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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纪律讲规矩,从严治理“不作为、慢作为”

2015-05-28 17: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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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大以来,随着中央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力度加大,干部作风有了明显改善,公职人员中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生活腐化堕落等违法违纪行为逐渐减少,但又滋生出在岗在职不作为,不干事或慢作为的消极现象。有的干部认为只要自己不贪、不拿、不干事就不会出事,理想信念淡化了,宗旨意识淡薄了,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少了,遇事推诿,不敢担当,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样的心态在当前新洲干部队伍中比较普遍:一些年轻干部锐气少了,暮气多了,棱角少了,圆滑多了,怕吃苦,怕出错,存在不敢做事、怕做事的思想,于是混日子,熬资历;一些年长的干部认为自己资格“老”,晋升空间又小了,反正做多做少都一样,没有功劳有苦劳,只要不犯错,就可以安全着陆、退休,于是遇事绕道走,栽花不栽刺,能溜就溜,能推就推,不对组织对事业对人民负责,只对个人、家庭或小团体负责。长此以往,必然导致国家公务员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度降低,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

 

    上述“不作为、慢作为”较之违法违纪行为,有时甚至造成更大的损失,导致更严重的后果,甚而会因不作为导致小事变成群体性事件。在其位,则谋其政,党员干部拿的是人民给予的俸禄,就要守纪律、讲规矩,殚精竭虑地为人民服务,不能尸位素餐、饱食终日混日子。我们要对不作为、慢作为当头棒喝,惊醒那些昏聩者。

 

    一、执纪问责要狠要准。要制定不作为、慢作为的问责办法,纪委监察部门可以加大随机监察力度,加大对“踢皮球”、“打太极”的部门和个人问责力度,对那些“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的干部,首先加强教育引导,强化干部积极履职的责任感。其次,对问责条款细化,可以分为以下几类: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问责,对违背职业道德并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或引起社会负面反应的问责,对违反相关单位制度规定的问责,对违法工作岗位职责的问责。再次,对问责的方式也要分档次,常见的有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停职,给予行政处分等,要将问责档次和细则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做到滴水不漏,有责可问,如何问责,而不是一纸空文。

 

    二、政务公开要实要全。一是依法依规推进党和政府信息公开,让群众知晓党和政府都在做些什么、完成得怎么样,让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批评,能有效地制约权力滥用和腐败,关键是公开的内容要真实,该公开的资料不能有所保留。二是探索推进公务人员履职信息公开。每名干部各自的具体职责、哪些事情由哪个干部负责,负责到什么程度等等,让群众一目了然,让干部不敢推卸,让纪检组织部门问责有据,让不作为、慢作为无处藏身。三是完善权力运行机制。权力过多,涉及的部门也越多,牵扯的享有公权力的人也越多,不作为、慢作为的现象也越多,影响了公共服务的效率与质量。机关管理秩序不畅,对政府各个部门的配合运作也

 

    有所牵绊,不利于政府服务水平的提高,不能适应公共服务的需要。新一轮机构改革正在展开,希望不要再出现“九龙治水”的局面,给懒政、怠政以任何理由。

 

    三、干部考评要严要真。一是必须建立健全一整套科学合理的制度、标准和方法,形成科学的评价体系,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干部的工作成绩。评价干部的工作成绩时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既要看上级党组织的认可度,也要看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评价一名干部的能力水平,既要看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也要看工作担子的轻重,既要在纵向上与以前同一职责分工的干部比,也要在横向上与街镇、部门同一类型的干部比,既要看本地本部门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的评价,也要看上级主管部门和分管领导的评价,要跟单位绩效目标考评一样细致。二是要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将政绩考核结果向群众公布,建立干部实绩公示制度,让群众公开监督、公开评议。每年搞一次组织、纪检、社会的“三堂会审”,让弄虚作假者、动口不动手者、庸碌无为者、欺上瞒下者过不了关,从而营造求真务实、干事创业的氛围,彻底治住不作为、慢作为现象。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的事情拖不得;政府作为是大事,发展的机遇等不得、慢不得,在依法治国的今天,要立足法定职权,以法定方式、法治手段来规范干部的行为,每个干部都必须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要牢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能必须为。


(武汉市新洲区政协委员  江书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