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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江市政协创新机制   促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双提升

2019-05-10 17:2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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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江市政协积极推进提案工作机制创新,讲程序,抓环节,重实效,注重抓好“提”“审”“办”“督”等关键环节,既注重“提”的质量,更注重“办”的质量,力促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双提升。


一、树立“三变”意识,加强策划征集。市政协认真贯彻习总书记关于“政协提案不在多而在精”的指示精神,修订完善提案考核细则,树立质量导向,通过考核“指挥棒”的转向,促进提案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同时,向各活动(联)组下达提案提交指导性计划,控制提案数量,提高提案质量。一是变会中提交为会前提交与会中提交相结合,以会前提交为主。及早下发提案征集通知,对提案提交时间提出明确要求,提前准备,深入调研,充分酝酿,广泛协商,67%的提案在大会召开之前完成提交,提案质量明显提高,起到了以时间换质量的作用。二是变委员个人独立思考为活动(联)组集体议案。改变以往委员个体单兵作战的做法,发挥集体作用,集体策划,集体商议。要求各活动(联)组及时召集委员共商选题、组织调研、讨论完善,把委员个人的想法和集体的智慧充分融合起来,从选题到最后定稿全程把关,避免方向偏离、内容趋同。同时,各活动(联)组高度重视集体提案策划,发挥整体优势,聚焦共性问题,形成了一批有价值、有份量的集体提案,集体提案数量比上年增长25%。三是变委员分别提交为活动(联)组集中提交。改变提案提交方式,各活动(联)组加强委员提案统筹,引导委员联名,确保全员参与,明确专人统一收取,集中把关,集中提交。


二、建立“三审”机制,严格审查立案。枝江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以来,共收到提案148件。按照《政协枝江市委员会提案工作规则》的规定,实行会中初审、会后详审、主席会议终审“三审”立案制,层层把关,确保质量。一是会中初审。枝江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期间,提案委员会对收到的提案进行初审,对不宜作为提案提出的,初审时商请相关委员撤回。二是会后详审。3月7日,提案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全部提案逐一详审,对不够完善的采取补、改的方法加以优化,对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采取并、靠的方法加以整合,对不符合立案标准的不予立案。三是主席会议终审。3月9日,市政协召开主席会议,对六届三次会议以来收到的提案进行终审,确定主、会办单位,遴选重点提案。经审查,合并提案35件,合并后减少23件,不宜立案9件,最后立案116件。遴选出重点提案29件,分别由市委、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及“法检两长”领衔督办。


三、强化“三度”交办,严格办理标准。4月8日,市政府、市政协召开2019年提案交办会议,研究部署提案办理工作,分解下达了2019年提案办理任务,要求各承办单位落实提案办理责任制,制定办理方案,明确办理时限,所有提案在5个月内全部办结,实现与委员见面率100%、办结率100%、委员满意率100%目标。一是认识要有高度。要求各承办单位进一步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从谋发展、惠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落实协商民主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办理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不断加强和改进办理工作,努力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二是办理要有深度。要求各承办单位把协商理念贯穿于提案办理全过程,注重加强与提案人联系沟通,提出“三次见面”的要求,即办前与提案人联系见面沟通,弄清提案真实意图;办中与提案人见面沟通,邀请提案人参与,积极采纳提案人的合理建议;办后面见提案人,主动通报情况,交换意见,畅通协商渠道,在沟通中增进理解,在协商中达成共识,实现提办双方良性互动。三是落实要有力度。要求各承办单位按照“质量第一”的要求,加强对提案的综合分析,深入了解提案提出的背景,掌握提案所提建议的指向,增强解决问题的针对性与实效性。进一步完善和创新提案办理工作制度,采取得力措施,突出办理重点,加强调查研究,努力在解决问题、办出实效上下功夫,充分发挥提案办理工作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中的重要作用。


四、抓好“三结合”督办,推动落实见效。认真制定提案督办方案,由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三办”会签,发文实施,进一步加强提案办理督办工作,全面推进提案办理落实。一是整体督办与重点督办相结合。既注重整体督办,将提案办理督办任务分解到各专委会,由分管副主席带队抓好督办,逐户上门指导,不漏一个单位,整体推进,实现“督办全覆盖”;又注重重点督办,坚持高位推动,依据市政协《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暂行办法》,全面落实市级领导督办重点提案工作责任,强化重点提案督办效力,发挥重点提案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二是联合督办与专题督办相结合。既注重联合督办,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与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门协同配合,通过多种形式,对各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督办,及时了解办理情况,掌握提案办理动态,促进承办单位规范程序,注重实效,抓好落实;又注重专题督办,提案委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等方面选取有代表性的提案,分类开展专题督办。三是跟踪督办与考核督办相结合。完善提案办理跟踪、反馈机制,建立B类提案台账,督促相关单位抓好续办和落实。会同市广播电视台联合开设《提案追踪》专栏节目,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宣传报道,既宣传正面典型,也进行负面曝光。加强提案办理工作考核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运用与部门年终目标考核相结合,推动提案办理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枝江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