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8日)
同志们:
为了做好本届省政协的委员视察工作,安排好2008年度的委员视察,办公厅组织召开这次“2008年度省政协委员视察选题论证会”。刚才,王树华同志、熊维明同志对做好政协委员视察工作讲了很好的意见,我完全赞成。听了各位同志的发言,我很受启发。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与大家共同研究。
一、进一步重视做好委员视察工作
委员视察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一项政治活动。省政协的委员视察工作是指省政协在全体会议闭会期间,有序地组织委员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对中央和地方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项目的规划建设,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的研究解决,进行巡视察看,咨政建言,反映社情民意,开展民主监督。
全国政协贾庆林主席在2006年12月召开的全国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做好委员视察工作,有利于政协委员了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和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反映经济发展中的重要问题,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人民政协发挥协调关系、汇集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作用,促进社会和谐;有利于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发挥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作用,发挥政协组织的界别特点和优势,促进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有利于各级党委和政府广泛集中民智、代表民意、凝聚民力,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
省政协历来重视加强和改进委员视察工作,特别是九届省政协积极开拓创新,委员视察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比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行视察选题;注重加强对委员视察工作的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注重探索创新,不断与时俱进;不断完善规章制度,规范运作程序,为本届省政协做好委员视察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按照政协章程规定,委员视察既具有参政议政的内容,又具有民主监督的性质。政协在组织委员视察的过程中,要选择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课题,深入调查研究,开展咨询论证,提出意见和建议。要运用包容各界、联系广泛、人才聚集的有利条件,了解和反映社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愿望和要求。同时,要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开展民主监督,以协商、建议的形式表达意见,诚心诚意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出主意、想办法,帮助解决问题,这样可以更好地得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使视察者和被视察者达到认识互补、步调一致的目的,共同把事情做好。委员视察的成果,不仅能够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而且可以直接转化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使政协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因此,必须进一步重视做好委员视察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对委员视察工作的组织领导
2005年,省政协制订了《政协湖北省委员会委员视察工作条例》,2007年省政协又召开全省政协视察工作座谈会,制订了《政协湖北省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委员视察工作的意见》,这两个文件对于做好十届省政协的委员视察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应贯彻落实到今后的委员视察工作中去。做好今后五年的委员视察工作,还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第一,明确由省政协办公厅统一组织省政协委员视察工作。省政协委员视察,是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由省政协组织委员有序参与国是的重要政治活动。根据《政协湖北省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委员视察工作的意见》,规范省政协委员视察工作由省政协办公厅统一组织。为此,本届省政协每年度的委员视察工作,由办公厅统一确定选题、确定承办处室、确定视察时间和地点,由办公厅统一给相关地方或单位发出正式通知,视察报告由办公厅统一报送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或视情采用多种方式发挥视察成果作用)。当然,办公厅在确定上述事项之前,先要召开会议,同省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省政协各专委会以及有关方面广泛协商,充分征求意见和建议,形成共识,制订全年视察工作计划安排。
第二,科学确定委员视察的选题。要准确把握政协委员视察工作的定位,自觉把委员视察工作同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同省政协年度工作要点结合起来。视察选题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选题的全局性、综合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选择经济社会发展中党委和政府重视、人民群众关心、政协委员有条件深入研究的课题开展视察,并把视察选题和政协全会、常委会、专题协商会的议题结合起来,真正选准题、选好题,提高委员视察工作的实效。
第三,要注重委员视察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要从方案拟定、通知印发、部门沟通、材料收集、日程安排、现场组织等各个方面,精心谋划、认真准备,把各个环节落到实处。每次视察,一般都由政协领导同志带队。要根据视察内容的需要,注重发挥政协界别和委员的作用,安排有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界别的委员参加视察团(组),并在视察地吸收当地的省政协委员参加视察活动。要高度重视视察成果的转化工作,每次委员组团视察后,都应写出高质量的视察报告,并报送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有重要内容和能对湖北改革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的视察报告,在报送省委、省政府之前,要提交省政协常委会会议和主席会议审议通过。要根据视察的不同内容,通过议政建言、提案、社情民意等渠道,反映视察成果。
三、认真做好2008年度省政协委员视察工作
第一,要认真制订好视察工作方案。具体承办视察活动的各专委会办公室、办公厅联络处事先提出视察方案,报办公厅审批并统筹安排、组织实施。每个视察团请一位省政协领导带队,安排一位省政协机关厅级领导参加。要合理安排参加视察的委员界别、专业结构及成员规模,每团人数一般不超过20人(含工作人员4人)。
第二,要认真做好视察的准备工作。各视察团在视察前,要认真学习中央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和政策。提前召开视察组团会议,酌情商请有关部门为委员介绍情况,细化视察方案,增强视察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请视察团所到地方和单位认真准备书面介绍材料。政协机关及工作人员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为委员视察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第三,要精心实施视察活动。视察中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听取情况介绍,充分了解社情民意,与所到地方的党政领导、部门及有关方面座谈。坚持实事求是,研究一些带共性的深层次问题。要认真组织视察团的内部座谈和与所到地方的交换意见会,在委员充分讨论、达成共识的基础上,与地方(单位)郑重交换意见。
第四,要合理安排视察时间。省政协对委员视察活动的时间不作统一要求,根据视察选题的需要确定视察的时间,从5月份开始适时进行。要避免视察时间过度集中。每个专题的视察时间为3至5天。
第五,要加大委员视察工作的宣传力度。认真做好本年度委员视察工作的宣传策划,提前制订宣传报道方案,通过省政协内部刊物、报刊、电台、电视台、有关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视察情况和视察成果的转化落实情况,扩大委员视察的社会影响。
在本届省政协开局之年召开2008年度省政协委员视察选题论证会,对于做好本届省政协的委员视察工作,安排好2008年度的省政协委员视察,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同志们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按照会议的要求,扎扎实实把今年的委员视察工作做好,努力开创省政协委员视察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