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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县政协为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建言

2015-08-03 18: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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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在监督别人的同时更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7月30日,在黄梅县政协九届十四次常委会会议上,该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鲁建芳通报了县检察院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思路,诚恳征求县政协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政协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2015年上半年,该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弘扬法治精神,努力规范司法行为,以服务大局为方向,以司法改革为主线,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坚持不懈地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稳定,扎实有效地做好今年的各项检察工作,为奋力推进“改革开放桥头堡”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在下半年的工作中,该院将紧紧围绕市院“立足新起点、适应新常态、落实新要求、奋力新作为、推动新发展”工作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建设,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动,以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为保障,以严格公正司法为使命,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咬定目标,创优争先,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与会政协常委对县检察院2015年上半年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评价,对该院长期坚持工作情况定期通报制度、主动征求政协委员意见建议、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委员们建议检察机关要积极顺应时代的新要求,主动回应群众的新期待,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维护正义。同时,希望检察机关要进一步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黄梅县政协  肖之云  桂靖雷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