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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树华:在十堰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时的发言

2014-09-15 22: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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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26日)
 
 
    前不久召开的省委政协工作会议,是一次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加强和改进政协工作的重要部署,推动全省人民政协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发展的重要会议;是一次进一步学习宣传人民政协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提高对人民政协地位和作用认识的重要会议;是一次进一步回顾总结2005年省委政协工作会议以来,我省政协工作的成绩和经验,推动政协工作开创新局面的重要会议;是一次进一步促进我省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一次重要会议。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的精神,必将进一步推动我省人民政协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的发展。

    会议召开后,全省各地各级掀起了贯彻会议精神的热潮。十堰市委高度重视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提出明确要求;市政协对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学习贯彻活动及时作出周密部署。可以说,十堰市的学习贯彻工作抓得早,抓得紧,抓得实,抓得有成效。

    十堰市委安排我来介绍一直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我很高兴有这个机会与同志们交流会议精神的学习心得和体会。我的发言分四个部分,一是,省委政协工作会议是在怎样的形势下召开的;二是,省委政协工作会议出台有哪些重大举措;三是,如何按照省委部署推动政协工作创新发展;四是,各级党委(党组)、政府、政协应如何贯彻落实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

    我介绍的第一个问题是,这次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省政协工作是基于哪些基本考虑?也就是说,我们应当怎样理解人民政协工作的“新形势”?
    省委出台的《决定》强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人民政协工作。那么这个“新形势”到底是什么呢?正确理解这个新形势,是我们深入学习领会省政协工作会议的重要前提。因为工作关系,我参与了会议筹备和文件的起草过程,亲自聆听到省委、省政协领导的多次重要讲话和谈话。我体会,所谓“新形势”,主要有以下几点。

    新形势之一,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需要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罗书记在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的讲话中,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四个方面,强调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中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意义。也就是说,我们必须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和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第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人民政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说,是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要求我们既加强经济建设,又加强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进而必然要求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第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需要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需要充分发挥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的优势,人民政协是中国基本政治制度和协商民主的主要载体,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必然要求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第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加强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各界别、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的团结使命,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开展工作又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推动力。第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人民政协履行职能,有利于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有利于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从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所以,我们一定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这个宽广的视角来认识和谋划新形势下的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否则,我们就会把把人民政协的地位看轻了,把人民政协的作用看小了。这是这次省委政协工作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的政协工作的主要着眼点。

    新形势之二,进一步贯彻中央精神,需要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2006年2月,中共中央颁发《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发〔2006〕5号),这是中央首次就人民政协工作颁发文件;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对人民政协工作作出战略部署,是历次党代会报告中分量最重的;2009年9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大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以上这些,构成了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人民政协工作的新部署,其中包含着许多重要的新论断和新要求,这些新论断和新要求主要体现在五个“是”上,第一个“是”,人民政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二个“是”,人民政协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第三个“是”,人民政协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伟大创造;第四个“是”,人民政协中华民族强大凝聚力的重要实现形式;第五个“是”,人民政协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五个“是”是对《政协章程》规定的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这个性质的进一步拓展。对这些重要的新论断和新要求,需要在实践中加以贯彻落实,特别是需要通过更加郑重的方式加以贯彻落实,这种郑重的方式就是需要以省委的名义召开政协工作会议,就是需要以省委的名义颁发关于政协工作的文件。所以,在这次政协工作会议筹备工作刚刚启动时,省委就强调,要根据当前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全面贯彻中央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刻领会和全面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新形势之三,进一步深化政协履行职能制度机制建设,需要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2005年省委政协工作以来,我省各级政协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人民政协工作的文件精神,与进俱进,开拓创新,在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在实践中也积累了十分宝贵的经验。这些基本经验概括起来有五个主要方面,第一,要形成党委高度重视、政府大力支持、政协努力工作、各方面积极配合,共同推进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良好格局;第二,党委和政府要重视和发挥人民政协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民主政治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第三,党委和政协要十分重视并积极推动人民政协制度建设,提高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第四,人民政协要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政协工作,不断创新会议和提案、调研、视察、信息、文史、学习、交往、联谊等经常性工作的思路,切实增强履行职能的能力;第五,党委和政协要重视人民政协自身建设,特别是委员队伍建设、界别建设,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发挥作用夯实牢固基础,等等。这些宝贵的经验,凝聚着各级政协组织的智慧和心血。对此,罗书记在省委政协工作会议上中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2005年省委政协工作会议以来,全省各级政协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在全省工作大局中发挥了重大作用。罗书记把这个“重大作用”概括为四个方面,一是紧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履行职能成效显著;二是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重要机构的作用,促进了多党合作事业发展;三是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大团结大联合组织的作用,畅通社会各界人士有序政治参与的渠道,协商关系,汇聚力量,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四是大力建设责任政协、务实政协、创新政协、和谐建设,不断推进政协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努力提高政协工科学化水平,推动政协工作取得了新进展。罗书记鲜明地表示,省委对省政协工作是满意的,对各级政协取得的工作成绩是充分肯定的。这些基本经验和工作成绩,需要在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新起点”上,进一步认真加以总结和提炼,并上升到制度和规范,从而使政协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新形势之四,进一步解决政协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需要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今年3月份,省政协党组受省委委托,对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和部分县(市、区)政协工作进行了调研,感到当前人民政协履行职能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在认识上存在着不到位问题。少数党政负责同志对人民政协重要地位和作用认识不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性不够强,对政协参政议政成果重视不够;少数从事政协工作的同志自身也存在着二线思想,责任心事业心不强,精神状态不佳,流露出政协工作“不可不干也不可多干”、“人到政协休,官到政协止”等消极情绪。二是政协履职制度建设方面存在不够完善问题。政治协商制度比较原则、宏观,操作性不强;监督机制不够完善,民主监督工作比较薄弱;参政议政实效不够突出,存在着满足于批示、止步于批示的现象,不少好的意见和建议没有在工作中落实。三是在委员服务和管理方面存在不够配套问题。委员“选”、“用”脱节,委员管理难度大,委员履职载体较少。四是政协基层组织建设存在不够一致问题。各地政协普遍反映,许多乡镇没有政协工作机构和专职政协干部,驻乡镇政协委员无法开展正常履职活动,名称不一,方式不一,途径不一,不利于基层政协委员发挥作用和基层民主政治发展,等等。这些困难和问题的存在,与人民政协在我国政治制度、政治体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不相适应,影响人民政协应有作用的有效发挥。研究解决这些问题,是这次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的重点任务之一。

    以上,是我介绍的第一个大问题。我介绍的第二个问题是,省委政协工作会议有哪些重要成果?也就是说,这次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省政协工作有哪些重大政策措施?
    省委政协工作会议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当前和长远相结合、全面推进和突出重点相结合、科学性和实效性相结合,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特别是2005年省委政协工作会议以来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在思想理论上、政策取向上、工作部署上提出了不少新要求新举措。我认为,最主要的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个大的方面,对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制度和机制建设进行了政策规范
    省委的《决定》开宗明义指出了文件的主要目的,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切实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提高参政议政实效”。可以说,进一步科学规范制度机制建设,是文件的重点内容。正如宋育英主席在省委政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是省委《决定》的核心内容之一,也是这次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的核心内容之一。”从篇幅来看,这一部分在《决定》的各个部分中是最长的。

    1、关于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制度建设。
我体会,需要从以下几个重点方面来把握。
    一是,《决定》全面、系统、科学地规范了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内容、形式、程序。其中,协商内容有9个方面,即:(1)党的代表大会、党委全委会的重要文件,以及党委、政府的其他重要文件;(2)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预算报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重要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以及重要产业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4)重要区域发展战略、重大体制改革方案、重要行政区划调整、城乡建设总体规划;(5)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就业、医疗卫生、食品安全、教育、社会保障、生态环保等民生和社会建设、社会管理方面的重要决策;(6)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和公共危机的应急处置预案;(7)同级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同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成员换届人选;(8)各党派、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及其他参加单位参与人民政协工作的共同性事务,政协内部的重要事务,以及有关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问题;(9)有必要进行协商的其他重要问题。协商形式有2种,即:(1)会议协商;(2)书面协商。协商程序有5个方面,即(1)党委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和政协党组建议,研究并确定政治协商议题;(2)政协按照党委统一部署和协商议题需要,制订政治协商年度计划,安排协商活动;(3)政协召开协商会议,党政有关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与协商讨论,通报情况,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4)政协根据协商共识,及时整理形成政协建议案、会议综合报告、协商会议纪要等文件或材料,报党委、政府;(5)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政协报送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研究办理,并及时向政协反馈。这些规定,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障。

    二是,
对“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提出5条明确要求,即:(1)坚持做到重大事项协商在党委决策前、人大通过前、政府实施前;(2)各级党委要增强政治协商自觉性、主动性和计划性,发挥在政治协商中主导作用;(3)党委、政府在重大决策前的谋划、调研、咨询论证阶段,要把听取政协意见和建议作为重要环节;(4)在党委全委会议、常委会会议和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讨论、研究、决定阶段,要把政协的意见和建议作为重要参考和依据;(5)在决策的贯彻实施阶段,要把政协的意见和建议作为完善决策的重要方面。这些重要论述基本上都是首次在省委文件中出现的。

    三是
,在政治协商的两种形式中,对书面协商形式作了三个方面的定位,即:(1)对党委、政府以及有关方面以书面形式征求政协意见的回复文件;(2)有关政治协商会议的综合报告或专题报告,政协的建议案、提案和视察报告、调研报告、民主评议报告;(3)其他书面意见和建议。这样的规定,就使得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职能的形式,更加丰富多样。

    2、关于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制度建设。
我体会,需要从以下几个重点方面来把握。
    一是,《决定》全面、系统、科学地规范了民主监督制度建设的内容和形式。其中,监督内容有11个方面,即:(1)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我省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的实施情况;(2)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4)重要发展战略、重大改革方案和重要产业规划的实施情况;(5)重点工程建设情况;(6)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民生和社会问题;(7)政府行政执法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情况;(8)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遵守法纪、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9)有关单位办理落实政协建议案、提案和重要建议、意见的情况;(10)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政协委员遵守政协章程和执行政协决议的情况;(11)其他需要开展民主监督的重要问题。监督形式有7种,即:(1)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向党委、政府提出的建议案;(2)政协参加单位、专门委员会、界别提出的意见、批评和建议;(3)委员视察,委员提案,委员举报,委员在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及有关专门会议上的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信息以及其他形式提出的批评和建议;(4)参加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检查和政风行风评议活动;(5)政协委员应邀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特约监督人员;(6)有组织的民主评议、专项监督和派出民主监督人员;(7)在新闻媒体开办民主监督栏目或节目等。这些明确清晰的制度规定,有利于人民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更加规范有序。

    二是,对党委加强民主监督工作提出了4条明确要求,即:(1)各级党委、政府要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以此作为推进工作、改进作风、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2)党委、政府要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及政协党组建议,确定民主监督事项;(3)大力支持和保障人民政协依照政协章程开展民主监督,建立健全制度、完善民主监督机制,畅通民主监督渠道;(4)党委和政府的监督机构以及新闻媒体要与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协调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其中,党委、政府要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及政协党组建议,确定民主监督事项,是在这次文件中首次出现的。

    三是,
将“有组织的民主评议、专项监督和派出民主监督人员”、“在新闻媒体开办民主监督栏目或节目”作为民主监督的形式之一,毫无疑问,这将为民主监督的深入开展提供重要政策依据。

    3、关于人民政协参政议政制度建设。
我体会,需要从以下几个重点方面来把握。
    一是,《决定》全面、系统、科学地规范了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内容、形式、渠道。其中,参政议政内容有5个方面,即:(1)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2)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3)港澳台侨工作中的重要问题;(4)对外交往中经贸、科技、教育、文化、环保等工作的重要问题;(5)政协认为有必要研究的其他问题。参政议政形式有4种,即:(1)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协商会议等重要会议向党委、政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2)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向党委、政府提出的建议案;(3)政协提案,视察、调研、考察报告,社情民意信息,文史资料;(4)政协论坛、咨政建言会、座谈会、研讨会等活动形成的意见和建议。参政议政渠道有7条,即:(1)政协组织选择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课题,深入调查研究,开展咨询论证,提出意见和建议;(2)运用人民政协包容各界、联系广泛、人才聚集的有利条件,了解和反映社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愿望和要求;(3)按照党委、政府统一部署,人民政协立足自身特点和优势,大力支持、积极参与中心工作;(4)加强与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团结联谊,发挥其在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中的作用;(5)积极征编出版文史资料,发挥其存史、资政、团结、育人作用;(6)将人民政协对外友好交往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外事工作总体布局,发挥人民政协开展地方外事、公共外交的优势和作用;(7)密切与台湾各界人士的联系,发挥港澳政协委员作用,促进鄂台和鄂港澳交流交往和合作。以上这些政策性规定,使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更加生动活跃。

    二是,
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重视和支持参政议政提出3条要求,即:(1)党委、政府要为政协开展参政议政创造良好条件;(2)对政协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研究、积极采纳;(3)有关部门要密切同政协参加单位和政协专委会的协作和配合,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三是,
将中央关于参政议政的原则规定具体化。比如,中央文件对参政议政内容的规定只有一句话,《决定》在此基础上拓展为5个方面;中央文件对参政议政形式的规定只有两个方面,《决定》在此基础上拓展为4个方面;中央文件对参政议政渠道只有原则规定,而《决定》则规定为7方面。上述许多内容都是全新的,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4、关于人民政协工作机制建设。
制度和机制是一个相互联系又有各自不同作用的两个问题,制度是解决必须怎么做的内容问题,机制是解决保证怎么做和如何提高做的成效的措施问题。仅有规定怎么做的内容,而没有如何保证怎么做的措施,制度则难以落实和取得应有成效。《决定》在全面、系统、科学地规范了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的制度安排后,又相应地从知情知政、参会保障、协商配合、办理反馈4个方面明确了机制建设的要求,这是《决定》的一大亮点,这也是过去文件和全国其他省市区文件所没有的。我体会,需要从以下几个重点方面来把握。
一是,健全和完善知情知政机制。《决定》强调要建立两大机制,即:党委政府向政协通报情况机制,政协参加单位和政协委员获取履职资料机制。《决定》从7个方面就健全和完善党委政府向政协通报情况机制进行了规范,即:(1)党委要适时在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上通报党代会、党委全委会精神;(2)政府每年年中和年底两次在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上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3)党委、政府要适时就重大决策的出台和贯彻执行情况在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或政协主席会议上通报;(4)党委、政府负责同志应参加或委托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协商会议,围绕议政性议题通报情况;(5)纪检监察机关每年在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上通报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6)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每年在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或主席会议上通报一次工作情况;(7)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应主动向政协相关专门委员会通报情况。《决定》还强调,政协参加单位和政协委员在撰写提案、开展调研、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过程中,经政协机关介绍,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及司法机关应当热情接待,介绍情况,提供资料,帮助他们知情明政。

    二是,
健全和完善参会保障机制。《决定》强调要建立两大机制,即:党委、政府负责同志参加政协会议机制,政协领导同志和政协委员参加党委、政府会议机制。《决定》从两个方面对党委、政府负责同志参加政协会议机制进行了规范,(1)党委、人大、政府领导及党政部门负责同志应邀参加政协全体会议;(2)党委、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根据需要应邀参加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协商会议、对口协商会议。《决定》从3个方面对政协领导同志和政协委员参加党委、政府会议机制进行了规范,即:(1)党委全委会议、常委会会议和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及其他有关重要会议,应根据需要邀请政协领导班子成员或有关负责同志列席;(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政府司法部门召开的重要会议,应根据需要邀请政协有关负责同志列席;(3)党委、政府及部门召开的其他有关重要会议和举办的有关重要活动或召开的咨询论证会、听证会、座谈会、研讨会、论坛会等,应邀请政协领导、政协相关专门委员会负责人或政协委员参加。

    三是,
健全和完善协调配合机制。《决定》对科学选题机制、联合协作工作机制、党委政府政协秘书长联席会议机制进行了规范。

    四是,
健全和完善办理反馈机制。《决定》强调,对政协全体会议、议政性常委会会议、常委专题协商会的综合报告和建议案,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重视,指示有关部门将意见和建议进行分解落实,提出办理反馈时限要求,加强督查,并将办理落实情况书面向政协反馈;对于政协通过视察、调研、考察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反映的重要情况,党政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及时沟通,并将采取落实情况向政协书面反馈。

    第二个大的方面,对人民政协自身建设进行了政策规范
    加强自身建设,是人民政协强基固本的重要工作。自身建设的力度和成效,决定着履行职能的质量和水平。近几年来,省政协和各级政协把自身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促进党派合作、突出界别特色、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发挥专委会基础作用、加强机关建设,使政协自身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是,人民政协自身建设中还有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认真加以解决,省委《决定》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在这方面提出要求,作出部署,而这些方面的要求和部署,也同样是从党委重视和支持角度提出的。《决定》的第四部分、第五部分讲的都属于党委重视和支持解决政协自身建设的问题,既重申了原来的一些政策,又有了许多新的政策规定。

    1、关于发挥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作用。
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重申了尊重和保障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两项重要权利,即在政协各种会议上以本党派名义发表意见的权利,开展政协经常性工作、参与调查和检查活动的权利。二是,强调要确保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对政协重要事务的有效参与。三是,强调要解决好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履职的政治经济待遇问题。

    2、关于发挥政协界别作用。
由界别组成是人民政协组织的显著特色,发挥界别作用是人民政协的一个突出优势。《决定》就加强界别工作、发挥界别作用,作出了重要规定,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强调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把有代表性和有社会影响力的各界人士吸纳到政协组织中来,扩大团结面,增强包容性,切实发挥政协界别作为扩大社会各界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作用,通过界别渠道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的意愿和利益诉求,努力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二是,强调要探索开展界别活动的方式方法。包括4个方面:(1)积极开展界别视察、界别调研、界别协商、界别信息、界别座谈、界别联谊等活动,增强界别在政协工作中的活力;(2)发挥界别在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期间的作用,做好界别发言、界别提案、界别讨论等工作;(3)加强政协组成单位和工作机构与党委、政府部门及有关方面的沟通交流,畅通界别参政议政的渠道;(4)建立界别小组,明确界别召集人,提高界别工作组织化、经常化程度等等。

    3、关于发挥政协委员作用。
《决定》有许多新的规定,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强调政协要加强委员履职管理,将履职情况及时向党委组织、统战部门及其所在单位通报,作为评先表彰、职务晋升和换届留任的重要依据。二是,强调要支持各级政协在党委统一部署下、依照政协章程和有关程序规定,对不履行职责、不遵守政协委员管理相关规定,严重违反政协章程和政协决策的政委员,依情节轻重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警告处分直至撤销其政协委员资格。三是,要求各级政协委员切实发挥在本职工作中的带头作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自觉树立和展示良好形象。

    4、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和机关建设。
《决定》在这个方面有许多新的亮点,主要是四个方面:一是,强调要适应新形势下加强委员服务和管理工作需要,设置专门的政协委员工作机构。根据这一要求,省政协十届十五次常委会会议决定新设一个专门委员会——省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二是,针对县组政协的组织构成和工作特点,强调要解决当前部分县级政协工作机构和编制不适应工作需要的问题。三是,要求县(市、区)党委从加强政协工作的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开展乡镇(街道)政协工作的组织形式、途径和方法,充分发挥基层政协委员作用。根据这个规定,各县(市、区)党委可根据需要,设立乡镇委员工作机构。在省委政协工作的小组讨论发言中,已经有不少县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作出了明确的表示。四是,适当增加委员活动、界别活动、友好交往、团结联谊、文史资料等工作经费,各级财政都要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省财政要继续加大支持力度,帮助困难较大的基层政协,改善其工作条件。

    5、关于加强政协干部队伍建设。
《决定》在这方面有很多内容,主要是五个方面,一是,注重选拔综合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热爱政协工作的年轻干部进入政协各级领导班子,增强政协工作的活力;二是,政协专门委员会主任可以由原任党政部门领导职务的同志担任,也可以从符合条件的政协机关领导干部中产生,驻会专职副主任原则上从政协机关产生;三是,加强政协机关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提高其综合素质,增强政务服务能力;四是,把政协干部的配备、培养、选拔、任用与交流纳入党的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加大政协机关与党政机关之间干部双向交流的力度,并长期坚持,选派分部政协机关干部到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任职和挂职锻炼;五是,发挥政协委员中的共产党员和政协机关中的共产党员作用,使他们真正成为合作共事的模范、发扬民主的模范、求真务实的模范、廉洁奉公的模范。

    第三个大的方面,对加强和改进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进行了政策规范
    《决定》认真贯彻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人民政协的领导提出了许多明确要求。这些要求也同样是从党委自身重视和支持的角度上提出来的。

    1、关于把人民政协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
《决定》强调,各级党委要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加强对人民政协的领导,把政协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决定》有这样一些政策规定需要我们认真把握,主要是四个方面:一是,把重视政协工作、发挥好政协作用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体系,把办理政协提案纳入党委、政府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管理进行考核。这是一条很重要的规定,认真加以贯彻,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实效。二是,党委每届任期内至少召开一次政协工作会议,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协党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政协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这一条是对过去工作的重申,尽管是重申,因为重要,所以仍有重申的必要。三是,党委应适时转发政协党组工作要点。这是一条新的规定。2009年省委批转了省政协党组的年度工作要点,这在省政协工作的历史上还是首次,在全省甚至全国都产生了较好的反映。因此,这次《决定》就此作出规范,可以说是顺势而为。四是,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政协工作,党委要有一名负责同志、人大常委会要有一名负责立法工作的副主任、政府要有一名常务副职联系政协工作。《决定》作出这样的规定,有利于人民政协更好地履行职能、开展工作。

    2、关于发挥政协党组在政协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决定》在这方面提出了不少要求。我把它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是共识作用。即:始终做到同党委、政府方向一致、目标一致、工作一致,使党的主张成为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广泛共识,更好发挥人民政协在地方全局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也就是说,政协党组要着力加强思想引导,使党的主张在政协系统形成广泛共识,从而实现党的政治领导和思想领导。二是人事作用。《决定》作出了一系列规定,其中有关“换届时,政协党组对政协委员履职情况的考核意见和有关建议,应作为政协委员是否留任的重要依据”的政策规定,是原来没有的。这就对政协加强委员履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也是省政协前不久刚刚成立的委员工作委员会的重要职能。

    3、关于加强人民政协的理论研究、宣传和教育工作。
《决定》同过去的文件相比,有三个值得注意的地方,一是,要求各级党委高度重视人民政协理论建设,发挥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作用,切实把人民政协理论纳入哲学社会科学总体发展规划。这是省委文件首次提出。真正做到把人民政协理论纳入哲学社会科学总体发展规划,必将有力推动我省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二是,要求把人民政协理论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学校)、干部学院(学校)、社会主义学院的教学计划,主体班次要安排人民政协理论知识课程。这个规定原来就有,这次是重申。之所以要重申,是因为过去做得还不够。三是,要求把人民政协新闻宣传工作纳入党委宣传工作总体布局和年度工作计划。这也是头一次。认真贯彻这一条,必将形成有利于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以上,是我介绍的第二个大问题。

    我介绍的第三个问题是,我们全面贯彻落实省委政协工作会议应该从哪些方面入手呢?也就是说,我们应当怎按照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的部署推进人民政协工作呢?
    中央2006年5号文件和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都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政协的主要任务和主要工作对出了明确要求。这次省委颁发的《决定》和罗清泉书记、李鸿忠省长、宋育英主席的讲话,都对当前我省人民政协工作的主要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作出了部署。具体地说,当前,我省人民政协工作的主要任务,可以从发展民主政治、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完善制度机制、加强自身建设这五个方面把握。

    1、发展民主政治。
中国共产党在长期探索实践中形成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简单概括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基本任务,就是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宋主席在省委政协工作会议上从走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基本政治制度、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开展民主监督等四个方面提出了要求。即:一是,要引导和推动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不断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和思想认同,不断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促进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不断巩固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三是,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和平台作用,广泛吸收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有序参与重大方针政策的讨论协商,不断彰显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特点和优势。四是,要认真负责地开展民主监督,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促进中央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国家机关工人员加强廉政勤政建设,不断优化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

    2、推动科学发展。
人民政协要把推动科学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切实把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引导到推动科学发展上来,共同为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献计出力,形成推动科学发展的强大合力。关于人民政协推动科学发展的重点,罗清泉书记在省委政协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四个着力推进”的要求,即着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着力推进“两圈一带”战略实施、着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着力推进湖北对外开放。宋育英主席在省委政协工作会议上提出了“三个围绕”的要求,即:一是,要围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言献策,推动“两型社会”建设,强化科技支撑,调整振兴传统优势产业,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强做大现代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二是,要围绕“两圈一带”战略实施建言献策,统筹推进武汉城市圈建设、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湖北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促进湖北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三是,要围绕新农村建设、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县域经济发展、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等重大决策部署建言献策,推动湖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3、促进社会和谐。
罗清泉书记在省委政协工作会议上指出,人民政协要坚持把发扬民主、增进团结、协调关系、化解矛盾作为履行职能的重要着力点,充分发挥政协组织联系广泛、渠道畅通的优势,协助党委和政府处理好各个方面的利益关系,着力促进民生改善与社会和谐稳定。宋育英主席在省委政协工作会议上从协调关系、关注民生、民意表达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把发扬民主、增进团结、协调关系、化解矛盾作为履行职能的重要着力点,努力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二是,要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问题开展调研视察,反映社情民意,积极建言献策,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三是,要通畅民意表达渠道,既反映多数人的普遍愿望,又吸纳少数人的合理主张,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社会整合的重要作用,情绪理顺,矛盾化解,协助党委政府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4、完善制度机制。
我感到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政协建设的重点,其所以这样说,是因为这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是因为这是发挥人民政协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的需要,是因为这是解决人民政协当前工作不规范、随意较大的迫切需要。这次省委出台《决定》和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的核心内容,就是推进我省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各级政协组织贯彻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最重要的,就是要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和机制建设,不断提高政协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如何加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和机制建设,省委的《决定》和罗清泉书记的讲话都已经讲得很清楚明白了。各地政协要积极主动地配合党委做好制度机制建设的落实工作,突出制度机制建设的重点,同时要加强政协自身制度机制的配套建设。

    5、加强自身建设。
自身建设是人民政协常话常新的课题,是人民政协必须做好的一件经常性工作。这次省委政协工作会议对政协自身建设提出了很多要求,特别是宋主席在讲话中提出了加强思想理论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能力建设四个方面的要求,有许多新的东西。一是,切实把加强思想理论建设摆在人民政协各项建设的首要位置,大力推进学习型政协组织建设,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二是,按照责任政协、务实政协、创新政协、和谐政协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三是,各级政协常委会要切实履行政协章程赋予的重要职责,进一步振奋精神,开拓进取,锐意创新,努力推动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四是,专门委员会要在扎实有效开展议政建言和团结联谊两个方面下功夫。五是,政协机关要不断增强政务性服务能力和统筹协调能力,等等。各地政协要按照这次会议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以上,是我介绍的第三个大问题。我介绍的第四个问题是,各级党委(党组)、政府、政协应如何贯彻落实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也就是说,省委政协工作会议提出了哪些贯彻落实的要求?
    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结束时,李鸿忠省长作了总结讲话,他主要讲了两个问题,一是代表省委为会议作总结,并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要求,二是代表省政府,就政府在党委领导下,如何落实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全力支持政协履行职能、充分发挥政协作用,对全省各级政府提几点要求。10月8日,宋主席在省政协党组会议上就全省各级政协组织如何贯彻落实省委会议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

    第一,全省各级党委(党组)贯彻落实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的要求。
    一是,要及时传达。要迅速向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传达会议精神。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发挥带头作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把会议精神和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部署中。各级政协党组要通过多种形式将会议精神传达到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全体政协委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振奋精神、明确思路,推动政协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的发展。
    二是,要积极宣传。各级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要采取有效形式,把宣传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同宣传各级党委贯彻落实中央政协工作方针政策结合起来,与宣传省政协成立60年来服从服务全省工作大局所取得的成就与经验结合起来,与宣传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积极贡献结合起来,努力营造政协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是,要强化督查。各级党委要对省委政协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情况加强指导和督查,党委主要负责同要亲自抓。各地、各部门要在今年年底前将会议精神的贯彻情况书面报告省委,并抄报省政协党组。省委将在明年适当时候,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查,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第二,全省各级政府贯彻落实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的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人民政协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要充分认识,人民政协是形成工作合力、推进政府工作的重要力量;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是政府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来源和可贵资源;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对政府工作的有力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效途径。
    二是,要全力支持和保障人民政协有效履行职能。要坚持重大问题主动与政协协商;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积极支持政协参政议政;认真办理政协提案,尽力为政协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三是,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发展大局中的重要作用。李省长希望全省各级政协组织围绕工作大局,为编制和实施“十二五”规划献计出力;凝聚各方力量,加快实施“两圈一带”战略;发挥政协优势,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民主监督,促进政府提高执行力。

    第三,全省各级政协贯彻落实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的要求。
    一是,要迅速掀起学习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的热潮。要通过学习,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深刻认识和全面理解人民政协加强自身建设的主要方向,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政协工作的主要任务,等等,自觉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上来。
    二是,要把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好。首先是要做好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本地政协工作经验,找出本地政协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在这个基础上,要协助党委召开好本地政协工作会议,协助党委出台一份加强和改进政协工作的文件,进而明确本地政协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
    三是,要按照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协工作,提高履行职能的质量和成效,推动政协工作上新台阶。四是,要按照宋主席在省委政协工作会议上的要求,加强政协机关思想理论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能力建设,牢固树立配套意识、落实意识、创新意识,进一步提高省政协机关建设的成效和质量,进一步提高省政协机关服务省政协履行职能的质量和成效。

    以上,是我对学习贯彻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的一些理解,谈的都是个人体会和认识,讲得不全、不准,不对的地方,请大家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