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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多层次推进民主协商制度化发展

2014-09-16 02: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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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通过县政协的积极建言和争取,蕲春县于2月份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政协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工作的意见》。4月下旬,该县又召开了高规格的县委政协工作会议,要求全县上下从加强党委领导、明确协商重点、健全制度建设、完善相关制度等方面,支持政协充分履行职能,做好新形势下的人民政协工作。


    一是加强党委领导。坚持把政协工作同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一并规划,一同部署,一起落实,切实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重视和关心政协工作,不仅主动多次到县政协调研工作,还分工一名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专门负责联系政协工作。县委每年都要召开两次以上会议,专题研究政协工作,听取政协工作汇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是明确协商重点。今年县委在已批转的《县政协工作要点》中,对民主协商的内容进行了明确,重点围绕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报告》以及2件重点提案等方面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和提案办理协商,着重就全县经济运行情况及纪检监察、公检法司等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议政,切实发挥民主协商在决策中的作用。


    三是健全决策机制。坚持重大问题协商在党委决策之前、人大通过之前、政府实施之前,凡全县的大政方针、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重大人事调整、重大事项,决策前都要充分吸取县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县政协没有形成一致意见的不提交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进行讨论研究。


    四是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并形成了政协主席和统战部长列席县委常委会会议制度、政协各位副主席和秘书长参加“四大家”工作会议制度、政协各位主席和委办室负责人参加全县党政大会及县委中心学习组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坚持参加政协全体会议、委员建言大会、政协常委会、协商座谈会、议政会和调研、视察、提案办理现场会等会议活动的制度,一方面为政协知情明政搭建了平台,另一方面让县委、县政府的重点工作和重要决策,能够充分吸纳政协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蕲春县政协  陈捷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