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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政协机关立行立改进一步加强规范财务管理制度

2014-09-16 02: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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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冈市政协机关结合正在深入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照新的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实际、立行立改。7月14日,市政协机关召开秘书长办公会议,专题讨论《黄冈市政协机关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规范市政协机关财务管理、公务接待等管理制度。


    《通知》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湖北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及市委、市政府、市纪委有关文件要求,对经费支出审核审批、政府采购、公务接待等七大类24个小项进行了细化完善。


    《通知》要求从源头上规范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先批后用”的审批程序。出差、开会、培训等公务活动,都必须严格事前审批,填写《差旅审批单》、《支出审批单》、《会议费用审批单》等经批准后才能进行;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属于政府采购的支出项目,必须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的程序办理,无政府采购印章标记或相关附件的一律不予报销。《通知》同时还对公务接待管理、公务用车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会上,市政协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吴佑元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让全体机关干部了解新的财务管理制度;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部门科室负责人、分管副秘书长、财务人员要各负其责,切实按照《通知》及机关规定办事;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抓紧落实,《通知》从7月开始执行,要加强制度约束、内部监督,对各委室和机关各科室、进行监督检查,实行不定期工作督查、情况通报。

 

(黄冈市政协  黄河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