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武汉市新洲区政协主席王建生主持召开区政协四届十二次常委会会议,专题协商《关于加强全区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建议案》办理落实情况。
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议案办理情况通报。与会政协常委、委员作了协商发言。委员们建议,要对村级“三资”进行全面清理与确权,做到家底清、产权明;明确街镇监管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区街经管部门和村民主理财小组监督作用;理顺关系,加强经管干部队伍建设,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坚持建制与惩处并重,规范工作程序,健全保障监督机制;合理规划、经营、利用和保护集体资产资源,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黄荁代表区政府作了表态讲话,他表示将召开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对今年内能够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对短期内确有困难解决的深层次问题,力争1-2年内启动,并逐步建立长效机制。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吸纳委员的意见建议,并转化为工作计划和工作举措,确保年内见成效。
区委书记胡亚波在会上强调,要以改革的精神,进一步强化村级“三资”管理。强化街镇在村级“三资”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地位和责任,加强对村级“三资”管理的规范工作,利用好宣传媒体使村务公开规范化、经常化,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和案件的查处力度,并建立对村级“三资”管理终身追究责任制度。
区领导耿洪山、吕秀平、陈金旺、王泽元、雷晓康、李敏娟,区政协秘书长温新建出席会议。
(武汉市新洲区政协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