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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协商民主工作方法,发挥好政协重要渠道作用

2015-07-13 09: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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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农架林区政协在协商民主工作中,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作用,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更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

 

    一、建全机制,为协商民主提供保障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强调人民政协是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林区政协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精神和全国、全省政协工作要求,把加强协商民主机制建设作为本届林区政协的一项重要任务。一是建立了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领导责任机制。每个课题和活动都由一名主席或副主席负责牵头。二是建立了重大问题协商民主讨论机制。从专题协商、界别协商、对口协商、提案办理协商都要组织委员开展讨论,广泛征求意见,集纳群智。三是建立了协商民主工作长效组织机制。形成了以分管主席任组长,专委会牵头,政协委员主体参与,相关部门配合,新闻媒体跟踪采访宣传报道,机关科室跟踪服务的长效工作组织。为委员调研提供全方位支持,形成了发挥合力开展联合调研的新局面。四是建立了协商民主管理机制。将政协委员协商民主纳入委员调研管理办法,在政协委员中开展“四个一”活动。即每个委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专题调研视察活动,提一件有较高质量的提案,反映一条有价值的社情民意,写一篇履职或学习体会文章。激发了委员们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五是建立了协商民主激励考评机制,制定了政协委员撰写调研报告、社情民意信息奖励办法。我们对政协委员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要求书面写出述职报告,作为委员考核是否称职的依据。六是完善了办理协商民主意见反馈机制。制定了办理工作检查总结和奖惩兑现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报送受理、呈批交办和答复督查程序和办理时限要求,林区党委政府将办理工作纳入目标责任管理考核。

 

    二、创新工作方法, 激发协商民主活力

 

    中共十八大提出深入开展专题协商、界别协商、对口协商、提案办理协商。林区政协结合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方法, 激发协商民主活力。一是创新、拓展民主协商形式,激发了协商民主活力。形成了以界别为基础、以委员为主体、以专委会为依托、以专题为内容、以对口为纽带、以走访座谈为主要方法的协商民主形式。增加协商密度,增加交流力度,实现经常性协商,解决了闭会期间的协商问题。实现界别协商的经常化,通过界别协商带动专题协商、对口协商和提案办理协商。有效的激发了协商民主活力。二是加强实践探索与创新,提高协商民主的质量。开展了重大问题的协商民主讨论。营造宽松、和谐、民主、活跃的协商氛围,让大家敞开思想发表意见,在不同意见的沟通、交流中增进共识、凝聚人心、形成合力。通过加强对重大问题的协商民主讨论,不断提高协商民主的质量和水平。大力推进实践创新和经验总结,围绕协商民主中的重大问题深入进行理论研究,取得一批重要理论成果,确保调研课题和视察活动质量。三是创新协商民主层次,展示林区政协的形象。近年来,林区政协直接参与了林区党委、政府的重要会议,共商林区保护与发展大计;直接参加了林区党委、政府的重要活动,体现林区政协有效的共同政治参与;直接参与了重大项目建设指导,共同担当了建设任务;直接参加了重要接待和重要的庆典及对外交往联谊活动,展示了林区政协的形象;林区党委在重要人事任免、重大决策之前与政协沟通,征求政协意见。协商民主的内容和层次得到拓展,使政协工作始终与林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同心同向、同向同行、整体推进。四是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发挥委员主体作用。人民政协来自于人民,一切工作为了人民,一切工作依靠人民。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人民政协性质的根本要求。我们坚持人民政协为人民理念。以人为本、履职为民。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作为政协委员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置,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追求。常想一想群众需要政协委员做什么?政协委员能为群众做什么?政协委员为群众做了什么?自觉做到政为民所议,言为民所建,策为民所献,力为民所出。放下架子、扑下身子,深入到工矿企业、乡村、社区,同群众一起讨论问题,倾听他们的呼声,体察他们的情绪,感觉他们的疾苦,总结他们的经验,汲取他们的智慧。既听顺耳话,又听逆耳言;既让群众反映情况,又请群众提意见。通过密切联系群众,使各界群众有序参与政治、表达利益诉求,及时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效的推动了党委、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建设。

 

    三、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发挥协商民主作用

 

    1、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保证人民内部各群体通过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等渠道,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广泛协商,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增进共识、增强正力。保证人民内部各群体真实、充分、有效地参与协商,体现人民的主体地位。保证协商民主的权威性和有序性。

 

    2、进一步完善协商民主制度,推进协商民主的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要不断完善各种协商形式,扩大民主范围,丰富民主形式,提升民主层次,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元、制度化发展。重点要针对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协商,从协商对象和范围、协商内容和程序、协商的平等性和公开性、协商反馈落实机制等多方面进行探索完善。真正解决协商什么、与谁协商、怎样协商、协商成果如何运用等具体问题。通过可行的制度设计,为协商民主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

 

    3、进一步培育符合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协商民主文化,提高全民协商民主素质。一种民主的政治制度的有效建立和运行,关键条件之一是在民主的政治文化。协商民主适应我国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新变化,有助于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要着力倡导“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为主要内容的协商民主文化,进一步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促使协调各方追求公共利益,让不同群体的不同意见和要求通过协商民主达成共识,让协商民主真正成为人民群众最广泛民主的重要形式。

 

    4、协商民主必须密切关注民生,充分反映民意、牢固树立履职为民的理念。努力维护融洽和谐、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牢固树立人民政协为人民的工作理念。

 

    5、协商民主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协联络处的作用。政协乡镇联络处是政协职能在基层的拓展和延伸,是政协在基层履行职能的重要载体,在协商民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要进一步将工作重心转向基层,多做解民忧、谋民利、顺民意的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共建和谐社会。

 

    (神农架林区政协 吴长辉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