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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政治决议

2015-02-02 1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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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31日政协湖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1月26日至31日在武汉举行。

 

    会议期间,全体政协委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就全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深入协商议政,积极建言献策,并就加强政协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会议听取、讨论并赞同王国生省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赞同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以及计划、预算报告。会议审议批准杨松主席代表十一届省政协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审议批准张柏青副主席代表十一届省政协常务委员会所作的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是一次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

 

    会议认为,2014年,中共湖北省委坚决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着力加强作风建设,持续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广大党员干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性明显增强,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一些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难点问题得到突破,一批违法违纪的干部受到惩处,委员们表示拥护。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和艰难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中共湖北省委团结带领全省人民,围绕“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竞进提质、升级增效”工作总要求,践行“绿色决定生死、市场决定取舍、民生决定目的”三维纲要,开拓进取、奋勇前行,全面深化改革实现良好开局,适应经济新常态取得良好开端,委员们给予肯定。政协湖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中共湖北省委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服务改革创新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协商民主建设等方面都有新进展,委员们表示满意。

 

    会议认为,中共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同志在会上所作的重要讲话,对过去一年省政协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政协工作寄予了殷切希望,对各级党委加强和改进对人民政协的领导提出了明确要求,对进一步推动新形势下全省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全省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

 

    会议认为,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2015年工作,意义重大。委员们建议,要深刻认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必然性、决定性和过程性,做到观念上适应、认识上到位、方法上对路、工作上得力,继续坚持“竞进提质、升级增效”的工作总要求,牢牢把握“三维纲要”,一心一意谋发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要坚定不移稳增长,做大做强做实工业,推进农业现代化,突破性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坚定不移抓投资,抓好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发展“底盘”;坚定不移转方式,重点抓好绿色转型、市场转型和创新驱动转型;坚定不移促改革,以问题为导向,鼓励基层探索,强化严督实察,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根,在适应和引领新常态中争取新作为。要扎扎实实做好民生工作,特别是要做好扶贫开发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全省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主动认识新常态,深入进行调研视察、协商议政,积极开展民主监督,讲真话、进诤言、谋良策,努力促进我省改革发展稳定。

 

    会议指出,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召开的一次中央全会,具有里程碑意义。中共湖北省委十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对全面推进法治湖北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全省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共湖北省委十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中央和中共湖北省委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上来,积极围绕全面推进法治湖北建设深入调查研究、开展协商讨论、积极建言献策、实行民主监督,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努力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会议指出,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人民政协是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全省各级政协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精神,切实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要拓展协商内容、丰富协商形式,更加灵活、更为经常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探索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等新形式,提高协商实效,努力营造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协商氛围。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政协组织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我国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作用,广泛凝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湖北现代化建设的强大正能量。积极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更好发挥作用创造条件,不断巩固和发展我国新型政党关系。充分发挥民族、宗教界人士在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深入做好群众工作,引导所联系群众支持和参与改革发展,为改革发展添助力、增合力。充分发挥住港澳省政协委员作用,促进“一国两制”方针在港澳地区顺利实施,加强鄂港、鄂澳合作交流,维护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坚持“两岸一家亲、共筑中国梦”,拓展同台湾岛内政团社团和各界人士的联系和沟通,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加强与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联系,鼓励他们参与湖北现代化建设。按照国家外交工作方针和省委外事工作部署,深化人民政协对外友好交往工作,为湖北改革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会议指出,人民政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省各级政协组织要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以改革思维、创新理念、务实举措大力推进履职能力建设,切实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努力在推进我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更大作用。政协委员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示范性,要增强委员意识,履行委员职责,恪守宪法法律,锤炼道德品行,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发挥在本职工作中的带头作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不负重托,不辱使命。

 

    会议号召,全省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在中共湖北省委的领导下,主动谋事、认真干事、努力成事,为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进程和“五个湖北”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