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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汉市新洲区农村“三资”管理的调查

2015-11-26 10: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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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督管理是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利益,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廉政阳光工程”,从源头预防腐败现象发生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农村干部廉洁自律,确保农村社会经济和谐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结合我区的工作实际,前不久我们对武汉市新洲区的农村“三资”管理做了一个调查,特形成如下调查报告。


    一、目前农村”三资”管理况


    二、当前农村集体“三资”存在的问题


    (一)领导不重视,部分村干部法律意识淡薄


    主要表现为:个别街镇领导干部不能站在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农村改革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为村级基本没有经济收入,有的甚至成了“空壳”,出不了什么大问题,于是疏于管理和教育,致使部分村干部撇开制度,撇开监管,无视党纪国法。


    (二)资金管理混乱


    (三)集体资产监管不到位


    主要表现为:有的地方集体资产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会计核算不规范,没有系统的资产台帐,造成管理责任不明,直接造成集体资产流失;随意处置、人情合同,口头合同大量存在,承包费收取难度大,合同纠纷多,拖欠现象屡见不鲜。


    (四)民主管理不规范


    一是有的村民民主管理意识不强,氛围不浓,分散的家庭经营模式,使群众对村集体的事不关心、不过问、不了解,给一些村干部可乘之机,有的地方“一言堂”现象依然存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流于形式。二是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形同虚设、有名无实,失去了监督作用。三是部分村村务公开不到位,公开时间不及时,内容不完整,公开流于形式。


    (五)对农村“三资”管理监督乏力


    一是司法机关监督乏力。二是纪检机关监督存在盲区。村干部是党员的,纪检部门可以查处,不是党员的,就处于边缘化。三是职能部门监督乏力。农经部门既是“三资”的监督主体又是管理主体,村级财务委托代理会计人员大多数由乡(镇)农经人员兼任,与乡(镇)农经站的工作性质和职能不相适应。乡(镇)农经站主要负责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同时兼职审计人员,村级财务委托代理会计人员由乡(镇)农经人员兼任,充当了“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角色。特别是乡(镇)农经站代理村级记帐,又审计自己做的帐,不可能使审计结果取信于民,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不好定位,使村级“三资”管理实际力量减弱。


    三、规范“三资”管理工作的建议


    (一)清产核资,管好集体“家底”


    明晰产权是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前提和基础,是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的基本条件。


    一是要明确清产核资工作的目标任务:以全区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开展为契机,彻底摸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管理,经营和监督情况,明晰农村集体“三资”所有权,规范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民主化,确保其安全完整、合理利用和稳定增值,逐步建立起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有力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二是全面摸清家底,积极开展“三资”清理。在资金清查方面,各村依托各街镇“三资”委托代理中心,按照账面反映的情况采取盘点的办法,看是否账实相符、是否被挪作他用、有无白条抵库等情况,然后进行清理登记,使各类资金清晰可查。在资产清理方面,包括集体所有的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逐项盘点盘实,特别是固定资产和存货等实物,要进行实地盘查和清点,对往来款项逐笔核对,对无法追究的坏账应作好账务处理,资产清理结果经社员代表大会确认后,报送街镇农村经营部门审核认定,同时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布。在资源清理方面,各村按照清理的内容和要求,采用国土部门登记在册的基础资料,对各类土地资源采用实地丈量的方法进行清理,做到权属、坐落、面积、经营农户“四清楚”,特别是对清查出需重新进行价值确认的盘盈、盘亏资产或核增核减的债权债务,由清产核资小组提出处理意见,一并在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要突出重点,确保清产核资工作目标实现:(1)抓集体资产清查,重点摸清集体资产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情况,对有账无物的资产要查明原因。按照规定程序申报处理,对有物无账的资产要合理评估价值,及时纳入账内核算。(2)抓产权界定。严格遵循“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界定产权。(3)抓资源性资产清查、查清资源性资产的数量、分布、管理使用状况,对耕地登记到户、到地块、对宅基地登记到户、到每块宅基地,对其它资源性资产登记到户,为产权制度改革打下基础。(4)抓台账管理,“三资”彻底清查,明晰产权后,要分名别类登记入账,认真开展电子数据录入,建立完整的“三资”信息电子档案,防止村级集体经济的资金、资产、资源流失。


    (二)建立“三资”监管长效工作机制


    1、突出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一要严格票据管理,防止资金体外循环和私设“小金库”。应成立专班进行督查,对没执行文件规定,票据没有实行统一管理和严格的领用、登记与缴销的街镇和村严肃查处。凡村集体实现的收入必须及时到代理中心报账,不得坐收坐支,不准规避监管。


    二要严格“三资”管理。凡是村级集体资产资源的发包、租赁、出让及工程项目建设等必须按照民主程序实行公开招投标,依法签订经济合同,接受全体村民的监督,相关部门要全程参与,杜绝暗箱操作。


    三要严格合同管理。建立经济合同备案鉴证制度,建立合同管理台账,由街镇、村分类进行了登记,报账时进行核对更新,对一些重大合同须报街(镇)审批。


    2、强化监管,保障农村“三资”安全


    一是强化民主监管,充分发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体的权力监督和村民主理财小组的专门监督作用,创新民主管理模式,将村民主理财小组纳入街道直接管理,从而使他们能更好地行使职权,真正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资产资源发包招标,公益性举债,大额支出等事项必须按照民主管理,公开透明的原则,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所有财务支出都必须经过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把关,确保农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


    二是强化公开监管,全面规范村级财务公开工作。村集体的财务收支情况按月张榜公开,资产资源的招投标全程公开,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使用情况年底进行全面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强化审计监管,提高审计质量和覆盖面,组织精兵强将,业务骨干,严格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工作思路,坚持做到“八审八查”,对各村农村“三资”运营情况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项审计。


    3、夯实基础,建立农村“三资”监管长效机制


    一是实行“一岗双责”。我区15个街镇的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都是以经管站为依托。对农村会计业务实行集中代理,独立核算、财务公开,接受监督。要进一步规范经管站和代理服务中心工作职责,所有人员实行“一岗双责”,纳入全年的工作绩效目标考核。


    二是充分发挥“三资”网络监管平台的作用,以新洲农经“三资”网络监管平台为依托,加强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农经电子政务服务,全面构建以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农村财务管理、土地承包管理和农民负担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农经监管综合信息平台,提高管理服务质量、水平和效率,将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党务村务财务情况、农民群众普通关心的重大事项各项信息和公共权利“晒”在阳光下让老百姓监督,确保所有“三资”项目都进入“笼子”,通过阳光操作,从源头上杜绝腐败。


    4、立足实际抓培训,加强业务水平促提升


    (1)提高村级干部思想认识。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村级干部政策、法律法规、财务制度的的学习、加大财经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村干部的法治观念,促使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提高他们遵纪守法,照章办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加强农村会计队伍的建设,农村会计队伍是搞好农村财务管理的基础和主要力量,要建议街镇不断完善农村会计任免、人事管理、岗位责任、工资报酬、考核聘任等各项制度,要加强专业培训,提升农村会计的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


    (3)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强、业务精通、勇于担当的经管骨干队伍。强化教育培训,强化检查考核,“打铁还要自身硬”要教育我们的农经干部坚决克服不敢管,不敢抓的麻痹心态,依法依规同各种违规违纪行为作斗争,切实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同时结合“治庸提能、优化发展环境”和“树立正确权力观,提高行政服务质量”主题教育活动,特别是信息化的新需求,积极开展会计业务和电算化培训学习,提高经管人员业务水平,使他们能跟上时代的步伐。


(武汉市新洲区政协常委、区纪委常委  邱连新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