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春林:在民族和宗教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2014-09-15 22:11:34
2009年12月30日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
大家好!
今天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召开第四次全体会议,总结民宗委2009年工作情况、研究民宗委2010年工作部署。我来参加会议,主要是看望大家,感谢大家一年来对省政协及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刚才大家结合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贾庆林主席、罗清泉书记、宋育英主席关于政协工作和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如何进一步做好政协民族宗教工作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民宗委领导班子和办公室工作人员一定要结合实际认真吸收和采纳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体现和落实。
即将过去的一年,是我国我省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在经济形势极为严峻、经济条件急剧恶化、经济环境异常困难的情况下,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扩内需、保增长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我省实际,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保持了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经济运行稳步回升、产业结构继续优化、经济效益不断改善、民生保障得到加强、社会大局总体稳定的良好局面。
一年来,在省政协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的正确领导下,在秘书长和办公厅的大力支持下,民族和宗教委员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中共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中心工作和政协常委会会议中心议题,牢牢把握民族工作主题和宗教工作方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按照“促进发展、引导适应、维护稳定、共建和谐”的工作思路,注重选择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重大课题和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履行政协职能,在推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稳定,促进湖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这些成绩和经验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围绕中心发挥作用、深入调研积极建言,二是找准位置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服务大局,三是探索开展界别活动、注重发挥委员作用,四是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推进工作创新。大家通过调研报告、提案、信息等途径提出的许多意见和建议,得到了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及省直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肯定,为推动相关工作的进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贡献了智慧和力量。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省政协正确领导的结果,也是民宗委各位主任、各位委员及有关方面共同努力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省政协向各位委员在履行政协职能和各自工作岗位上取得的成绩表示真诚的祝贺,并通过你们向支持政协工作的委员所在单位和你们的家人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对扎实工作、尽心服务的委员会办公室全体同志表示诚挚的慰问!
2010年是贯彻中共十七大作出的战略部署、落实中共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实现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一年,也是完成“十一五”规划、制定“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民族和宗教委员会要立足湖北发展大局,围绕常委会会议中心,注重发挥政协优势,突出自身工作特点,为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稳定,为推动湖北科学发展、促进湖北社会和谐积极建言献策。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今年的工作总结和明年的工作设想,我完全赞同。下面我谈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人民政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人民政协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把人民政协事业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加以部署和推进。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必须始终遵循的重要原则。人民政协要自觉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开展工作,自觉围绕党和国家决策部署谋划工作,始终做到同党和国家方向一致、目标一致、工作一致,为党和国家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作出贡献。”而政协专委会工作是政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治性和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我们必须从以下方面进行努力。
要加强学习,尤其是加强理论学习,努力建设学习型专委会。重视学习是人民政协的优良传统,也是人民政协开展工作的基础和人民政协事业蓬勃发展的动力。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需要学习的内容很多,但最重要的是要学习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其实践基础、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实践价值,努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进一步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做到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同时要认真学习人民政协理论和统一战线理论,更加全面地掌握政协工作的原则、程序、方式、方法,深刻领会和贯彻落实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战略思想,用历史的、辩证的、发展的观点正确认识人民政协事业及专委会工作发展进程中需要不断解决的问题,使人民政协事业和专委会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要通过学习不断认识和把握新的历史条件下政协专委会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使专委会的各项工作真正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政协专委会工作是政协工作的重要基础,我们要大力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把加强学习与指导实践结合起来,把加强学习与推进工作结合起来,共同致力于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切实把推动科学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首要任务,把促进社会和谐作为履行职能的重要责任,努力为推动科学发展贡献良策,为促进社会和谐凝聚力量,为实现我国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民族宗教工作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多个领域,政治性和政策性都非常强。民族宗教无小事,做好新世纪新阶段的民族宗教工作,妥善解决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事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事关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对外开放程度的进一步加深,民族宗教工作也出现了一系列新特点和新规律,面临着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我们既要看到我国民族宗教工作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又要看到当前民族宗教工作还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形势不断发展变化,不安定因素依然错综复杂,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任务依然艰巨;要清醒地认识到西方敌对势力为了遏制中国发展,利用民族、宗教、人权等问题,与境内外分裂主义势力相互勾结,加紧对我进行渗透破坏的政治图谋始终未变。只有立足国际国内形势,准确把握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才能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努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稳定,促进社会和谐。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政治敏锐性,增强工作主动性,深入进行调查研究,不断加以探索总结,用改革的精神和创新的思维、以有效的经验和更多的智慧去推动民族宗教工作科学开展。党的十七大提出“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指明了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这是解决当前民族宗教领域新情况新问题的治本之策。党在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文化、社会事业,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方面,在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符合我国民族宗教工作实际,有利于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
作为政协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一定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的要求,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充分发挥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在人民政协中的作用,协助党和政府做好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稳定。”要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坚持把发扬民主、增进团结、协调关系、化解矛盾作为履行职能的重要着力点,从民族工作、宗教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出发,广泛团结和联系少数民族与宗教界人士,汇聚和反映民族宗教界人士以及他们所联系的少数民族群众、信教群众的意见、愿望和呼声。要继续从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问题中研究选择调研课题和工作切入点,着重选择一些具有全局性、综合性、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选择民族界和宗教界普遍关心的问题,充分发挥民族界和宗教界的优势,集中力量深入调研,周密思考科学论证,进一步加大调研的力度,拓宽调研的宽度,增强调研的深度,提高参政议政的质量,积极向党和政府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智力支持。同时,民族和宗教委员会要继续发扬“围绕中心发挥作用,突出特色服务大局”的工作传统,把专委会工作放到省政协工作大局中加以谋划,放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加以部署,紧紧围绕明年省政协常委会会议中心议题,组织委员就湖北“十二五”规划制定的有关问题、湖北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的有关问题、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的有关问题,深入开展调研,积极建言献策,充分发挥专委会工作在政协工作中的基础作用。
三、切实增强创新意识,不断推进工作创新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总结了人民政协60年光辉实践积累的丰富经验和形成的优良传统,提出了四个“必须坚持”,其中讲到“必须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人民政协工作,永葆人民政协生机活力。”特别讲到“只有牢牢把握时代脉搏,始终保持蓬勃朝气,不断推进人民政协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人民政协事业才能保持旺盛活力,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发挥更大作用。”在谈到专委会工作时,胡总书记指出,“要切实发挥好政协专门委员会作用,提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政治和业务素质,积极探索专门委员会工作新思路新方式,切实增强工作活力和成效。”胡总书记第一次对政协专委会工作提出如此具体而明确的要求,既充分说明了专委会工作在政协全局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又鲜明指出了政协专委会工作的努力方向,值得我们认真思考、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切实贯彻。要通过学习,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统一到胡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突出创新思维,把工作创新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大胆探索大胆实践,并通过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推进制度创新和理论创新。
在工作创新方面还有许多课题值得我们探索。比如,在发挥专委会作用方面,如何围绕常委会会议中心议题选好切入点,充分发挥专委会自身优势建言献策服务大局?如何进一步加强与相关界别和党派团体的联系,提高专题调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如何进一步加强与委员的联系,提高服务质量,增强专委会对委员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如何进一步加强各级政协相关专委会之间的合作,加强同党政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提高建言献策的质量,推动调研成果的转化和运用?再如,在发挥界别作用方面,我们的做法目前主要是在全会期间按界别分组开展小组协商讨论或联组发言,在日常工作中主要是依托专委会组织一些界别视察活动,这还不足以充分发挥政协界别作为扩大社会各界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作用。要积极探索开展界别活动的新方法新途径,首先各界别除了参加政协全会以外,各界别每两个月可否搞一次活动?界别视察一年可否搞两次?界别可否搞提案督办?等等,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探索。
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和专委会工作的主体,也是政协工作和专委会工作创新的源泉。广大政协委员分布在社会的各个领域,具有丰富的社会阅历和生活实践,希望大家对政协工作和专委会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不断推进政协工作和专委会工作的改进与创新。胡锦涛总书记要求各级政协委员要切实发挥在本职工作中的带头作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自觉树立和展示政协委员良好形象。我们许多委员在这三个方面表现都非常好,希望大家继续努力,进一步发扬开拓进取精神和求真务实作风,深入实际、走向基层、贴近群众,在报效祖国、服务人民的实践中施展才华、建功立业。
最后,祝大家虎年吉祥,身体健康,工作愉快,生活幸福!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