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注重协商民主制度建设,规范协商民主程序,突出协商民主重点,选择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课题开展协商议政,做到了整体协商有高度,专题协商有深度,重点协商有力度,界别协商有跨度。
县委高度重视提供保障。县委坚持将政协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范畴,对政协提案办理纳入政府重点督查内容,与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督办、同兑现;县委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对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部署、重大方针政策、国民经济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地方性法规草案出台等事项,通过县“四大家”领导联席会、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情况通报会、征求意见会、县委书记约谈政协主席等形式,广泛听取和吸纳政协提出的意见建议;县委坚持把重要人事安排协商贯穿于事前沟通、民主推荐考察、干部酝酿、干部决定之中,县委召开常委会决定干部时,邀请县政协主席列席会议并发表意见;县委坚持将县政协主席、副主席纳入县委统一分工,每位主席联系一个乡镇、联系一家企业、联系一项重点产业、主抓一个重点工程项目。
县政府大力支持民主协商。县政府坚持重大行政事项协商在决策之前制度,逐步完善了重大决策的程序和规则,建立健全了公众参与、政协咨询、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对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及时召开县政府县政协联席会通报情况,并邀请县政协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自去年以来,关于“西关街棚户区改造”、“城南九年一贯制学校选址”、“鄂坪集镇整体迁建”等重大行政决策都是通过民主协商出台的。
县政协积极主动搞好协商。为把“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落到实处,县政协在协商议题的提出和确定、协商活动的安排和进行、协商成果的报送和运用、协商意见的转化及反馈等方面,都建立起一系列的制度、规定和运作规程,形成了“全体会议整体协商、常委会会议专题协商、主席会议重点协商、专门委员会议对口协商、提案办理面对面协商”的工作格局。今年5月份,县政协就“十堰绿色崛起示范县”建设与县政府进行专题协商,14名委员围绕建设“绿色产业引领区、生态城镇示范区、省级物流集散地”广泛建言。县长余世明在听取协商发言后指出,此次专题协商选题准、调研深、剖析透、对策好,充分体现了县政协围绕中心善谋事、服务大局会干事、主动作为能成事。
(竹溪县政协 李章新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