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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早期领导人黄平复杂的一生

2014-09-15 21:4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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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平,亦名黄有恒、黄国佐,祖籍广东中山,1901年8月生于湖北汉口。1908年2月,从家庭教师习《三字经》、《四书》、《五经》等,1911年2月,在汉口致祥里一所私塾学习语文、算术;1912年7月前往上海海宁路养志小学读书;1914年9月,在上海基督教青年会读中学,受英文教育较多。1917年9月,转至上海沪江大学附中学习。

    1918年9月,黄平入北京《英文日报》担任英文校对,同时兼任交通部铁道技术委员会英文打字员,直至1920年春。其间,他还在北京《英文导报》担任了一段时间的校对。

    1920年秋,黄平转入北京俄国远东通讯社及其后的塔斯社任英文翻译兼编辑员。1923年12月,黄平赴莫斯科东方大学学习。次年夏,他在莫斯科市内担任俄语翻译;不久,经赵世炎、陈延年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

    1924年10月,黄平回国,先到广州,与中共广东(两广)区委委员长周恩来联系,从事工人运动。10月底,黄平到香港,受赤色职工国际运输工人委员会委托,在香港建立国际海员俱乐部,吸收中、英、美等各国海员加入,开展改善海员生活待遇活动。当时为第一次国共合作期间,许多共产党人以个人身份加入了国民党,黄平亦在其中。

    1925年初,黄平任中共香港特别支部书记,并担任中国国民党中央工人部驻香港特派员,以国民党员身份从事工人运动,在那里召开香港工会干部会议,团结工人开展反帝反军阀活动。

    同年1月,他到上海列席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后仍返香港开展工运工作。

    5月,黄到广州出席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参与通过政治斗争、经济斗争等决议案。

    6月,中共广东区委决定发动香港大罢工,以反抗日本帝国主义的上海“五卅”大屠杀,指定黄平、邓中夏(中华全国总工会秘书长)、杨殷(中共广东区委委员)、苏兆征(中华全国总工会委员)、杨匏安(中共广东区委监委委员)5人前往香港工人中进行组织发动工作,争取香港大部分工会团体参加罢工。6月19日,震惊中外的香港大罢工爆发。25万香港工人参加了这次大罢工,13万多香港工人陆续返回广州。其间,黄平以中华全国总工会香港罢工委员会顾问、中共广东区委职工运动委员会书记的身份,组织工人,坚持以罢工、抵制英货、封锁香港等三项武器同英帝国主义作斗争,参与组建与扩大香港各工会和广州以及广东全省工会。他带领香港中共党员深入到各行业工人中,发动成立各行业工会,并在工人中积极发展中共党员,从而促进了香港工会的进一步发展。黄平还大力支持成立中华全国总工会香港罢工委员会纠察队维护罢工期间的香港社会秩序。由于他懂英语且又善于外交,不久即成为香港工人运动领袖。

    1926年1月,黄平在广州出席中国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会上,他提出要坚持孙中山先生“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同月,他还出席了中国海员工会第一次代表大会。4月,他参与了加强香港工人运动统一领导的有关工作,协助建立了香港总工会。5月,他出席在广州召开的第三次全国劳动大会,并被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10月,他参与有关取消对香港实行封锁,让香港罢工工人恢复在香港、广州等地就业等问题的决策工作。这期间,黄平还担任广东工人部长,积极发动香港工人援助北伐战争,组织工人纠察队反抗国民党右派,阻止反动武装袭击工会,保卫广大工人的安全。

    1927年春,黄平当选为中共五大代表。4月底,他离开广州赴武汉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他参与批判陈独秀的右倾错误,并根据当时广东、香港两地工人运动的发展现状,提出了深入开展工农运动、组建工农武装、加强工农联盟,建立广泛革命统一战线的意见。这次会上,黄当选为中共中央候补委员。6月,在武汉召开的第四次全国劳动大会上,他再次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

    黄平离开武汉后,到中共广东省委所在地香港,向省委同志汇报了中共五大通过的关于政治形势与党的任务、土地问题、职工问题等决议。

    1927年夏,中共中央指定黄平任中共广东省委委员、工人部长。此后他经常秘密来往于香港、广州之间,从事秘密的联络组织工作,发动工人以及革命人士反对国民党反动派的统治。

    1927年8月,黄平任中共中央南方局委员,在香港、澳门、广州、佛山等地从事革命斗争。10月,他兼任中共中央南方局军委委员、中共广东省委常委兼组织部长。11月,他兼任中共广州市委书记、中共中央职工运动委员会委员、中共中央编辑委员会委员,为领导广州起义的革命委员会三人委员之一。12月11日,广州起义爆发。其间,他担任广州苏维埃政府内务委员和外交委员,在起义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广州苏维埃政府旧址广州起义失败后,黄平任中共广东省委代理书记,奉命转移香港处理善后事宜。1928年1月,在广东省委会议上,他作了有关广州起义问题的报告;后又到上海,向中共中央常委汇报广州起义有关情况及其经验教训。1928年2月黄平到设在上海的中共江苏省委工作,任省委常委、省委工委委员兼上海总工会党团书记,并根据中共中央指示,以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身份,参加中华全国总工会的领导工作,协助中共中央常委、中共中央职工运动委员会书记、中华全国总工会委员长苏兆征开展白区秘密工作,组织工人进行革命斗争。

    同年5月,黄平作为广东党组织推选的中共六大代表赴苏联莫斯科,出席于6月在莫斯科郊区集体农庄大礼堂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其间,他任大会副秘书长,协助大会秘书长周恩来负责繁重的会务工作。这次大会选举中央委员时,黄平被列入51人的预选名单。但大会正式选举时,黄平则落选了。

    在莫斯科期间,黄平还出席了由共产国际总书记布哈林召开的“政治座谈会”,出任大会设立的政治问题、职工运动问题、军事问题、广州起义问题等多个问题委员会委员。他在大会和在各个问题委员会上发言,指出:中国革命的任务是推翻帝国主义在中国的统治,废除军阀的法西斯统治,废除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私有制,建立工农民主政权。为此,应大力开展工人运动,农民运动,发展工农群众组织,建立工农革命武装,开展武装斗争,争取革命胜利。

    1928年9月,黄平到莫斯科列宁学院学习马列主义。其间,黄平还担任中国共产党驻共产国际代表团代表。12月,他到德国柏林参加国际反帝同盟会议,并在会上作了发言。他强调:中国将坚持作反对帝国主义及其在中国的代理人军阀的斗争。会后,黄平仍返列宁学院学习与工作。

    1929年7月,他调往远东华工武装部队(红河赤卫队)任党代表。在这期间,他积极鼓励部队同志坚持斗争,号召他们学习香港纠察队和广州起义中工人赤卫队的革命精神,不屈不挠,英勇战斗。他还亲率华工武装部队在远东地区开展一些反帝反军阀的斗争。

    1930年4月,黄平在莫斯科任中华全国总工会驻赤色职工国际代表,将中华全国总工会在国内开展工农武装斗争和白区职工地下斗争信息汇报给赤色职工国际,亦将共产国际、赤色职工国际有关指示文件转给中华全国总工会。

    9月,黄平到上海,出席中共六届三中全会。会上,黄平汇报了共产国际、远东华工武装部队、赤色职工国际的情况,并当选为中共中央候补委员。1931年春,他被递补为中共中央委员,同时担任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在莫斯科共产国际负责中共与共产国际之间的联系。

    1931年9月,黄平返上海,在中共中央工作,担任中共临时中央政治局委员,并负责交通工作。11月,他护送任中共中央常委、中共中央军委书记(中共中央军事部长)的周恩来离开上海,经香港、汕头,再经粤东地区到位于江西南部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首都瑞金。护送周恩来到中央苏区后,黄平仍返上海工作。

    1932年夏,黄平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党团书记兼宣传部长。他是继刘少奇、卢福坦之后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党团书记的。其间,黄平协助中华全国总工会委员长项英,积极开展工人运动,在上海、北京、天津、南京、广州、武汉、长沙、南昌等城市,组织工人进行地下斗争,反击反动派。此外,黄平还在上海租界秘密出版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地下刊物,宣传工人运动,介绍有关经验,号召坚持开展反帝反军阀活动。

    1932年冬,黄平到北平(北京)、天津视察北方工人运动时,因叛徒张开运向敌人告密,12月6日,他在天津旅馆被敌人逮捕,27日被押送南京,关在敌宪兵司令部看守所。1933年1月,他写了“自首书”,后被转关南京薛家巷“自新招待所”。

    1933年4月,黄平出狱。其在南京的生活费用由胞兄负责。7月,黄平到上海与柴启明女士结婚。随后,他到苏州一所学校教英文,以此维持生计。1937年8月,黄平又转入上海,教青少年补习英文。次年7月,他在上海江西路猪行里谋到翻译一职。11月,他在上海公共租界卫生处谋得二等书记(文书)职位;1939年任一等书记;1940年升任科员;1942年冬,担任文书助理,管理文书档案兼起草英文函件;1944秋,任上海公共租界卫生处总务科长;1945年2月辞职,失业。1949年1月,黄平在上海海宁洋行(英美合资企业)做成本会计,4月再次失业。

    1949年5月,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上海。此后黄平即向中共上海市委汇报了他被捕变节的经过并请求处分。经过3个月审查后,8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根据当时党的政策和中共上海市委的建议,安排黄平担任复旦大学外语系教授。对此,黄平十分感谢。

    1962年2月至5月,应广东有关部门邀请,黄平偕夫人柴启明往广州参观,住在越秀宾馆二楼。笔者时为党史部门工作人员,根据领导安排,访问了黄平。当时,黄平记忆力很强,他侃侃而谈,将他所知道的中共党史上的一些重要事件,如香港工人运动、省港大罢工、广东工人运动、广州起义等,以及重要历史人物,如原中共广东区委书记陈延年、首届中华全国总工会委员长林伟民、中华全国总工会委员长苏兆征等有关情况,都向笔者作了较为详细的介绍,并回答了笔者所提出的有关问题。

    1966年夏“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黄平受到冲击。1968年11月2日,黄平受到审查。1978年11月18日,有关部门作出《关于黄有恒的审查结论》,称:“黄有恒于1951年和1959年在华北革(命)大(学)和复旦大学,对其被捕自首问题先后作过交代。这次审查没有发现新的问题,应恢复原职原薪,补发审查期间的工资(扣除已领的生活费)。”

    嗣后,黄平继续担任复旦大学教授,讲授英语、俄语,有关部门并补发了他一大笔工资。晚年的黄平一再表示,他十分感谢中国共产党的政策,自己一定不会忘中国共产党的恩情。后来,他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还撰写了香港大罢工等文章,并出版了《往事回忆》一书。

    1981年7月6日,黄平因病在上海去逝,享年80岁。(转载《湖北文史》第八十六辑,本文作者何锦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