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县政协在组织政协委员进行社会调查中了解到,每年到了秋冬季节就是农村因红白喜事宴请聚餐的高峰季节,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政协委员及时建言,加强集体聚餐活动的安全监管,该县认真采纳委员建议,下发通知:
一是要求对全乡农村家庭或者单位职工却因需要而举办的非经营性自办宴席加强安全监管,举行活动必须履行申报审批手续。
二是明确监管主体,集体聚餐活动的监管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落实,对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由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现场指导;100人以上的聚餐活动,由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人进行现场指导。对1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举办者或厨师要对每餐次的食品成品进行留样,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并做好留样记录。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重点对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加工场所的周边环境、卫生条件等进行监督检查,对辖区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和流动厨师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档案,定期培训。
三是要求所有从事流动餐饮经营服务的人员必须每季度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召集人必须提前一周向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聚餐事由、规模、从事流动餐饮服务人员的详细情况。
(谷城县政协 薛明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