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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人民政协履职机理与路径探析

2025-06-04 17:24:17   来源:《湖北政协》杂志2025年第4期   作者:刘永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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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5周年大会上强调:“希望人民政协发扬优良传统,牢记政治责任,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广泛凝聚人心、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这为人民政协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发挥作用指明了努力方向,也为研究新时代人民政协履职运行机理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人民政协履职的机理辨析


人民政协性质定位的历史之维。人民政协植根于中国历史文化,产生于近代以后中国人民革命的伟大斗争,发展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光辉实践,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制度设计。毛泽东同志在人民政协成立之初就明确说过,政协不能搞成国家机关,如果那样就成为二元了,民主集中制就讲不通了。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政协不同于人大,不能搞成一个权力机关。性质需要通过作用来体现,作用必须反映性质的要求。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自改革开放以来已然发生了很大变化,即由一句话“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发展到两句话“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再发展到三句话“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直到目前政协章程明确的六句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机构的定位,先后在中央文件中被表述为“各党派的协商机关”“民主协商机构”“专门协商机构”,表明了我们党对人民政协功能定位认识的不断深化。党的十八大以后,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人民政协不属于权力机关的性质定位。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人民政协要发挥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明确了以“专门协商机构”来综合承载人民政协性质定位。


人民政协职能定位的演进之察。目前大家熟知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但其确立经历了一个逐步发展完善的过程。在人民政协成立之初,协商就是其重要职能,只是没有提出政治协商作为政协职能的正式表述。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从政协成立起就是其开展工作的重要内容,直到1994年在政协章程中被正式确立为政协的两大主要职能。1995年1月,中共中央以通知的方式转发《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将人民政协的职能扩展为三项,即增加参政议政职能,并指出“参政议政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拓展和延伸”。2004年,在政协章程中,参政议政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一起并列成为政协三项主要职能。三项主要职能的内容和形式在党的十八大以后进一步拓展。2018年修改政协章程,增加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相关表述,对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相关表述分别进行丰富和完善。2023年修改政协章程,在三项主要职能之后加上关于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的表述。


人民政协职责定位的时代之变。人民政协自成立之初毛泽东同志提出五大任务开始,到进入新时代以来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其职责定位日益清晰,履职内容和形式不断丰富完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民政协工作,强调要进一步准确把握人民政协性质定位,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从履职内容看,都含有对国家大政方针提出意见建议的要求;从履职形式看,都含有协商这一方式。事实上,往往一种履职形式可以同时发挥三项主要职能作用。以会议为例,政协章程规定,要综合运用各种形式,集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完善以全体会议为龙头,以专题议政性常务委员会会议为重点,以协商座谈会、对口协商会、提案办理协商会等为常态的协商议政格局。各类会议针对不同协商内容,可以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某一项或多项功能。再如,调研、视察、考察等履职方式,既是参政议政的经常性工作,也是为各类会议召开作准备的重要环节,可以有效提升议政建言的质量。因此,三项主要职能是各有侧重、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相互融合的有机整体,这也体现了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特点。


二、人民政协履职的优势所在


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这是政协履职有序性的根本保障所在。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5周年大会上强调:“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组织,由具有共同政治基础和奋斗目标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加,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有利于完善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更好保障最广大人民整体利益、根本利益、长远利益。”人民政协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全面领导为人民政协指明方向,使其围绕中心任务,发挥协商民主的独特作用。人民政协牢记政治使命,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协商议政、民主监督、凝聚共识、调查研究、团结联谊、自身建设等各项工作之中,把党的主张转化为社会各界的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同时,人民政协作为新型政党制度的实践平台,通过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机制,将党的主张转化为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共同意志,既确保政治方向不偏航,又充分激发制度效能,实现了集中统一领导与广泛民主参与的辩证统一。这种政治格局从根本上规避了西方政治制度中否决政治的体制性缺陷。


统一战线的组织优势。这是政协履职广泛性的根本来源所在。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5周年大会上强调:“人民政协作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坚持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关系,有利于最大限度把全体中华儿女智慧和力量汇聚起来,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生动局面。”人民政协由党派、界别组成,囊括了社会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和各领域的代表人士,联系广泛、上通下达。毛泽东同志曾用“一根头发”和“一把头发”生动比喻代表人士和其所代表群众的关系。人民政协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在政治上具有最大限度的包容性,在组织上具有最广泛的代表性。人民政协秉持大团结大联合方针,将人心看作最大政治,把共识当成奋进动力,以团结和民主为主题,通过充分协商,把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与人民意愿三者有机结合,最大限度汇聚全体中华儿女的智慧和力量,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生动政治局面。


协商民主的平台优势。这是政协履职程序性的最大依托所在。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5周年大会上强调:“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秉持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理念,为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有序政治参与和利益表达提供了制度化平台,有利于促进科学决策、有效施策,提升国家治理效能。”历史表明,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人民政协的性质决定了人民政协不是决策机构,而是献策机构;不是权力机关,而是聚力机关;不是协商主体,而是协商平台;不是与政协协商,而是在政协协商。时至今日,人民政协集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项基本职能,主要功能是协商、主要方式是搭台,这是新时代赋予政协功能定位的新坐标。人民政协通过丰富协商形式,在决策全程充分交流,避免片面性,提升认同度,为政策能够及时精准充分落地筑牢根基。在履职实践中,人民政协逐渐搭建完善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等立体化协商体系,形成了决策前酝酿、实施中完善、落实后反馈的全流程参与机制。


三、人民政协履职的路径选择


加大“统”的力度。政协工作政治性强、涉及面广、参政领域宽、运转环节多,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更加注重推进政协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才能不断激发政协工作活力,实现履职成效最大化。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协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构建党组会议管总、主席会议统筹、专委会组织实施、机关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协商议政、民主监督、凝聚共识、调查研究、团结联谊、自身建设等各项工作中,确保人民政协事业正确政治方向。要统筹履职方式,综合运用调研视察、协商会议、民主监督、提案工作、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多种方式,聚合多种履职形式共同发力,打通履职链、串起力量链,推动各项履职活动相互赋能、相得益彰,以集成化体现政协履职优势。要整合工作力量,加强与党政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与民主党派的工作协同,统筹协商议政、调研视察、会议活动的频次频度,确保各项履职主题不重复、人员不扎堆、时段不集中、工作不断档。


强化“聚”的功用。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广泛凝聚人心、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政协提出的明确要求。在思想引领中凝聚人心,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议题”来学习、“第一遵循”来贯彻、“第一政治要件”来落实,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始终与党同心同力、同频共振,把党委的决策部署转化为社会各界的广泛共识和行动自觉。在团结联谊中凝聚共识,切实发挥统战组织功能作用,多做强信心、聚民心、暖人心、筑同心的工作,解疑释惑、理顺情绪,为发展增动力、聚合力、添助力。在协商建言中凝聚智慧,牢牢把握服务和助力中国式现代化这一工作主线,发挥人民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和制度完善、渠道畅通的优势,聚焦“国之大者”、紧扣民之关切,深调研、建真言、谋良策,以高质量协商、高水平建言更好助力高质量发展。在示范带动中凝聚力量,引导政协委员强化责任担当,投身凝心聚力、决策咨询、协商民主、国家治理第一线的具体实践,当好党的政策宣传者、群众利益维护者、社会和谐促进者。


彰显“专”的特色。专门协商机构鲜明标识了人民政协的民主性质、协商特征和专门属性,综合承载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职能定位、制度定位和工作定位。立足“专”的功能,坚持向中心聚焦、为发展助力,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不断提高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确保建言建在需要时、议政议到点子上、监督监在关键处。释放“专”的效能,以议题为纽带,统筹协商内容、方式、成果三要素,统筹履职时效、方式、力量三维度,做实协商前的调研与沟通,加强协商中的互动与建言,注重协商后的跟踪与落实,真正做到广纳群言、广集众智、广谋良策。提升“专”的动能,抓住政协专委会这一专门中的专门、机构中的机构,突出基础性作用,通过调研协商结合、线上线下联动、委员专家互补,让每个专委会成为一个支点,各显所专、各展所长,发挥好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


(作者系湖北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专职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