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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4-09-15 00:5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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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洪 委员


    中共十七大强调:要努力使全体人民“病有所医”、“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此前,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文件)明确提出:“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深化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有效解决城市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作为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我省也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及相关配套政策。在《指导意见》和《决定》等相关政策的推动下,目前我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新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框架已基本建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建设也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是,当前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中也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对策予以解决。

    一、主要问题
    1、政府主导地位不到位,资源整合不够。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政府是主导。但目前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尚未与整个社区的建设融合到一起,未建立起有效的多部门合作的协调工作机制,“服务中心”与“服务站”也没有形成“一体化网络”,影响了社区卫生服务功能的充分发挥。

    2、基本医疗设备落后,全科医学人才稀缺。卫生资源向社区转移力度远远不够,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场地面积、设备配置、医护人员技术水平等方面离国家规定尚有一定差距。有的城市社区主要靠个体诊所提供医疗服务(如襄樊市2006年9月开始建立的五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试点中就有 3个中心属私人承包经营性质),其设备条件、服务质量远远不能满足社区群众基本医疗保障需求。据黄石调查资料显示,有40%的市民不信任或不太信任社区医疗服务水平。

    3、履行职能不到位,服务方式不规范。多数服务机构不能全面履行“六位一体”的服务职责,存在“重治轻防”倾向,有些社会卫生服务机构实际上实行的是“以医养人”、“以药养人”的模式,以“坐堂行医”、等病人上门为主,很少进家庭主动服务;未突出对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慢性病人、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的服务,对健康普查、家庭健康档案建立、定期上门巡视等服务工作还重视不够,还未实施对居民健康的系统管理和系统服务措施。有的服务机构财务管理没有实行收支两条线,多数服务中心没有实行医药分开和药品零差率销售。

    4、社区卫生服务与医保政策不配套。还有相当一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没有纳入医保支付的范畴,市民在社区就诊不方便。

    二、对策建议
    1、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解决好社区卫生服务定位问题。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社区居民医疗卫生需求为导向,落实政府的主导作用,形成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齐心协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合力。各级政府应把构建新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城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分步实施。遵循医疗卫生事业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强化政府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责任,从有利于社区群众及时就医、安全用药、合理负担出发,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要努力争取多部门的资金投入,积极吸纳社区团体、慈善机构或个人的捐助。同时,必须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坚持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服务重点,以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为主,积极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等综合服务。

    2、切实落实社区卫生服务业务用房,建立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筹资和投入机制。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城市新建和改建居民区中,社区卫生服务设施要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的要求,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纳入城市公共设施建设规划,统筹安排,优先保证。要彻底改变医疗行为与个人利益直接挂钩的办医模式,设立专门帐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一切医疗收入和有关支出,单列帐户统一核算;科学设计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考评体系,必须对其履行“六位一体”服务功能的情况进行全面的跟踪管理和评价,以此决定其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年度奖金的发放与调整。同时要接受三大方面的监督和考评:社区居民对医疗服务的内容、医疗水平和态度的满意度;专家组定期检查和随时抽检;行业主管部门的总体监控。要有效降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药品的价格,由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招标配送。通过招标选择药品生产企业或一级市场药品批发商,按本地市场最低供货价格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药品,保证社区群众基本用药,大幅度减轻社区群众药物费用负担,从根本上缓解看病贵的问题。

    3、逐步落实首诊病人到社区和双向转诊制度。探索实行社区首诊制,逐步建立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制度,城市大中型医院要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协作,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大中型医院的一般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居民生病由社区医生首诊后再进入高一级的医院治疗,形成“小病进站,大病入院,康复回社区”的运行机制(如荆州沙市区从2006年开始,与市一医院签定了“双向转诊”为主要内容的全方位业务合作协议,提高了社区卫生服务的技术水平)。要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措施,鼓励引导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机构就医。劳动保障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降低首付比例,加大报销比例,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基本用药目录和基本医疗项目。

    4、促使卫生资源向基层转移,配齐配强社区医疗卫生设备和医务人员。加强社区卫生设施建设,努力实行社区首诊制,落实双向转诊和医疗分级,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保障水平,必须加大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资金投入,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必要的医疗卫生设备,提高社区医务人员的综合素质与技术水平。一方面是要创造条件吸引有丰富临床经验的、愿为社区服务的、身体条件好的医生(含离退休医生)到社区工作和兼职,另一方面,要吸引一些全科医学院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目前,应以培训全科医生和社区护士为基础,以社区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以健康教育、预防保健为重点,以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为突破口,以解决看病难、看病贵为基本要求,不断提升社区卫生保障信誉和服务质量,大力促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发言人单位及职务(职称):农工民主党湖北省委员会常委、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