记在心上。事后,他专程到市区医疗机构进行了调查,发现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除了客观原因外,医疗卫生部门没有很好地整合医疗资源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市、区各医疗机构考虑各自利益,长期以来患者在一家医院所做的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不能作为另一家医院的诊断依据,必须重新检查。重复检查不仅牺牲了患者的利益,损害了患者的身心健康,浪费了有限的医疗资源,而且也人为增加了医务人员的工作量,延误了患者治疗时间,加重了患者、医保和保险部门的经济负担。

    2006年,在襄樊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林民镒提交了《市区医院实行“一单通”,减轻百姓经济负担》的提案。在市卫生局办理时林民镒进一步建议说,此项工作可由市卫生局牵头,对市区医院的医学影像设备进行考核和资质认定,经卫生部门考核和认定后,由卫生部门下发通知,市区各医疗机构开展的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应予互认。市卫生局采纳了林民镒的建议。2006年7月14日,襄樊市卫生局以襄卫〔2006〕69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在部分医疗机构间开展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互认工作》的通知。决定从2006年8月1日起,在全市部分医疗机构间开展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互认工作。互认项目暂定为:医学检验类中的血常规、尿常规、血脂、肝功能和肾功能5项,医学影像类中的X片、CT片和MRI片检查3项。互认医疗机构暂定为市级三家三级甲等医院的上述检查结果可相互认可,并同时在全市其他医疗机构认可。同时,市卫生局还加强了广大医务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和医德教育,进一步提高诊疗服务质量。

    至今,一提起这几件推动社会进步,给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带来积极影响的提案,林民镒仍兴奋不已。“对我来说,政协委员不仅是荣誉和地位,更是责任和使命;是群众的信任,更是我实现人生价值的舞台!”这是林民镒对自己的定义。

(作者是襄樊电视台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