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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政协委员李春生
新冠肺炎染身 心系依法防疫

2020-02-17 11:29:21   来源:人民政协报   作者:徐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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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政协委员、北京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春生感染新冠肺炎已住院一个多月,但他在治疗期间仍为疫情防控建言献策。多方打听,记者联系上了他,对他进行了电话采访。


1月15日晚9点左右,感染新冠肺炎的李春生再度发烧,浑身无力,呼吸困难,遂被紧急转往武汉市金银潭医院。一入院就被列为重症患者。一个月来,疾病常常折磨得他痛不欲生,“尤其呼吸困难时,实在太难受了”。然而,尽管病房隔离了李春生的身体,网络却将他与外界联接,使他能够冷静地观察这场疫情,一刻也没有停止思考。


李春生入院后第5天,钟南山肯定了新冠肺炎存在人传人。1月23日,武汉发布《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号)》(以下简称《通告》),规定“自2020年1月23日10时起,全市城市公交、地铁、轮渡、长途客运暂停运营;无特殊原因,市民不要离开武汉,机场、火车站离汉通道暂时关闭”,也就是“封城”。李春生说封城绝对是个艰难的抉择。通过这次疫情,需要反思的地方很多,李春生利用治病的间隙,在手机上一字一句地撰写了《关于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建议》和《关于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建议》,并组织律所的同事们完成了《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和规范性文件汇编》等。


虽然身染重病,李春生仍带头捐款,3天时间律所共募集善款10万元,购买1.4万个口罩,分别捐给武汉市中医院、湖北钟祥市人民医院、钟祥市中医院,另外还向武汉市新洲区卫健局捐赠了价值1万多元的抗疫物资。


疫情期间,李春生发现涉疫情的法律需求在增多,遂在律所征集“疫情法律法规律师志愿服务团”,有25名律师主动报名。李春生组织指导并亲自参与撰写了《疫情防控法律法规问题解答》共6期系列文章,发在律所公号及武汉民建网站上。


1月29日,黄冈市红安县一名17岁四肢瘫痪患有脑瘫的男孩鄢某因爸爸和弟弟均被隔离无人照料而死亡。李春生得知这一消息后,悲痛难忍。为此,在系列文章中,他专门针对防疫工作中的“未成年人保护”问题做了解答,即“民法总则第31条规定,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住院期间,李春生与外界的联系全靠一部手机。“资料查询工作安排我的助手及团队其他成员去做,我给他们布置任务并分工,他们完成后发给我。我利用间隙查看,提出修改意见,有时要来来回回修改好多遍。”李春生告诉记者,因为输液一只手不能动,他就让护士尽量只扎左手,这样就可以腾出右手来工作。


在与记者通话期间,李春生不时地停下来喘喘气。他说“还是感觉气短”,不过他坚信自己能康复,他更坚信中国能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