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党政同责, 我既是新洲区的党政主要领导,又这个建议案的领办人,在环保工作问题上,更应该带头履行好职责。”6月23日,在武汉市新洲区政协五届二次常委会上,新洲区委书记陈新垓如是说。
新洲区是武汉市的新城区,是规划的武汉东部生态新城。近年来,“中部崛起”、 长江经济带、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试验区等一系列国家战略机遇交汇叠加,新洲发展前景可期。在加快发展的同时,如何有效地保护好绿水青山,一直是新洲政协人思索的课题。在去年底的新洲区五届一次会议上,全体委员表决通过了《关于全面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建议案》,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区委书记陈新垓主动领办了这个建议案。区政协将此建议案的办理作为二季度常委会协商议题,在听取区政府办理情况汇报后,委员们争先恐后地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重发展轻环保的现象在一些部门和单位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生态环保方面的政策法规没有得到有效落实,今年发现的我区部分项目存在“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就是明证。”政协委员陶然在指出存在的问题后,建议以法治思维与理念,进一步加强生态环保方面的宣传和执法力度。
在谈到湖泊时,石金堂委员指出,新洲区现有涨渡湖、陶家大湖、柴泊湖等12座湖泊,从水质情况来看,均不同程度存在富营养化和污染等问题,有的湖泊沿湖开发建设过度,有的调蓄能力下降,他建议,要利用好武汉“四水共治”政策,编制好湖泊治理规划,严格落实“湖长制”, 实施退网还湖,完善配套设施,整体完成环湖截污。
“40项创建指标中,有20项未达标,有6项未统计,还有两项未开展。”针对创建中存在的问题,张志军委员建议“紧扣未达标和未统计、未开展的28项创建指标,力争每年新上一批污水处理工程、垃圾收集处理工程、清洁能源工程等项目,逐步解决各种历史遗留问题,全面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会上还有3名政协委员就生态园区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垃圾分类处理提出了意见。
“我们发展经济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听完委员的发言,陈新垓的回应掷地有声。他指出,这个建议案的提出,可以说恰逢其时,抓住了新洲区当前发展中面临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对于如何进一步办好建议案,陈新垓要求与会的各部门将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落到实处,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做到对标创建、为民创建,突出水环境治理、农村面源污染和垃圾处理、项目环评三个重点,创新投入机制、工作机制,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与人、文化、旅游、精准扶贫、市民下乡相融合,打造一批绿色产业、绿色企业、生态街村,让人民群众在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区中在更多的获得感。
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任重道远,新洲区政协主席易金莲最后表示,将继续利用好建议案服务全区发展大局,发挥好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组织委员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实施继续开展调查研究,谋良策、出实招,为创建工作增添动力。
(武汉市新洲区政协 周胜旺 胡远征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