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协小知识

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报告、讲话、决议

2016-03-16 15:18:04  
字体大小:【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在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2016年3月3日)


俞正声


    各位委员:


    我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人民政协事业开拓奋进、创新发展的重要一年。一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高度重视政协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人民政协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多次研究政协工作,中共中央出台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和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召开中央统战工作会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对推进人民政协事业发展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在中共中央坚强领导下,政协全国委员会及其常委会深入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广泛团结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履行职能,推进工作创新,加强自身建设,人民政协事业实现新发展、开创新局面。


    一年来,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大战略部署,突出工作重点,体现自身特色,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把握政协性质定位,确保正确政治方向。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在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范围内开展工作,准确把握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机构、发扬人民民主重要形式的性质定位,切实发挥发扬民主、参与国是、团结合作的重要平台作用。召开全国地方政协工作经验交流会,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推动各级政协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政协性质定位、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坚持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原则贯彻落实到履职工作各方面。


    二是坚持协商格局,增强协商议政实效。加强视察调研与协商议政衔接,以调研促进协商质量提高、以协商促进调研成果转化,议题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召开全体会议、5次常委会会议、2次专题协商会、20次双周协商座谈会,各种协商形式联动配合,情况介绍、会议发言、互动交流等方法综合运用,进一步形成宽领域、多层次、常态化的协商议政格局。除召开政协全体会议外,还开展了107项视察调研和40次协商活动,1546位委员、4697人次参加,占委员总数的69.8%。


    三是注重问题导向,强化民主监督职能。按照开展监督有计划、有题目、有载体、有成效的要求,针对重大改革举措落实和群众关切,开展投资审批制度改革、腾格里沙漠污染治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环卫工人权益保障等12项监督性强的调研议政活动,坚持调研、协商、监督有机结合,深入一线摸准情况,紧盯重点追踪监督,认真负责地提出批评性、建设性意见建议,推动了相关工作改进和政策出台。


    四是着力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制定或修订委员履职、专委会工作、提案办理协商、委员视察考察、专题调研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10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以政协章程为核心,覆盖会议组织、经常性工作、自身建设的制度体系,推进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一年来,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认真履职尽责,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理论学习,不断夯实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在深入持久、落实见效上下功夫。召开政协常委会会议专题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召开“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着力凝聚思想政治共识和价值理念共识。开展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系列活动,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召开海峡两岸学术研讨会,支持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举办和平祈祷活动,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伟大抗战精神。按照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的要求,举办常委会集体学习讲座、在京委员学习报告会、政协干部培训班共22次,9100余人次参加。


    (二)聚焦中心任务,紧扣“十三五”规划制定调研议政。把为制定“十三五”规划建言献策作为服务大局的主攻方向,接续调研、接力建言。从4月开始集中3个月时间,连续开展56次视察调研和协商议政活动,认真研究扩大消费需求、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制造业转型升级、化解产能过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国家实验室建设、推进品牌建设、建设主体功能区、促进就业创业、推动西部小康攻坚、西北地区治水、东北黑土地保护、“一带一路”沿线民族地区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大气污染防治、长江经济带发展中的湿地保护等重要问题。召开“围绕‘十三五’规划制定建言献策”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形成专题报告,为中央决策提供参考。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后,组织委员围绕“十三五”规划制定,通过视察调研、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继续议政建言。每季度召开一次宏观经济形势分析会,举办中国经济社会论坛和人口资源环境态势分析会等,加强动态性、综合性研究,及时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完善宏观调控政策建言献策。


    (三)充分发挥优势,助推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重大举措落地。把握专题协商会切口适中、专题性强、时间紧凑的特点,分别围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进行专题协商,会前深入视察调研,会上积极互动交流,会后及时报送意见建议,既有推动关联性改革的建议,又有促进改革落地的措施,收到良好效果。针对群众期待、社会关注的金融财税体制改革、规范城管执法行为、建设工程消防审核验收、无争议遗产继承权公证、农村土地确权登记等开展视察调研,侧重从民主监督角度推动落实。对环境保护税法、海洋环境保护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草案提出意见,就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立法等调研协商,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贯彻执行。


    (四)关注群众期待,努力推进民生改善。坚持履职为民,谋利民之策,献安民之计,促惠民之举。持续关注区域性整体脱贫问题,围绕宁夏、贵州和秦巴山区等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发展进行跟踪调研,开展协商座谈。紧扣教育、医疗、就业、环保等热点问题开展视察调研,就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高校办出特色、创新人才培养、发展特殊教育、仿制药质量、中医药发展、转基因农产品安全、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残疾人权益保障等献计献策。着眼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围绕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等调研议政。组织委员和专家深入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通过物资捐赠、知识讲座、慰问演出、义诊会诊等形式,为群众送上真情关爱。编报社情民意信息797期,受理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来信8.8万余件、来访255批次,认真反映群众诉求。


    (五)广泛凝心聚力,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自觉用中央精神指导政协做好民族和宗教工作。参加庆祝西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活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60周年活动,深入企业、社区、学校、农牧区和寺庙,开展慰问看望、政策宣传、座谈交流等活动,更好发挥少数民族界、宗教界委员桥梁纽带作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巩固维护祖国统一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基础。聚焦影响和制约民族地区发展突出问题深入调研,就川藏大通道建设、包虫病防治、少数民族医药传承发展、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等提出建议,推动相关政策出台。召开少数民族界、宗教界委员反映社情民意座谈会。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就《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及宗教房产政策落实、宗教慈善事业发展等建言献策。


    (六)密切联谊交流,共同致力实现祖国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针,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及时向港澳委员通报内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政协工作情况,组织港澳委员就加强苏澳和豫港交流合作、构建东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赴内地考察,为港澳与内地融合发展提出意见建议。加大对港澳青少年工作力度,组织以港澳政协委员为主导的青年社团代表到内地进行体验式学习考察,让他们亲身感受国家发展成就,增强国家意识。坚持“九二共识”的共同政治基础,以科技、法律、文化交流为纽带,加强同台湾岛内有关社会组织和团体沟通合作,推进全国政协委员与台湾民意代表机制化交流,针对台资企业在大陆经济转型升级中遇到的新问题等开展调研协商,为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汇集力量。深化与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团结联谊,邀请海外侨胞列席政协会议、参加政协活动,围绕中高端留学人才回国创业等调研考察。


    (七)深化对外交往,营造国家发展良好外部环境。按照国家外交工作总体部署和政协工作重点,务实开展高层交往,积极宣传“中国梦”和“一带一路”愿景与行动,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增进国际社会对我国国情、政治制度和人民政协的了解,深化与有关国家双边关系,推动重要领域务实合作。有序开展公共外交和人文交流,加强同外国政治组织、经济社会团体、主流媒体、智库和民众的友好往来。召开国际形势分析会,就建立新型国际关系、国际和地区热点问题、做好对外交往工作等建言献策。围绕深化“十三五”时期对外开放,提升长江经济带开放型经济水平,扩大沿边开放、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等开展专题调研,为形成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提出建议。加强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与相关国际组织联系,支持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就涉藏涉疆等问题开展工作,为维护和捍卫国家核心利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八)坚持改革创新,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加强和改进委员学习培训,创立人民政协讲坛,将学习讲座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使学习和提高履职能力更好地结合。强化委员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就人民政协制度建设、重点协商议题等问题征求全体政协委员意见,完善政协委员数据库,拓展委员履职平台。改进视察调研工作,促进各民主党派、政协专门委员会、地方政协等开展联合调研,探索集体调研与分组调研平行展开的模式,增强调研参与度和实效性。改进会议活动组织工作,设立政协全体会议会风会纪督查组,完善大会发言遴选机制,采取综合报告和专题报告相结合的形式,充分反映常委会会议等议政成果。提案立案严格标准、突出质量,提案办理加强协商、注重实效,办复提案5003件,办复率99.5%。成立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推进机关各项建设。


    各位委员,过去一年全国政协工作取得的成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人民政协各参加单位、各级组织和广大委员团结奋斗的结果。广大政协委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烈的委员意识和良好的精神风貌,认真履职,扎实工作,为人民政协事业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在此,我代表全国政协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看到,政协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对一些重点问题的调查研究还不够深入,民主监督的相关机制还不够健全,团结联谊的广度和深度需要不断拓展,委员履职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二、2016年主要任务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人民政协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大战略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主轴,把围绕“十三五”规划实施建言献策作为工作主线,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短板意识,着力增强协商议政实效,着力强化民主监督职能,着力做好团结联谊工作,着力提高调查研究水平,为实现“十三五”发展良好开局作出积极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通过专题报告、研讨交流等形式,组织委员深入学习把握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思想,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把握我国发展面临的重大机遇和挑战,增强责任意识,明确工作重点,自觉服从服务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巩固团结奋斗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二)紧紧围绕“十三五”开局起步建言献策。聚焦“十三五”规划实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的重点任务,认真落实2016年协商计划,组织开展视察调研,努力形成一批有力度、有分量的调研议政成果。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分别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高扶贫实效”和“促进社会主义文艺繁荣发展”为议题,抓住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这一最突出的短板和更好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的重大课题,认真调查研究,深入协商议政。专题协商会由2次增加到3次,针对“东北三省工业转型升级”“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重点问题,把视察调研和协商议政结合起来,提出意见建议。灵活运用双周协商座谈会,深入协商健全现代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国际科技合作与大科学计划、《快递条例》的制定、重视特殊教育、推进养老服务、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切口小、专业性强、接地气的具体问题。每季度举办宏观经济形势分析会,为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献计献策。选取加快高档数控机床和工业机器人产业发展、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土地资源保护利用和土壤污染防治、三江源地区生态保护和建设等重要问题,深入研究论证,提出对策建议。


    (三)进一步提高民主监督实效。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帮助党和政府改进工作的重要方式。要聚焦中共中央重大改革举措、重要政策贯彻执行情况和“十三五”时期重要约束性指标的落实,准确定位,把握方向和原则,以组织监督性强的视察调研活动为主,多种形式配合,增强监督实效。围绕加强城市规划工作、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大气污染防治、无障碍环境建设运行、大运河申遗成功后的保护与利用等课题开展民主监督,并选择其中一些课题召开以监督为特色的双周协商座谈会。重视发挥协商活动、委员提案、大会发言、视察调研、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和委员来信来访等民主监督作用。总结各级政协开展民主监督的成熟做法和经验,制定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办法,进一步完善政协民主监督的组织领导、权益保障、知情反馈、沟通协调机制,提高监督工作制度化水平。


    (四)认真做好凝心聚力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围绕城镇化进程中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培养宗教界中青年代表人士等问题调研议政,发挥少数民族界、宗教界代表人士作用,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针,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支持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鼓励港澳地区政协委员发挥双重积极作用,为促进内地与港澳合作发展献计出力,广泛深入地参与港澳青少年工作。在坚持“九二共识”、反对“台独”的政治基础上,继续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继续发展与台湾有关社会组织和团体的联系交往,促进两岸经贸文化交流合作,开展面向台湾青少年的体验式交流,针对在大陆就读台湾学生的就业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加强与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团结联谊,关心海外华裔新生代的培养教育,推动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工作。举办孙中山先生诞辰150周年纪念活动,学习、继承和发扬孙中山先生的爱国思想、革命意志和进取精神,进一步团结海内外中华儿女同心实现“中国梦”。按照国家外交工作总体部署,积极开展高层互访、公共外交和人文交流,发挥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等平台作用,努力为营造良好国际环境作贡献。


    (五)切实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要精心选题,以问题为导向,突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难点特别是短板问题,突出新发展理念落实中的重要问题,突出人民群众关心的生产生活实际问题,察实情、讲实话、谋实策。要整合资源,以委员为主体、吸收有关专家学者参加,形成专业结构优化、研究能力互补的调研队伍。要实事求是,认真分析和研究问题,如实反映情况,坦诚提出建议。要深入一线,沉到基层,选好样本“解剖麻雀”,抓住关键环节,深度调研、集中攻关,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真正把问题找准、把原因理清、把建议提实。


    (六)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要完善委员联络制度,落实委员履职工作规则。进一步加强委员队伍建设,政协委员应该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更应该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贯彻落实全国政协专门委员会通则,加强专委会组织建设和履职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专委会分党组作用,推动专委会工作更加活跃、有序、深入地开展。改进提案、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文史资料、学习和新闻宣传等工作。发挥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作用,深入研究政协工作重要问题。就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贯彻执行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推动各级政协协商民主实践。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巩固拓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开展好“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


    三、更好发挥人民政协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的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深刻分析并科学回答了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一系列重大问题,是指导统一战线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人民政协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认真做好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的工作,努力汇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磅礴力量。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也是爱国统一战线的领导核心,这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做好人民政协工作,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主要体现在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体现在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体现在政协党组织团结带领广大政协委员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和民主是政协工作的两大主题,准确把握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是政协工作的基石,坚持“主题”和“基石”是党在政协工作的基本要义,也是在政协贯彻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关键。协商民主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在政协工作中尤为重要。政协党组织向党委提出的政协年度协商计划等重要建议,都应该在充分听取广大政协委员意见,并和党外人士平等协商后产生;政协的一切重要活动都应该在充分协商后,依章程、按程序实施。平等协商、相互尊重不是形式,而是做好政协工作的保证,也是党的优良作风在政协工作中的体现。


    (二)广泛凝聚思想政治共识。共识是合作共事之基、团结奋斗之要。人民政协必须始终把增进思想政治共识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落实到履行职能的全部工作之中。凝聚共识最重要的是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坚持求同存异。在人民政协,“同”是基础和前提,就是共同致力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是我们团结奋斗的最大思想政治共识和最大公约数;“异”是客观现实和重要特征,政协委员来自方方面面,利益诉求、知识背景、社会阅历、生活方式等不尽相同,对某个具体问题的看法和认识总会存在差异,随着社会发展和时代变迁,有些差异在减少和消弭,同时还可能出现新的差异。一致性是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一致,多样性是利益多元、思想多样的反映,必须在尊重多样性中寻求一致性,具体意见有分歧但在基本原则上要有共识,思想观念有不同但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应聚共识。要坚持爱国主义,弘扬天下为公、兼容并蓄、崇尚和合等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自觉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立足“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各种履职活动中更加广泛地凝聚发展共识、改革共识、法治共识、反腐败共识和价值观共识等,做到增进一致而不强求一律、尊重差异而不扩大分歧、包容多样而不弱化主导,自觉抵制和反对一切违背、损害和削弱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言行,不断巩固已有共识,凝聚新的共识。


    (三)进一步扩大团结面。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社会阶层结构深刻变化,人民政协必须把加强大团结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团结的面越宽越好,团结的人越多越好,团结的同心圆越大越好。要切实尊重和保障党外人士民主权利,加强对各党派团体参加政协共同性事务的协商,不断深化中国共产党同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要积极拓展工作领域,不忘老朋友,结交新朋友,多交挚友和诤友,进一步加强同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等的团结联谊,密切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等联系沟通,通过各种议政平台和交流渠道,更多创造有序参与协商、合理表达诉求的条件。


    (四)更好把握政协团结联谊工作特点。政协联系和服务各族各界代表人士,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团结联谊工作的有效方法,切实做到以道相交同甘苦、以诚相交见肝胆、以志相交共奋斗。始终坚持平等议事,有平等才能沟通、有平等才有信任,参加协商的各方都应该遵循协商民主原则,要表达也要倾听,要批评也要谅解,要勇于坚持真理也要自觉修正不足,不强加于人,不先怀成见,不因人废言,在讨论对话中深化思想认识,不断加强团结目标下的民主和民主基础上的团结。始终坚持真诚服务,把加强思想引导同提高能力素质结合起来,帮助委员知情明政,更好服务履职工作。始终坚持良好作风,待之以诚、以诚示人,动之以情、以情感人,晓之以理、以理服人,靠人格品行、靠作风形象,不断增进思想认同和政治认同。始终坚持探索创新,鼓励专门委员会、界别和政协机关更多开展恳谈交流、走访看望等特色联谊活动,适应信息化要求开通政协官方微博,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等作用,让广大委员更加便捷地履职尽责,更多地感受政协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五)切实发挥政协委员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全国有60多万各级政协委员,把他们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并通过他们广泛团结和联系起更多群众,就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汇聚更大力量。要切实增强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以国家大局为重,以民生关切为念,深入界别群众和基层群众之中,多做雪中送炭、扶贫济困的工作,多做春风化雨、解疑释惑的工作,自觉做党的政策宣传者、群众利益维护者、社会和谐促进者,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到政协委员就在身边、人民政协离自己很近。要鼓励政协委员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探索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支持他们反映群众诉求,提出批评意见,帮助党和政府改进工作。政协委员中的共产党员要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带头弘扬党的统一战线和老一辈革命家的优良传统,善交朋友、广交朋友、深交朋友,以自己的模范行为,更好团结广大委员和各界人士为实现党的总目标总任务共同奋斗。


    各位委员,我们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携手创造中华民族更加幸福美好的未来。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团结一心、开拓进取,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

(二○一六年三月十四日)


俞正声


    各位委员,同志们: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就要胜利闭幕了。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高度重视这次会议,各有关部门、社会各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会议期间,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出席大会开幕会和闭幕会,深入界别小组听取意见和建议,与委员共商国是。广大政协委员认真贯彻中共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和全国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等重要文件,议大事谋良策,取得重要成果。会议坚持民主、团结、求实、奋进,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生动实践,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广泛动员。


    各位委员,小康社会承载着中华民族千年梦想,承载着中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不懈追求。经过长期艰辛探索和顽强奋斗,我们已经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迎来了向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冲刺的关键时刻。历史大幕已经拉开,艰巨任务落在我们这一代人肩上。我们始终坚信,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有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奠定的坚实物质基础,我们一定能够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胜利。我们清醒地知道,全面小康不是等来的,必须坚守信念与定力,咬紧牙关、屏息聚力,一步一个脚印奋力前行。我们深切懂得,全面小康是惠及13亿中国人民的小康,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以必胜的信心、昂扬的斗志、扎实的努力铸就全中国人民的共同愿望。


    各位委员,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献计出力,是人民政协义不容辞的责任。要自觉服从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主轴,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确保正确政治方向;要始终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把为“十三五”时期发展献计出力作为履行职能的主线,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扣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全面深化改革的难点问题、推动创新创造的关键问题,深度调研、集中议政、有效监督,努力提出更多真知灼见;要广泛汇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力量,更好发挥人民政协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作用,正确处理一致性与多样性关系,扩大团结面,增进共识度,努力形成共创伟业的良好局面。广大政协委员要积极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践,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做到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坚持建真言、谋良策、出实招,客观理性、拒绝极端主张,脚踏实地、力戒虚浮作风,在政协工作中履职尽责,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在界别群众中示范引领,为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新贡献。


    各位委员、同志们!团结成就伟业,奋斗实现理想。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同心协力,顽强拼搏,不断推进人民政协事业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在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2016年3月3日)


陈晓光


    各位委员:


    我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提案办理情况


    一年来,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认真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围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紧扣制定“十三五”规划,通过提案积极履行职能,提交提案6012件。经审查,立案5027件,转“意见和建议”828件,并案97件,撤案60件。


    在经济建设方面,围绕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转方式调结构、实施“三大战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金融监管体制、推进精准扶贫、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等,提出提案2098件。关于实施“互联网+”战略、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在研究起草《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时充分吸纳。关于加快推进智能制造的建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在制定《中国制造2025》“1+X”体系方案中予以体现。关于科学基础研究、科技创新驱动和经济发展结合的建议,科技部等在推进“十三五”国家基础研究专项规划的编制中研究吸纳。关于建设丝绸之路物流大通道的建议,交通运输部等在落实“一带一路”战略规划的部门实施方案中充分吸纳。针对加快放开原油成品油进口步伐的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积极推进原油产业政策和进口体制改革。关于推动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的建议,为人民银行研究制定“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办法提供了重要参考。关于加强对快递行业监管的建议,国家邮政局在推进快递条例立法工作中积极吸纳。


    在政治建设方面,围绕深化行政体制和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协商民主建设和统一战线工作等,提出提案605件。关于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提案,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出了重要的意见和建议。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加快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立法进程的建议,在《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方案》中得到充分体现。关于规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表述的建议,已被吸纳到新修订的《教育法》中。关于加强农村地区宗教活动管理的建议,国家宗教局在《宗教事务条例》修订工作中认真研究吸纳。有关便利两岸同胞往来的建议,在《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得到充分体现。


    在文化建设方面,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网络和新媒体管理等,提出提案378件。针对在游戏产品中要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议,文化部等制定了相关扶持引导政策。关于探索新型影视投融资模式的提案,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积极采纳建议,通过专项资金引导、规范互联网众筹模式,推动影视产业融资模式创新。针对提案呼吁依法从严打击网络违法活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会同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网络谣言、网络敲诈、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等专项行动,推动净化网络环境。


    在社会建设方面,围绕完善生育政策、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等,提出提案1486件。近年来委员们高度关注放开二孩生育问题,连续提出了许多有益的建议,为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面实施二孩政策发挥了积极推动作用。关于提高工资待遇稳定农村教师队伍的提案,教育部等认真吸纳建议,并在《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中加以体现。关于建立一体化分级诊疗制度的提案,有关建议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得到体现。


    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围绕低碳绿色发展,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加强环境执法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提出提案429件。关于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中湿地保护的提案,国家林业局、水利部在起草湿地保护条例、编制全国湿地保护“十三五”实施规划中吸纳相关建议。针对严格控制陆源污染物入海、控制海水养殖等建议,国家海洋局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中吸收采纳。关于加强南水北调水源区及沿线生态保护的提案,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在编制《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三五”规划》中予以吸纳。针对改善土壤环境质量的建议,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等在编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起草土壤污染防治法、制定农用地污染土壤修复项目管理指南中予以采纳。


    提案还就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贯彻“一国两制”和基本法、促进祖国和平统一、扩大对外交往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促进了相关工作。


    各提案承办单位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在开展党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把严和实的要求落实到提案办理的具体工作中。许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并牵头办理重点提案,一些单位对多年重复提交的提案,通过深入沟通协商形成共识,积极落实。截至2016年2月20日,99.5%的提案已经办复。其中,已经解决或采纳的占19.5%,拟解决或拟采纳的占64.4%,用作参考的占16.1%。


    二、深入推进提案办理协商工作


    中共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民政协提案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政协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办理政协提案提出明确要求。俞正声主席多次主持会议,研究部署提案工作。中央领导同志对报送的报告和意见建议多次作出批示。一年来,我们在提案工作中充分体现协商理念,深入推进提案办理协商。


    (一)扎实做好重点提案督办工作。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及全国政协重点协商议题,经与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和部分提案承办单位协商,第六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确定49个重点提案,10位副主席分别率队督办。其中,办公厅以视察的形式,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落实情况”进行督办。各专门委员会以调研和召开提案办理协商会的形式,对“加大西部老少边穷地区支持力度,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进行督办。对“培育健康服务业,大力发展康养产业”等重点提案向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报送《重要提案摘报》26期。对“进一步支持广西贫困地区发展旅游业,尽快实现减贫脱贫”等3个重点提案开展跟踪督办。与全国政协重点协商议题相衔接,将“规范消防行政审批工作”等8个重点提案的督办与政协专题协商会、双周协商座谈会结合,在调研的基础上深入协商,凝聚共识,推动落实。总体看,重点提案的遴选协商力度加大,督办合力增强,示范引领作用明显。49个重点提案的意见建议全部得到采纳,多数已经落实,有的正在落实之中。


    (二)推动提高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各专门委员会、各界别委员聚焦共性问题、凝聚集体智慧,协商提交集体提案。集体提案比上年增加57件,增幅14.9%。中共界、科技界、教育界、对外友好界、福利保障界等都提出了有分量的界别或小组提案。积极搭建协商平台,组织提案者代表、承办单位代表、有关专家学者等496人次参加提案督办活动。对“加强环卫工人权益保障”等重点提案开展监督性调研,推动相关政策法规的进一步落实。走访公安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坚持问题导向,寓监督于协商之中,推动拟采纳落实提案的跟踪办理。加强提案办理情况满意度统计分析,收到反馈意见表2958份。在办理态度方面,满意84.5%、基本满意14.7%、不满意0.8%。在办理结果方面,满意71%、基本满意26.6%、不满意2.4%。


    (三)制定并实施提案办理协商办法。把制定提案办理协商办法作为2015年加强制度建设的重点工作之一。在认真总结开展提案办理协商经验、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提案办理协商办法》,经第三十五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并实施,为深入开展提案办理协商提供了制度保障。


    提案工作在取得进展的同时,也存在有些提案针对性不强、建议不具体、质量不高,提案督办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一些承办单位缺乏与提案者沟通、以工作情况介绍代替答复等问题,这些都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三、2016年提案工作思路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提案工作要全面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一)以“十三五”规划编制与实施为主线建言献策。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协同发展,以人为核心积极推动新型城镇化,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生态环境质量,发展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推进国防和军队建设等,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作用,为实现“十三五”发展的良好开局献计出力。


    (二)深入推进提案办理协商。认真落实《提案办理协商办法》,将协商理念贯穿于提案工作全过程。委员提案要更注重质量,不追求数量,增加集体提案比重,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加大重点提案督办协商力度,积极探索开展提案办理协商的新形式。


    (三)进一步加强提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根据提案审查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要求,修订提案审查工作细则,完善和细化立案标准。制定提案内容公开的操作办法,推进提案内容与办理复文同步公开。


    各位委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号角已经吹响,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建真言、谋良策、出实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政治决议


(2016年3月14日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3月3日至14日在北京举行。会议期间,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并参加分组讨论,与委员们共商国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引起热烈反响,广大委员深受鼓舞。会议听取并讨论李克强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及其他报告,听取并讨论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对上述报告和文件表示赞同,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会议审议批准俞正声主席代表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审议批准陈晓光副主席代表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提案工作情况报告。委员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建言献策,提出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会议风清气正、务实高效、圆满成功,是一次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


    会议认为,“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发展很不平凡的五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顽强拼搏、开拓创新,奋力开创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局面。尤为重要的是,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勇于实践、善于创新,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形成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过去一年,在中共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以坚定的信心和非凡的勇气,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妥善应对重大风险挑战,经济继续保持持续健康发展,改革全面发力、纵深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全年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十二五”规划圆满收官。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全面贯彻中共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政协性质定位,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职能,推进工作创新,加强自身建设,人民政协事业实现新发展。


    会议强调,“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十三五”规划描绘了我国未来五年发展蓝图。人民政协要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主轴,把围绕“十三五”规划实施建言献策作为工作主线,充分发挥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作用,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在道路、方向、目标上形成统一意志和步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广泛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


    会议认为,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要认识、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坚持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加大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举措落地力度,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落实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的工作任务,加快提升传统动能,加快培育新的发展动能,增强持续增长动力。毫不放松抓好“三农”工作,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确保粮食安全,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一些干部不作为、不担当等问题,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积极性。


    会议强调,做好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必须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要坚持创新发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制度创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保护知识产权,促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成长,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要坚持协调发展,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推动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诚信建设,提高国民素质。要坚持绿色发展,重拳治理大气雾霾、水污染和土壤污染等,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建设美丽中国。要坚持开放发展,完善对外开放战略布局,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多措并举遏制进出口下滑势头,扩大国际产能合作,推动装备、技术、标准、服务走出去。要坚持共享发展,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因人因地施策、精准扶贫脱贫,进一步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公共文化、养老等工作,推进慈善事业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和获得感。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上的重要讲话,对于坚持和完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引导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会议强调,人民政协要始终坚持大团结大联合,更好发挥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的作用。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对各党派参加人民政协工作的共同性事务的协商,推进合作共事。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充分发挥少数民族界、宗教界代表人士的作用,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进一步加强同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等的团结联谊,扩大团结面。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针,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支持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鼓励港澳地区政协委员发挥双重积极作用,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坚持“九二共识”政治基础,坚决遏制任何形式的“台独”分裂行径,持续推进两岸各领域交流合作,增强对命运共同体的认知,维护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台海和平稳定。举办纪念孙中山先生诞辰150周年活动,广泛团结海内外中华儿女,共同致力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按照国家对外工作总体部署,深化对外友好交往,努力为我国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会议强调,推进政协协商民主,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是做好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必然要求。要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全面深化改革难点问题、推动创新创造关键问题,深度调研、重点攻关、集中议政,更好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进一步增强协商实效,在丰富形式内容、营造民主氛围、转化议政成果上下功夫,努力寻求对策、破解难题,扩大共识、增进团结。进一步强化民主监督,针对中共中央重大改革举措、重要政策贯彻执行情况和“十三五”时期重要约束性指标等,在深入调研基础上,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相关工作改进和加强。进一步提升制度效能,严格执行政协章程和各项制度规定,更加注重提高提案工作质量,加强委员履职服务和管理,认真总结《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贯彻执行情况,推动各级政协协商民主实践。广大政协委员要牢记使命、珍惜荣誉,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切实做到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充分发挥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本职工作中的带头作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


    会议号召,人民政协的各级组织、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2016年3月14日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重点围绕“十三五”规划实施积极履职建言。


    截至2016年3月8日下午5时,共收到提案5375件。提案委员会根据《政协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进行了立案审查。经审查,立案4248件,转为“意见和建议”824件,并案220件,撤案83件。在立案提案中,委员提案3859件,占立案提案总数的90.8%;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提案318件,人民团体提案6件,界别和小组提案54件,政协专门委员会提案11件,集体提案占立案提案总数的9.2%。


    在立案提案中,经济建设方面的提案1783件,占立案总数的42.0%;政治建设方面的提案445件,占10.5%;文化建设方面的提案269件,占6.3%;社会建设方面的提案1334件,占31.4%;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提案417件,占9.8%。


    本次会议提案有以下特点。一是委员参与率高。参与提案的委员达到1972名,占委员总数的89.1%。其中,以第一提案人名义提出提案的委员1580名,参与界别、小组、联名提案的委员392名。二是议题相对集中。提案重点就“十三五”规划编制与实施、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协同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提出意见和建议。三是更加注重提案质量,不追求数量。大部分提案坚持问题导向,经过深入调查研究,提出的意见建议中肯实在、富有建设性。提案委员会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政协领导对提案工作的要求,严格执行立案标准,提高审查质量,加大并案力度。


    本次会议提案的意见和建议主要有:“十三五”期间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好“三去一降一补”,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完善营业税改增值税全面落地政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企业在“双创”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军民产业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提升消费品品质和服务业质量;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实现“多规合一”,破解城市病;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扩大对外开放,加强经贸合作;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尽快研究制定国家粮食安全指标管控体系;实行差别化政策,支持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继续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提高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的补助标准;促进教育公平和质量提升;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去产能过程中转岗分流人员及退役军人、农民工就业创业;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公立医院改革政策落地;推进“医养护”一体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依法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加快修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政党协商、政协协商,推进基层民主协商;加强和改进政协工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有效遏制“苍蝇之腐”;提高全民国防意识,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此外,还就民族、宗教、港澳台侨事务,外交工作等提出了提案。


    3月8日,提案委员会就今年关注度较高的“积极稳妥做好去产能过程中的人员安置工作,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案,召开提案办理协商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的负责同志与提案者当面沟通交流、共商对策。全国政协领导,民革中央、民盟中央、民建中央、民进中央领导,部分全国政协委员等100多人出席。


    大会闭幕后召开提案交办会,将立案提案送交164个承办单位办理;转“意见和建议”的,送有关部门研究参考。同时,根据《政协全国委员会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办法》的规定,从立案提案中遴选重点提案,并与承办单位及提案者代表开展联合督办,推动提案的办理落实。


    会议期间,委员们就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提案委员会将认真研究吸纳。


    本次大会提案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提案,作为平时提案及时审查,送交相关承办单位办理。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3月14日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俞正声主席代表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