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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三届湖北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发言事宜致委员的一封信

2025-11-14 11: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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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省政协委员:

政协第十三届湖北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拟于2026年元月下旬在武汉举行。会议期间拟安排会议发言。发言工作是人民政协参加单位、政协委员在全体会议期间履行职责,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一种重要形式,是人民政协参加单位和政协委员一项重要的民主权利。为做好本次会议发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言内容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为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中奋勇争先,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凝心聚力、献计出力。


要坚持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真切感知经济社会实际运行状况、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表达要直奔主题、言简意赅、层次分明,语言生动、有感染力。


可围绕以下建议主题选择发言题目,也可自主选择发言题目。选题立意要高、切口要小、小中见大,要围绕我省“十五五”规划布局,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问题、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难点问题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建议主题:

1.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

2.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

3.主动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

4.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

5.加快打造内陆开放高地,开创合作共赢新局面;

6.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7.优化区域经济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8.深化文化创新战略,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

9.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10.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湖北;

11.推进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湖北。


二、会议发言稿件处理办法和提交方式


(一)稿件处理办法

会议发言分为口头发言和书面发言。口头发言包括联组会议口头发言、全体会议口头发言和小组会议发言。会议还将汇编书面发言。

凡被确定为联组会议口头发言和全体会议口头发言的材料,发言组将提前通知委员做好准备。凡提交而未安排口头发言的材料,原则上编入“大会书面发言材料”,委员可在小组会议上自主发言。转作提案或政协信息的来稿,一般不再作为发言材料处理。凡委员提交的发言材料被采用的,都作为委员履职成绩计入履职档案。


(二)提交方式

提交发言材料前,请认真审核材料中所有数据和可能涉密的内容,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严格遵守保密纪律,防止出现失泄密问题。

每份发言材料不超过2000字,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手机)。稿件提交后请尽量避免反复修改或撤换。

发言材料请发送至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秘书处发言组邮箱:hyc@mail.hbzx.gov.cn。

本次会议发言的收稿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


未尽事宜请联系发言组。

联系人:刘杰

联系电话:027-66997085 18163333844 027-66997080(传真)


政协湖北省委员会办公厅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