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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政协关注古民居保护利用,助推美丽乡村建设

2014-09-16 0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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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老民居是特有的不可再生资源,记载着悠久的历史传统和生活习俗。6月10日至7月15日,远安县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开展古民居走访调查活动,对全县古民居数量、分布及特色进行登记造册,深入挖掘特色人文旅游景点。


    此次摸查活动以建筑年代在60年以上、整体完好程度在70%以上,具有历史、文化和艺术价值的古民居、古建筑为主,以及具有可供研究、欣赏的雕刻、装修及彩画。经过走访调查,目前,湖北省远安县保存完好的古老民居分布在66个村,共约102处,建筑年代多以清代为主。委员在调查中对所有古民居进行了整体和细节拍摄,并将对其名称、类型、结构、年代及所涉及的有影响的人物或历史事件进行文字编撰,实行一屋一档登记造册,为保护、开发历史文化遗产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对特色人文旅游景点的深入挖掘,也有力推动了全域景区化的纵深发展。


    据悉,自2010年以来,远安县政协多次组织委员开展古民居保护工作调研活动,并就工作开展提出了建议和提案。在政协委员的关注和推动下,经该县文化、旅游部门申报,省市组织专家鉴定,被省、市、县分别命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7处。同时,该县还通过明确古民居保护责任单位、与户主签订保护责任书、下拨专项经费等方式,多举措做好古民居的保护工作。


(远安县政协  郝明路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