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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报告、决议

2015-03-16 09: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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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在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二○一五年三月三日)

俞正声

 

各位委员:


  我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人民政协事业创新发展的重要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坚强领导下,政协全国委员会及其常委会深入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战略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广泛团结参加人民政协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改革发展履行职能,推进政协协商民主发挥优势,强化履职能力建设提高实效,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年来,全国政协常委会坚持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发挥优势、突出重点、增强实效。全年工作有大事,有重点,有亮点,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中共中央高度重视政协工作。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谋划和部署政协工作,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政协协商工作计划和常委会工作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就政协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明确人民政协性质定位、履职原则和努力方向,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多次在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上与委员共商国是。这些都为做好政协工作注入了动力,增添了活力。二是隆重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回顾人民政协光辉历程,强调人民政协植根于中国历史文化,产生于近代以后中国人民革命的伟大斗争,发展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光辉实践,具有鲜明中国特色,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力量,明确提出做好政协工作的四条重要原则和五项基本要求,并对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作出深刻阐述,为新形势下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指导。三是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广泛凝心聚力。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战略部署,发挥人民政协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协调关系、服务大局的优势和作用,通过组织委员集体学习、视察调研、讨论交流等途径,寻求最大公约数、汇聚改革正能量,推动所联系成员和界别群众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更好服务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四是拓展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广度和深度。首次将党风廉政建设列为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议题。围绕《安全生产法》修订开展协商讨论,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选取“核电和清洁能源发展”、“发展特高压输电,优化电力布局”等重要而又认识不尽一致的问题开展调研议政。围绕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筑工人工伤维权等问题,联合相关部门针对关键环节深入开展调研,从法律和制度层面提出对策建议。积极开展党政领导与政协委员互动交流,在政协全体会议和常委会会议等协商活动中,委员们踊跃发言,领导同志坦诚回应,弘扬了民主精神,践行了协商理念,增强了议政效果。


  2014年,全国政协常委会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思想理论建设,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动员广大政协委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献计出力。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把握中共中央治国理政新思想新要求,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进一步明确政协工作前进方向。召开主席会议、理论研讨会和座谈交流会等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向地方政协发出学习通知,在人民政协形成学讲话、抓落实、促工作的良好氛围。举办第二期、第三期新任委员学习研讨班和新任港澳委员研习班,集中轮训任务如期完成。全年共举办常委会集体学习讲座、在京委员学习报告会、政协干部培训班30多期,共7000多人次参加。


  (二)聚焦全面深化改革建言献策,推动重大改革举措顺利实施。常委会全年25项重要协商活动和88项视察调研活动,大多都是紧扣重要改革问题展开,做到聚焦改革、建言改革、服务改革。围绕经济体制改革核心问题,召开“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从探索基本经济制度有效实现形式、完善现代市场体系、转变政府职能等方面积极调研议政。就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快资源性产品价税改革、生态生产总值核算等经济改革重要问题深入调研、提出建议。抓住法治中国建设这一重大改革课题,召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座谈会,就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完善行政执法体制等提出政策建议。围绕文化体制机制创新召开专题协商会,对统筹文化设施与内容配套建设、处理好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关系等提出意见建议。就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传统文化保护等深入开展调研议政。选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领域重要问题,围绕建立国家层面生态补偿机制、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综合防治、东北黑土地保护、沿海滩涂开发与保护等开展调研座谈。召开人口资源环境态势分析会,为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中国发挥积极作用。


  (三)围绕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咨政建言,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常委会支持委员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统筹做好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等工作献计献策。召开宏观经济形势分析会和专题座谈会等,加强动态研究,重点就加强和改进宏观调控、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等提出建议。发挥专门委员会、界别、地方政协等方面作用,围绕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发展信息消费、加强大数据技术研发和应用等深入调研,为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建言献策;就推进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毕节试验区建设,加快沿边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沿边开放基地平台建设等提出对策建议,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扩大内陆沿边开放;针对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扎实推进土地确权登记、完善农村社会治理机制、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等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四)坚持履职为民,促进民生改善与社会和谐稳定。常委会着眼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和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召开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专题协商会。就义务教育减负提质、加快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完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推进西部高校发展和人才培养、改善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环境等进行调研座谈。针对医疗、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问题,围绕完善医疗机构补偿机制和医务人员薪酬制度、构建医养结合型养老护理模式、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支持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等出谋划策。组织界别委员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体育下基层活动,面对面服务群众。就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困难群众社会保障与社会救助等提出对策建议,积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致力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就优化民族地区产业布局、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乌蒙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落实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政策、加强农村宗教事务管理等开展调研议政。举办《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30周年座谈会和少数民族界、宗教界委员反映社情民意座谈会,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献计出力。旗帜鲜明反对暴力恐怖主义,支持党和政府依法处置重大案件,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五)完善双周协商座谈会等协商形式,提高协商实效。常委会把政协协商民主建设作为带动全年工作的重要抓手,着力创新协商载体、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实效,形成以全体会议为龙头、以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和专题协商会为重点、以双周协商座谈会为常态的协商议政格局。认真制定并实施全国政协年度协商工作计划,按照中共中央总体工作部署做好政协协商工作。着力推动双周协商座谈会在实践中完善提高,营造多向沟通协商环境,如实快捷报送委员建议,全年就化解产能过剩、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水质保护等举办19次协商活动。经过不断探索,双周协商座谈会以其内容广泛、议题具体、氛围民主、讨论深入、成果丰富,成为政协协商民主经常性平台和重要品牌,发挥了委员作用,活跃了政协工作。继续开展政协协商民主课题调研,对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文件起草提出建议,为政协协商民主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制度保障。


  (六)深化联谊交流,加强同港澳台侨同胞大团结大联合。常委会重视发挥政协海外联系广、交流渠道多的优势,进一步加强同港澳台侨同胞的团结联谊。更好发挥港澳地区政协委员双重积极作用,及时通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协工作情况,支持香港委员为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发声出力、在依法推进政改中积极作为,支持爱国爱港、爱国爱澳重要社团开展联谊活动,做好港区省级政协委员联谊会等来访接待工作,组织港澳委员赴内地考察,推动内地与港澳深化交流合作。支持港澳委员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与港澳青少年沟通交流,开展“进一步加强港澳青少年工作”专题调研。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主题,完善政协委员与台湾民意代表互访交流机制,就河洛文化、黄埔精神、两岸农业合作、宗教文化、中华传统道德伦理等,加强与台湾岛内有关团体、代表人士和基层群众的交流,增进两岸合作民意基础。加强与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联系交流,组织好海外侨胞列席政协大会、回国考察等工作,围绕海外华文教育发展调研议政,推动华文教育规范发展,促进海外和谐侨社建设。


  (七)开展人民政协对外交往,努力为国家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常委会密切关注国际形势变化,紧紧围绕国家外交大局和政协中心工作,务实推进多层次涉外交流,客观介绍中国国情和发展成就,宣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外交政策、多党合作制度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增进了解、深化互信、促进合作。开展人文交流和公共外交,密切机构联系、拓展对话渠道、努力增进共识。召开国际形势分析会,围绕“一带一路”建设等重要协商议题开展调研议政活动,为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和落实国家重大外交战略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支持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继续发挥独特平台作用,就涉藏、涉疆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坚决维护和捍卫国家核心利益,巩固和扩大在国际上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八)加强和改进经常性工作,进一步提高科学化水平。常委会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做好经常性工作。着力提高提案质量,严格立案标准,加大审查力度,修订《全国政协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办法》,健全主席办公会议研究重点提案和全国政协副主席督办重点提案制度,强化提案办理协商,完善提案答复和反馈工作机制。加大视察调研工作统筹力度,注重与重要协商议政活动相衔接,优化队伍结构,改进组织方式,加强研究论证。改进大会发言,增加互动交流,提高会议实效。以提高质量、突出特色、注重时效为重点,及时报送视察调研和协商议政成果,强化政协信息舆情汇集和民意表达功能,更好发挥履职“直通车”作用。认真做好文史资料工作,重点征集香港澳门回归、14个沿海开放城市等方面史料,发挥存史、资政、团结、育人功能。强化新闻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组织好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等重大活动新闻报道,加大对双周协商座谈会等的宣传力度,提升政协新闻宣传水平。继续加强对地方政协的联系和指导,形成工作合力。


  各位委员,过去一年我们取得的成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坚强领导、高度重视的结果,是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热情帮助、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人民政协各参加单位、各级组织、广大委员和政协机关团结协作、共同奋斗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全国政协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看到,政协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政协民主监督需要切实加强,制度机制仍需完善,提案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还要不断增强等。这些,我们都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措施努力改进。还要看到,本届政协已经撤销了令计划、苏荣等14人全国政协委员资格,这警示我们要切实加强委员队伍建设,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2015年工作部署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人民政协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履行职能,做到协商民主有新加强,民主监督有新举措,制度建设有新进展,增进团结有新作为,履职能力有新提高,进一步把人民政协事业推向前进。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政治把握能力摆在首位,围绕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务实有效的学习活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坚持与推进履职实践相结合,团结和引导参加人民政协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增强委员意识,锤炼道德品行,改进工作作风,自觉树立和维护政协委员良好形象。政协委员中的共产党员要坚定理想信念,切实增强党的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把党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政协工作各方面,始终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二)紧扣改革发展建言献策。把围绕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议政建言作为全年履职重点,通过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等多种形式,努力提出具有前瞻性、战略性、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召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题协商会。举办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座谈会,加强对新常态下经济运行的动态性、综合性研究,为党和政府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提供参考。就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推进非公有制企业走出去、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统筹管理科技计划和资源、深化教育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体育产业发展、转基因农产品的机遇与风险、加强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大气污染防治、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中的湿地保护、加强黑土地保护、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等重要课题开展调研议政。召开“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围绕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戏曲传承与发展等问题进行视察调研。召开人口资源环境态势分析会。就推进贫困地区发展与人口问题、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倾斜、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三)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积极献计出力。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战略部署,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发挥人民政协的协商议政作用和民主监督作用。召开“推进人民法院改革”专题协商会。围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开展协商讨论,就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规范城管执法行为、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等进行调查研究。针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执法不公和执法不严现象等开展民主监督,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推动落实依法治国重要举措。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委员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自觉在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范围内履行职责,争做社会主义法治模范践行者。


  (四)切实强化民主监督职能。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政协事业发展需要,加强和改进政协民主监督,做到开展监督有计划、有题目、有载体、有成效。以专委会为依托,以会议、调研、视察、提案、信息、大会发言、新闻报道等为载体,围绕提升政府公信力、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加强科研经费使用有效管理、腾格里沙漠污染治理、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环卫工人合法权益保障、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中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等问题,开展具有监督性的履职活动,如实反映情况,坦率提出批评和建设性意见,促进相关工作的改进和加强。强化民主监督组织协调、知情反馈、沟通联系等环节制度建设,提高监督实效。


  (五)广泛凝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正能量。坚持大团结大联合,扎实做好团结各界、凝聚人心的工作,不断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积极开展政协专委会与民主党派、工商联联合调研,加大党派提案与大会发言等工作力度。鼓励少数民族界、宗教界政协委员加强同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联系,推进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精准扶贫,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开展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等调研,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和基本法,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进一步探索发挥港澳委员双重积极作用的有效方式,为深化内地与港澳交流合作贡献才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对台工作大政方针和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重要思想,大力宣导“两岸一家亲”理念,继续开展与台湾有关党派团体、民意代表交流沟通,为团结岛内基层民众、青少年多做工作。加强与海外侨胞及社团联系,积极维护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


  按照中共中央外交工作总体部署,务实开展对外交往,发挥政协专门委员会、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等在对外交往中的优势和作用,积极开展人文交流和公共外交,加强对国际形势的分析研判,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努力为国家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六)积极推进工作创新。制定政协委员联系办法,健全委员联络机构,进一步做好政协主席、副主席联系委员工作,通过开展多种形式联谊活动,广交深交各界朋友。建立完善全国政协领导同志赴地方调研时与当地全国政协委员见面座谈制度,京外视察调研活动更多吸收驻在地全国政协委员参加,推进与委员联系交流多样化、机制化、经常化。完善学习制度,结合委员关切的问题,丰富学习内容,帮助委员知情明政,提高议政建言能力。坚持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审议视察调研计划和重要报告制度,完善调研和协商议题遴选机制。强化政协信息的党派特色、界别特色,加强对前瞻性意见和预警性情况的反映,更好发挥民意汇集和决策参考作用。深入开展提案办理协商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加强提案督办。探索以界别为单位推荐大会发言、提出集体提案,活跃界别工作。根据中共中央有关部署,参与做好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工作,加强相关文史资料征集出版,铭记历史、烛照未来。进一步整合政协新闻宣传资源,加大政协履职成果宣传力度,巩固壮大思想舆论阵地。加强理论研究,推进智库建设,发挥中国政协理论研究会等的作用,努力研究和回答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三、更好发挥人民政协在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就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作出战略部署,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人民政协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要求,坚持改革创新,加强制度建设,提升履职能力,更好发挥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准确把握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性质定位。人民政协作为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不是权力机关,也不是决策机构,而是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发扬民主、参与国是、团结合作的重要平台,具有话语权、影响力,是不可替代的。在这个平台上进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就政治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实际问题、统一战线内部共同性问题等充分发表意见、坦诚深入交流,有助于广纳群言、广谋良策、广聚共识,有助于促进党和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有助于更好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生动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色和优势。准确把握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是做好政协工作的关键所在,也是推进政协协商民主的根本遵循。要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立足我国文化传统和基本国情,绝不照搬外国政治模式,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要坚持有事好商量,平等探讨问题、坦率提出意见、沟通化解分歧,切实将协商理念寓于履行职能全过程、贯穿开展工作各方面。要强化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充分发挥政协协商民主形式多样、智力密集、传统深厚的优势,在协商民主体系中循序渐进地开展,在人民内部各方面务实有效地推进。


  (二)积极拓展社会各界有序参与政协协商渠道。要搭建好机制化、常态化的协商参与平台,坚持和完善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专题协商会、双周协商座谈会制度,积极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探索网络议政和远程协商等新形式,使协商更加广泛多层地展开、更为灵活经常地进行。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支持和保障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积极参与政协协商活动,在协商中推进合作共事,在合作中实现党的领导,不断巩固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政治联盟。要进一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统一战线内部结构变化,探索新的社会组织等参加政协协商活动的方法途径。要坚持协商于民、协商为民,充分发挥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团结各界的重要作用,创新政协界别工作和群众工作,提高联系群众能力,使协商更好地反映各界群众意见,使党和政府的决策更符合群众愿望并为群众所理解,努力让群众感到政协离自己很近。


  (三)注重营造协商讨论的民主氛围。团结和民主是政协工作的两大主题。政协协商民主必须大力营造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协商氛围。要坚持实事求是、敢于直言,摒弃非此即彼的思维定势,拒绝偏激偏执的极端言论,保持从善如流的坦荡胸怀,始终做到平等协商,不强加于人;真诚协商,不敷衍了事;民主协商,不强求一致;务实协商,不流于形式。要坚持体谅包容、求同存异,对于各种意见和建议,只要是基于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致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无论是赞成的还是反对的、无论是多数人提出的还是少数人主张的,都应该允许反映和表达,都应该得到尊重和包容。要坚持商以求同、协以成事,正确把握人民政协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关系,切实加强协商互动和讨论沟通,促进不同思想观点交流交融,逐步增进了解、加深理解、消除误解、取得谅解,努力凝聚思想上的最大共识。


  (四)努力提高政协协商民主实效。提高政协协商民主实效,科学选题是前提,调查研究是基础,互动交流是关键,成果转化是重点。要坚持问题导向,广泛征求党政部门、党派团体和政协委员等各方面意见,围绕党政关注和群众关切选好调研议政题目,既通过常委会会议等形式对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问题开展广泛协商,也灵活运用双周协商座谈会等平台对切口小、专业性强的具体问题进行深入协商,做到协商议题和协商形式相匹配、视察调研和协商议政相衔接。要提高调查研究能力和水平,加强和党政部门、党派团体、地方政协、专家学者等的联合调研,花更大气力深入了解实际,花更多时间强化研究论证,识民情、接地气,倾听群众呼声,把握事物规律,力求使调研靠事实说话,使对策建议更加符合实情、反映民意、有助决策。要丰富协商形式,精心组织互动交流,通过发言、讨论、提问、解答,不断把协商引向深入。要完善协商成果采纳和反馈机制,通过专题报告、政协信息、新闻报道、大会发言等途径推动协商成果转化,对重要成果落实情况开展跟踪调研和民主监督,提高协商成效。


  (五)进一步加强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和机制建设。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制定全国政协配套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政协协商内容、协商形式、协商程序、成果运用以及加强与党政工作衔接等,推动政协协商民主更加规范有序地开展。着眼构建结构合理、层次清晰、科学规范的人民政协制度体系,研究制定规范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相关意见,制定全国政协委员履职工作规则,修订政协专门委员会通则,健全提案办理协商、视察调研、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规章制度,全面推进政协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不断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要增强制度观念和规则意识,强化制度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健全委员履职评价机制,提高制度权威性和执行力。


    各位委员,我们的事业宏伟而壮丽,我们的使命艰巨而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奋力谱写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新篇章,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在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二○一五年三月三日)

齐续春

各位委员:


    我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提案的办理


    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以来,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聚焦改革发展和依法治国中的重大问题,积极通过提案履行职能。一年来,共提交提案6101件,其中,大会提案5875件,平时提案226件。经审查,立案5052件,其中,委员提案4663件,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等提出集体提案389件。总体看,提案内容丰富、重点突出,问题导向鲜明、针对性强,体现了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的高度责任感、使命感。截至2015年2月20日,已办复提案5046件,办复率为99.8%。从整体办理情况看,已经解决或采纳的占20.6%;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的占63.8%;作为工作参考的占15.6%,为推动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的落实发挥了重要作用。


    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提出提案1108件。关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提案,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在研究推进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施扶助中小企业专项行动中,积极采纳相关建议。关于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建议,推动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关于推进市场监管转型、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的提案,商务部落实委员建议,完善配套立法,加大对垄断行为的查处力度。关于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预算管理机制和风险预警机制的提案,财政部充分吸收提案建议,修改完善了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相关细则。关于建立全覆盖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提案,有关部门认真研究采纳,积极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针对提案提出有序放开中小城市落户限制等建议,公安部等部门在起草户籍制度改革意见时充分吸纳,提案建议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改革措施。


  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出提案808件。关于制定和修改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议,得到充分吸收,环境保护法、行政诉讼法已修订通过,反恐怖主义法、食品安全法正在制定和修改,海洋基本法、网络安全法已列入相关立法计划。关于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等建议,国务院法制办在起草行政执法程序条例、监督条例中吸纳。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等建议,最高人民法院认真采纳,开展改革试点工作,拓宽了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渠道。关于深入落实八项规定等提案,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反腐败工作创新提供了重要参考。关于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提案,中央宣传部、共青团中央等积极采纳落实,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各行各业、融入大众生活。


  围绕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出提案1451件。关于推动工业节能减排、淘汰和压缩过剩产能、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建议,有关部门在制定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指导意见中积极采纳。关于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培育和发展农村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的提案,农业部、国土资源部、保监会等充分吸收提案建议,中央出台了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关于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建立人民币国际结算中心、启动沪港通等提案,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予以落实,促进了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关于探索跨区域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加大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的提案,环境保护部、水利部、林业局、海洋局等充分吸收提案建议,统筹推进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建设,建立海洋生态红线制度,促进毕节等地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市。


  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出提案1012件。关于促进教育公平、统筹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等提案,教育部等充分采纳有关建议,调整了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和资助比例、加大了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的交流轮岗力度。关于加快公立医院改革的提案,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取消以药补医,深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提案提出的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培育体育产业新型市场主体等建议,文化部、体育总局在制定出台相关文件中切实研究吸纳。对提案关注的建筑工人工伤维权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等制定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基本住房保障制度、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提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积极采纳,加快研究制定城镇住房保障条例、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委员们还就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坚持基本法、维护港澳地区长期繁荣稳定,深入做好台湾民众工作、推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华侨合法权益等,提出提案673件,为党政部门改进工作、科学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使委员们更多地了解提案办理情况,我们选择了7个承办单位2014年提案办理情况作为报告附件,供参阅。


  二、提案工作的发展创新


  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常委会坚持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提案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强调,要建立健全提案等多种协商方式。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对办理政协提案作出部署。俞正声主席多次就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作出指示和批示。主席会议和主席办公会议研究确定重点提案、听取提案督办工作情况汇报。杜青林副主席、张庆黎副主席兼秘书长出席提案交办会,多位副主席分别带队开展督办调研、出席提案办理协商会、走访承办单位。秘书长、副秘书长、专委会驻会副主任牵头领办全国政协办公厅承办提案,多个承办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带头与委员沟通协商提案办理事项。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大选题协商力度,广泛征求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及承办单位意见,确定49个重点提案。加大督办工作力度,督办方式更加立体多样,督办层次明显提升,督办成效显著增强,做到件件有成果、见实效。中共中央、国务院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许多建议在部门工作中得到落实。其中,关于促进海工产业健康发展的提案,推动多部门联合出台加强金融支持等多项措施。关于义务教育减负提质的提案,承办单位充分吸纳提案建议,逐项制定落实方案。关于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提案,国务院已批复出台《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2015—2025年)》。关于黄河上中游生态环境保护、深化国家(重点)实验室改革等提案,有力推动相关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三)锐意改革创新。围绕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开展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成立提案办理协商研究课题组,开展专题研讨,深化提案办理协商的实践探索和理论研究。实施新修订的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办法,健全主席会议和主席办公会议研究重点提案工作机制,制度更加完善,成效更加显著。围绕提高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积极开展实践探索。通过加大新任委员培训力度,引导委员增强提案质量意识。通过严格立案标准,严把立案关,确保了立案提案的质量。通过改进走访工作,寓监督于协商之中,促进承办单位加大提案跟踪办理力度。


  (四)增强工作合力。组织委员参与重点提案调研、提案办理协商会等活动752人次,扩大了委员参与度,调动了委员积极性。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作用,分别牵头组织、参与相关重点提案督办工作,协调联动力度不断加大。加强与承办单位的协作配合,积极搭建提办双方协商交流的平台,围绕草原生态保护、西部地区农村公路养护等提案,组织委员参加承办单位开展的调研、座谈等17次,以协商促办理。承办单位更加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将办理工作与本部门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办理实效不断提高。


  提案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需要加强和改进的方面。比如,提案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和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提案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提案公开有待进一步推进。


  三、2015年提案工作思路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提案工作要深入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工作方针,勇于探索,不断创新,更加规范、务实、高效地推进提案工作。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提案工作。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部署;紧扣“十三五”规划的制定和“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的实施;紧扣就业、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紧扣全国政协的重点工作,积极发挥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作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研究,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讲真话、进诤言,出实招、谋良策。


  (二)充分发挥政协提案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的独特作用。提案办理协商是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要将协商贯穿于提案工作全过程。不断扩大协商参与面,邀请各族各界代表人士广泛参与提案办理协商,增进共识、凝聚力量,为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发挥作用。选择部分侧重监督的提案,开展调研、协商等活动,通过提案履行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职能。切实增强协商实效,以提案办理为载体,畅通各种利益诉求的表达,促进各种观点的交流交融,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为科学民主决策服务。


  (三)进一步创新提案工作方式。要加强理论研究,扎实推进提案办理协商研究课题组工作,认真总结各级政协组织的经验,深入研究细化立案标准,推进《提案审查工作细则》的修订工作。要发挥界别、界别小组及专委会优势,提高集体提案比例。要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推进提案内容与办理结果同步公开。


  (四)切实加强和改进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提、立、办、督”工作,为委员知情明政、参与提案办理、及时了解提案工作进展等提供服务。进一步搭建协商交流平台,为提办双方充分沟通做好服务。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完善提案管理系统、细化提案处理流程。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服务质量。


  各位委员,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进程中,人民政协提案工作任重道远、大有可为。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锐意进取,团结奋进,努力开创提案工作新局面!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政治决议

(2015年3月13日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3月3日至13日在北京举行。


  会议期间,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并参加分组讨论,与委员们共商国是。委员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就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实际问题和人民政协事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深入协商讨论,积极建言献策。会议听取并讨论李克强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并讨论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以及其他报告,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对上述报告和文件表示赞同,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会议审议批准俞正声主席代表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审议批准齐续春副主席代表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风清气正、圆满成功,是一次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


  会议认为,2014年是我国发展进程中很不寻常的一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扎实推进各项改革,加快推进依法治国,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积极开展全方位外交,坚决反对“四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各项工作取得新的重大进展。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隆重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聚焦改革发展履行职能,推进政协协商民主发挥优势,强化履职能力建设提高实效,实现了人民政协事业新发展。


  会议强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越性和生命力,准确把握人民政协性质、地位、职能和作用,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人民政协的重大决策部署,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始终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主轴,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要切实发挥政协党组在政协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政协委员中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使党的主张和重大决策部署成为参加人民政协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


  会议指出,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四个全面”是中共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作出的战略布局,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会议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群众关切,就做好今年各项工作、完成“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开展广泛深入讨论。会议认为,要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有效应对和化解经济下行压力,完善宏观政策,优化经济结构,突出创新驱动,强化风险防控,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推进实施“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战略,做好就业创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医药卫生等民生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打好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攻坚战,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要坚持不懈依靠改革推动科学发展,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投融资体制、财税金融、国企国资等各项改革,调动社会资本和民营企业积极性,培育发展新动能、新引擎。要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解决法治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会议要求,人民政协要紧紧围绕有关重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协商议政,特别是就制定“十三五”规划、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建言献策,广泛凝聚改革共识、发展共识、法治共识、反腐败共识和价值观共识,做到协商民主有新加强、民主监督有新举措、制度建设有新进展、增进团结有新作为、履职能力有新提高,努力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贡献智慧和力量。


  会议强调,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是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人民政协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政协协商的领导,结合实际制定配套实施意见,认真组织实施全国政协2015年协商工作计划,丰富协商内容、完善协商形式、规范协商程序,大力营造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协商氛围,切实提高协商实效,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民革、台盟、台联委员联组会时所作的重要讲话,对推动实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对台工作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坚定不移坚持共同政治基础、坚定不移为两岸同胞谋福祉、坚定不移携手实现民族复兴的重要要求,密切同台湾同胞的联系,促进两岸人员往来和经济文化交流,推动两岸同胞携手共圆中国梦。


  会议强调,人民政协要始终坚持大团结大联合,扎实做好团结各界、汇聚力量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增进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宗教工作,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针,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推进民主、促进和谐。加强与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联系,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以更好服务我国现代化建设与祖国和平统一大业。按照国家对外工作总体部署开展人民政协对外交往,加强人文交流和公共外交,努力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参与举办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相关活动,铭记历史、警示未来,推动国际社会共同维护二战胜利成果和国际公平正义。


  会议强调,政协委员是一种崇高的荣誉,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全体政协委员要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协委员履职尽责的重要指示,切实增强委员意识,勇于担当责任、提高能力素质、保持良好形象,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持廉洁自律,更好地服务人民、报效国家。


  会议号召,人民政协的各级组织、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万众一心,开拓奋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5年3月13日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俞正声主席代表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

关于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2015年3月13日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积极通过提案建言献策。截至2015年3月7日下午2时,共提交提案5857件。提案委员会按照经济发展、政治法律、社会管理、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宣传、医疗体育、资源环境等14大类,根据《政协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进行了审查。经审查,立案4984件,作为意见和建议转送有关部门研究参考728件,并案93件,撤案52件。


  本次会议提案有四个特点。一是委员参与度高。共有1948名委员提出提案,占委员总数的87.5%。二是提案质量进一步提高。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坚持问题导向,反映群众呼声,讲真话、进诤言、出实招、谋良策,提出的意见建议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提案关注热点相对集中。委员们对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保障和改善民生高度关注。四是集体提案增加。集体提案439件,比去年大会增加57件。其中,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提案359件,人民团体提案13件,界别和界别小组提案55件,有7个专门委员会提出提案12件。上述特点,充分体现了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来,人民政协认真履行职能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果。


  在制定“十三五”规划和经济建设方面,共提出提案2093件。关于科学制定“十三五”规划的主要建议有: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的全面改革;坚持稳政策稳预期和促改革调结构“双结合”,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加快培育新的增长点和增长极,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实施品牌战略,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完善综合交通运输发展体制机制,推进交通运输一体化协同发展;将服务业占比、碳排放配额等作为约束性指标;制定国家大数据发展战略,壮大信息消费;推动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关于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建议有: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民间投资准入审批制度,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加快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放宽境外投资行政审批,推动中国企业“走出去”。关于完善财税金融体制改革的主要建议有:完善预算改革,细化配套措施;适度改革现行分税制;发展民间金融机构,缓解融资难。关于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业现代化的主要建议有: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和财政补贴力度;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规范工商资本进入农业领域;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完善农业保险体系;重视农业科技创新;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加强耕地质量保护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关于促进区域协同发展的主要建议有:加强政策协调与协同,推动“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取得新进展;推进内陆沿边开发开放,加快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加大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加快西北部高速铁路建设;落实好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政策措施;加快中部地区崛起步伐;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加快自贸区建设。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的主要建议有:加快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改革科技奖励制度,完善科技评价工作;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明确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完善专利保护制度。


  在政治建设方面,共提出提案603件。关于行政体制改革的主要建议有: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革力度;推进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增强公共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推进行政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建设法治政府。关于完善立法、公正司法的主要建议有:修改《刑法》《国家赔偿法》,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完善巡回法庭、人民陪审员、司法鉴定等制度;推进地方法院、检察院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公安工作法治化进程。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建议有:推进纪检体制改革;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配套制度;继续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关于加强协商民主建设、统一战线工作的主要建议有: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夯实基层统战工作基础;加强民主党派干部队伍建设;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宗教界人士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在大陆的台胞合法权益;增强港澳青少年与内地交流;发挥海外侨胞在“一带一路”战略中的独特作用。


  在文化建设方面,共提出提案376件。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主要建议有:设立爱国主义教育宣传周;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关于促进文化事业改革发展的主要建议有:大力促进文艺精品创作生产;加快文化与科技融合,增强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加强网络宣传队伍建设。关于公共文化建设的主要建议有: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加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加强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和利用。


  在社会建设方面,共提出提案1484件。关于就业和住房保障的主要建议有:支持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人员、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创业;依法安置和促进残疾人就业;统筹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拓展住房公积金保障功能。关于社会保障的主要建议有:加速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稳步推进退休人员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大力扶持民营养老院,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完善尘肺病、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和保障机制。关于促进教育公平发展的主要建议有: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改善薄弱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深化课程和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推进学前教育立法;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关于医疗卫生、体育事业发展的主要建议有: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推进社会资本办医;加快出台《基本医疗卫生法》《中医药法》;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加快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消费。关于创新社会治理的主要建议有: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常态化、专业化的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完善被征地农民权益保障机制;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共提出提案428件。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顶层设计的主要建议有: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体系,强化对各级政府的考核约束。关于节能减排的主要建议有:加强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节能;推动新能源建设;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关于环境污染治理的主要建议有:落实和完善大气、土壤、水污染治理行动计划及配套政策,推进区域联防联控协作机制;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关于资源和环境保护的主要建议有: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继续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大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推进多功能林业发展;完善草原、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开展海洋、湖泊综合治理,实现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提案还就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维护港澳地区长期繁荣稳定,深入做好台湾民众工作、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做好外交工作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期间,提案委员会就“加大耕地保护工作力度,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安全的农产品”召开提案办理协商会,国务院7个部委的负责同志与提案者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


  大会闭幕后,全国政协将召开提案交办会,将大会提案送交承办单位办理。同时,全国政协将开展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工作,进一步推动提案办理落实。


  本次大会提案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提案,按平时提案审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